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意外保险的保障有什么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2-06 08:25
第一条 稳妥合同构成
本稳妥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稳妥单和其他稳妥凭据及所附条款、补偿处理规范、投保单、与本合同有关的投保文件、声明、批注、附贴批单及其他书面协议构成。
第二条 投保条件
凡身体健康,能正常游览的旅行者和随团供给服务的游览社雇员,均可以作为本稳妥的被稳妥人。
第三条 稳妥职责
一、意外保证
(一)在稳妥期间内,被稳妥人因突发急性病身故或遭受意外损伤,导致身故、残疾或烧伤的,稳妥人按以下规则给付稳妥金:
1、被稳妥人因突发急性病身故或自意外损伤事端发作之日起180日内以该次意外损伤为直接原因身故的,或被稳妥人因意外损伤、自然灾害被人民法院宣告逝世的,稳妥人按稳妥单所载意外损伤稳妥金额给付身故稳妥金。
2、被稳妥人自意外损伤事端发作之日起180日内以该次意外损伤为直接原因致残疾的,稳妥人按稳妥单所载意外损伤稳妥金额及该项身体残疾所对应的给付比例给付残疾稳妥金。如自意外损伤发作之日起第180日时医治仍未完毕,按第180日时的身体状况进行判定,并据此给付残疾稳妥金。
被稳妥人因同一意外损伤形成多项身体残疾时,稳妥人给付对应各项残疾稳妥金之和。但不同残疾项目归于同一手或同一足时,稳妥人仅给付其间一项残疾稳妥金;如残疾项目所对应的给付比例不一起,稳妥人给付其间比例较高一项的残疾稳妥金。
3、被稳妥人因意外损伤事端致烧伤的,稳妥人依照稳妥单所载意外损伤稳妥金额及本合同所附的《意外损伤事端烧伤稳妥金给付比例表》中该项烧伤所对应的比例给付烧伤稳妥金。被稳妥人因同一意外损伤形成多项烧伤时,稳妥人给付对应各项烧伤稳妥金之和。
4、本稳妥意外残疾及烧伤稳妥金给付互不冲减。
(二)稳妥人对每一被稳妥人所负的给付上述各项稳妥金的职责以稳妥单所载意外损伤稳妥金额为限,一次或累计给付的稳妥金到达意外损伤稳妥金额时,稳妥人对该被稳妥人的上述各项稳妥职责停止。
(三)在稳妥期间内,被稳妥人因突发急性病身故或自意外损伤事端发作之日起180日内以该次意外损伤为直接原因身故的,稳妥人依照本合同所附的《补偿处理规范》,在不超越意外损伤稳妥金额5%的限额内对其实践开销的身故处理费用予以补偿。
二、医疗保证
(一)被稳妥人在稳妥期间内因突发急性病或遭受意外损伤而在稳妥人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医治,稳妥人承当下列稳妥职责:
1、被稳妥人发作的,契合本稳妥单签发地政府根本医疗稳妥办理规则的直接用于医治的合理且必要的费用,稳妥人依照本合同所附的《补偿处理规范》,介意外损伤医疗稳妥金额内予以补偿。
2、被稳妥人因在稳妥期间内遭受意外损伤而住院医疗,至稳妥期满医治仍未完毕的,稳妥人持续承当医疗稳妥金给付职责,最长可至意外损伤发作之日起第180日止。对突发急性病抢救医疗费用稳妥人承当医疗稳妥金给付职责最长至抢救开端之日起2周止。
(二)稳妥人对每一被稳妥人所负的医疗稳妥金给付职责以稳妥单所载意外损伤医疗稳妥金额为限,一次或累计给付的稳妥金到达意外损伤医疗稳妥金额时,稳妥人对该被稳妥人的该项稳妥职责停止。
三、医疗弥补保证
(一)被稳妥人在稳妥期间内因突发急性病或遭受意外损伤而在稳妥人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医治,稳妥人承当下列稳妥职责:
