异地打工如何办理离婚手续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2-16 14:07
异地打工怎么处理离婚手续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2条规则:“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统辖;被告住所地与常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常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统辖。”
一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说第十二条规则:
夫妻一方脱离住所地超越一年,另一方申述离婚的案子,能够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统辖。
夫妻两边脱离住所地超越一年,一方申述离婚的案子,由被告常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统辖;没有常常居住地的,由原告申述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统辖。
相关常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一条 【自愿离婚】男女两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两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请求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两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产业问题已有恰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 【离婚诉讼】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停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子,应当进行调停;如爱情确已决裂,调停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景象之一,调停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爱人者与别人同居的;
(二)施行家庭暴力或优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爱情不好分家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爱情决裂的景象。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2条规则:“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统辖;被告住所地与常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常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统辖。”
一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说第十二条规则:
夫妻一方脱离住所地超越一年,另一方申述离婚的案子,能够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统辖。
夫妻两边脱离住所地超越一年,一方申述离婚的案子,由被告常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统辖;没有常常居住地的,由原告申述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统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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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一条 【自愿离婚】男女两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两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请求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两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产业问题已有恰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 【离婚诉讼】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停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子,应当进行调停;如爱情确已决裂,调停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景象之一,调停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爱人者与别人同居的;
(二)施行家庭暴力或优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爱情不好分家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爱情决裂的景象。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