被稳妥人因医治而发作的合理且必要的交通费、误工费,近亲属探望交通费、食宿费,随行未成年人或长者的送返费用,游览社人员和医护人员前往处理的交通、食宿费用,行程推迟需开销的费用,稳妥人依照本合同所附的《补偿处理规范》,介意外损伤医疗弥补稳妥金额内予以补偿。
(二)稳妥人对每一被稳妥人所负的医疗弥补稳妥金给付职责以稳妥单所载意外损伤医疗弥补稳妥金额为限,一次或累计给付的稳妥金到达意外损伤医疗弥补稳妥金额时,稳妥人对该被稳妥人的该项稳妥职责停止。
第四条 职责革除
因下列景象之一使被稳妥人遭受危害的,稳妥人不负给付稳妥金职责:
一、投保人、获益人对被稳妥人的成心杀戮或损伤;
二、被稳妥人违法、成心犯罪或拒捕;
三、被稳妥人殴斗、醉酒、自杀、成心自伤及服用、啃咬、打针毒品;
四、被稳妥人受酒精、毒品、控制药品的影响;
五、被稳妥人酒后驾驭、无照驾驭及驾驭无有用行驶证的机动东西或助动交通东西;
六、被稳妥人妊娠、流产、临产;
七、被稳妥人精力紊乱或精力失常;
八、被稳妥人因查看、麻醉、手术医治、药物医治而导致的医疗意外;
九、被稳妥人未遵医嘱,私自服用、涂用、打针药物;
十、未经稳妥人审阅赞同,被稳妥人进行潜水、跳伞、滑雪、滑水、滑翔、打猎、攀岩、探险、功夫、摔跤、特技、赛马、赛车、蹦极等高危险运动和活动;
十一、被稳妥人患有艾滋病或感染艾滋病病毒(HIV呈阳性)期间;
十二、被稳妥人因意外损伤、自然灾害以外的原因被法院宣告逝世的;
十三、战役、军事行动、恐惧行为、暴动或装备暴乱;
十四、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十五、用于矫形、整容、美容、心理咨询、器官移植,或修正、装置及购买残疾用具(如轮椅、假肢、助听器、配镜、假眼、假牙等)的费用;
十六、被稳妥人体检、调理、恢复医治;
十七、被稳妥人开销的医疗、医药费用中依法应由第三者补偿的部分,但肇事者逃逸或无补偿才能的在外。
如发作以上景象,导致被稳妥人身故,稳妥人对该被稳妥人的稳妥职责停止,不交还稳妥费。
第五条 特别旅行项目
被稳妥人在稳妥期间内参与本合同第四条第十款所指高危险运动和活动的,应于投保时书面奉告稳妥人;稳妥人审阅赞同并收取相应稳妥费后,对被稳妥人参与高危险运动和活动期间发作的意外损伤按本合同第三条的有关规则承当稳妥职责。
第六条 稳妥期间
本合同稳妥期间由合同两边约好,稳妥人收到稳妥费并签发稳妥单后,稳妥期间自约好的开端日零时起,至约好的停止日二十四时止。
第七条 稳妥金额和稳妥费
一、本合同的意外损伤稳妥金额、意外损伤医疗稳妥金额、意外损伤医疗弥补稳妥金额均由合同当事两边约好,稳妥金额一经确认,半途不得改变。
二、投保人应于投保时一次交纳全部稳妥费。
第八条 照实奉告
缔结本合一起,稳妥人应向投保人清晰阐明稳妥条款内容,特别是职责革除条款,并有权就投保人、被稳妥人的有关状况提出书面问询,投保人、被稳妥人应当照实奉告。
如投保人、被稳妥人成心不实行照实奉告职责,稳妥人有权免除本合同,并关于本合同免除前发作的稳妥事端,不负给付稳妥金的职责,不交还稳妥费。
投保人、被稳妥人因过错未实行照实奉告职责,足以影响稳妥人决议是否赞同承保或进步稳妥费率的,稳妥人有权免除本合同;对稳妥事端的发作有严重影响的,本合同免除前发作的稳妥事端,稳妥人不负给付稳妥金的职责,不交还稳妥费。
第九条 获益人的指定和改变
一、被稳妥人或许投保人可指定一人或数人为身故稳妥金获益人,获益人为数人时,应确认获益次序或获益比例。未指定获益人的,稳妥金作为被稳妥人的遗产,由稳妥人依本合同约好向被稳妥人的继承人实行给付稳妥金职责。
二、被稳妥人或许投保人改变身故稳妥金获益人时,应以书面形式告诉稳妥人,并由稳妥人在稳妥单上予以批注。投保人在指定和改变身故稳妥金获益人时,须经被稳妥人书面赞同。
三、获益人先于被稳妥人身故,或获益人抛弃(依法损失)获益权的:
(一)若稳妥合同中未列明其他获益人,按未指定获益人的景象处理;
(二)若稳妥合同中列明有其他获益人,按下列方法给付稳妥金:
1、获益方法为顺位的,稳妥人向其他获益人中获益次序在前的获益人给付稳妥金;
2、获益方法为均分或比例的,稳妥人按稳妥合同中约好的获益比例向其他获益人给付稳妥金;已身故获益人、抛弃(依法损失)获益权获益人名下的稳妥金作为被稳妥人的遗产,由稳妥人依本合同约好向被稳妥人的继承人实行给付稳妥金职责。
四、被稳妥人与获益人在同一意外损伤事端中身故,无法确认两者身故先后次序的,推定获益人先于被稳妥人身故。
五、除身故稳妥金外,其他各项稳妥金的获益人为被稳妥人自己,稳妥人不受理其他指定或改变。
第十条 稳妥事端告诉
投保人、被稳妥人或获益人应于知道或应当知道稳妥事端发作之日起5日内告诉稳妥人。不然投保人、被稳妥人或获益人应承当因为告诉拖延致使稳妥人添加的勘查、查验等项费用。但因不可抗力导致的拖延在外。
第十一条 稳妥金的请求
一、被稳妥人发作稳妥事端,由稳妥金获益人作为请求人填写稳妥金给付请求书,并凭下列证明和材料向稳妥人请求给付稳妥金:
(一)稳妥单或其他稳妥凭据;
(二)获益人户籍证明或身份证明;
(三)公安等部分出具的意外损伤事端证明;
(四)如被稳妥人因意外损伤身故,须供给公安部分、稳妥人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被稳妥人身故证明书及被
本稳妥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稳妥单和其他稳妥凭据及所附条款、补偿处理规范、投保单、与本合同有关的投保文件、声明、批注、附贴批单及其他书面协议构成。
第二条 投保条件
凡身体健康,能正常游览的旅行者和随团供给服务的游览社雇员,均可以作为本稳妥的被稳妥人。
第三条 稳妥职责
一、意外保证
(一)在稳妥期间内,被稳妥人因突发急性病身故或遭受意外损伤,导致身故、残疾或烧伤的,稳妥人按以下规则给付稳妥金:
1、被稳妥人因突发急性病身故或自意外损伤事端发作之日起180日内以该次意外损伤为直接原因身故的,或被稳妥人因意外损伤、自然灾害被人民法院宣告逝世的,稳妥人按稳妥单所载意外损伤稳妥金额给付身故稳妥金。
2、被稳妥人自意外损伤事端发作之日起180日内以该次意外损伤为直接原因致残疾的,稳妥人按稳妥单所载意外损伤稳妥金额及该项身体残疾所对应的给付比例给付残疾稳妥金。如自意外损伤发作之日起第180日时医治仍未完毕,按第180日时的身体状况进行判定,并据此给付残疾稳妥金。
被稳妥人因同一意外损伤形成多项身体残疾时,稳妥人给付对应各项残疾稳妥金之和。但不同残疾项目归于同一手或同一足时,稳妥人仅给付其间一项残疾稳妥金;如残疾项目所对应的给付比例不一起,稳妥人给付其间比例较高一项的残疾稳妥金。
3、被稳妥人因意外损伤事端致烧伤的,稳妥人依照稳妥单所载意外损伤稳妥金额及本合同所附的《意外损伤事端烧伤稳妥金给付比例表》中该项烧伤所对应的比例给付烧伤稳妥金。被稳妥人因同一意外损伤形成多项烧伤时,稳妥人给付对应各项烧伤稳妥金之和。
4、本稳妥意外残疾及烧伤稳妥金给付互不冲减。
(二)稳妥人对每一被稳妥人所负的给付上述各项稳妥金的职责以稳妥单所载意外损伤稳妥金额为限,一次或累计给付的稳妥金到达意外损伤稳妥金额时,稳妥人对该被稳妥人的上述各项稳妥职责停止。
(三)在稳妥期间内,被稳妥人因突发急性病身故或自意外损伤事端发作之日起180日内以该次意外损伤为直接原因身故的,稳妥人依照本合同所附的《补偿处理规范》,在不超越意外损伤稳妥金额5%的限额内对其实践开销的身故处理费用予以补偿。
二、医疗保证
(一)被稳妥人在稳妥期间内因突发急性病或遭受意外损伤而在稳妥人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医治,稳妥人承当下列稳妥职责:
1、被稳妥人发作的,契合本稳妥单签发地政府根本医疗稳妥办理规则的直接用于医治的合理且必要的费用,稳妥人依照本合同所附的《补偿处理规范》,介意外损伤医疗稳妥金额内予以补偿。
2、被稳妥人因在稳妥期间内遭受意外损伤而住院医疗,至稳妥期满医治仍未完毕的,稳妥人持续承当医疗稳妥金给付职责,最长可至意外损伤发作之日起第180日止。对突发急性病抢救医疗费用稳妥人承当医疗稳妥金给付职责最长至抢救开端之日起2周止。
(二)稳妥人对每一被稳妥人所负的医疗稳妥金给付职责以稳妥单所载意外损伤医疗稳妥金额为限,一次或累计给付的稳妥金到达意外损伤医疗稳妥金额时,稳妥人对该被稳妥人的该项稳妥职责停止。
三、医疗弥补保证
(一)被稳妥人在稳妥期间内因突发急性病或遭受意外损伤而在稳妥人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医治,稳妥人承当下列稳妥职责:
被稳妥人因医治而发作的合理且必要的交通费、误工费,近亲属探望交通费、食宿费,随行未成年人或长者的送返费用,游览社人员和医护人员前往处理的交通、食宿费用,行程推迟需开销的费用,稳妥人依照本合同所附的《补偿处理规范》,介意外损伤医疗弥补稳妥金额内予以补偿。
(二)稳妥人对每一被稳妥人所负的医疗弥补稳妥金给付职责以稳妥单所载意外损伤医疗弥补稳妥金额为限,一次或累计给付的稳妥金到达意外损伤医疗弥补稳妥金额时,稳妥人对该被稳妥人的该项稳妥职责停止。
第四条 职责革除
因下列景象之一使被稳妥人遭受危害的,稳妥人不负给付稳妥金职责:
一、投保人、获益人对被稳妥人的成心杀戮或损伤;
二、被稳妥人违法、成心犯罪或拒捕;
三、被稳妥人殴斗、醉酒、自杀、成心自伤及服用、啃咬、打针毒品;
四、被稳妥人受酒精、毒品、控制药品的影响;
五、被稳妥人酒后驾驭、无照驾驭及驾驭无有用行驶证的机动东西或助动交通东西;
六、被稳妥人妊娠、流产、临产;
七、被稳妥人精力紊乱或精力失常;
八、被稳妥人因查看、麻醉、手术医治、药物医治而导致的医疗意外;
九、被稳妥人未遵医嘱,私自服用、涂用、打针药物;
十、未经稳妥人审阅赞同,被稳妥人进行潜水、跳伞、滑雪、滑水、滑翔、打猎、攀岩、探险、功夫、摔跤、特技、赛马、赛车、蹦极等高危险运动和活动;
十一、被稳妥人患有艾滋病或感染艾滋病病毒(HIV呈阳性)期间;
十二、被稳妥人因意外损伤、自然灾害以外的原因被法院宣告逝世的;
十三、战役、军事行动、恐惧行为、暴动或装备暴乱;
十四、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十五、用于矫形、整容、美容、心理咨询、器官移植,或修正、装置及购买残疾用具(如轮椅、假肢、助听器、配镜、假眼、假牙等)的费用;
十六、被稳妥人体检、调理、恢复医治;
十七、被稳妥人开销的医疗、医药费用中依法应由第三者补偿的部分,但肇事者逃逸或无补偿才能的在外。
如发作以上景象,导致被稳妥人身故,稳妥人对该被稳妥人的稳妥职责停止,不交还稳妥费。
第五条 特别旅行项目
被稳妥人在稳妥期间内参与本合同第四条第十款所指高危险运动和活动的,应于投保时书面奉告稳妥人;稳妥人审阅赞同并收取相应稳妥费后,对被稳妥人参与高危险运动和活动期间发作的意外损伤按本合同第三条的有关规则承当稳妥职责。
第六条 稳妥期间
本合同稳妥期间由合同两边约好,稳妥人收到稳妥费并签发稳妥单后,稳妥期间自约好的开端日零时起,至约好的停止日二十四时止。
第七条 稳妥金额和稳妥费
一、本合同的意外损伤稳妥金额、意外损伤医疗稳妥金额、意外损伤医疗弥补稳妥金额均由合同当事两边约好,稳妥金额一经确认,半途不得改变。
二、投保人应于投保时一次交纳全部稳妥费。
第八条 照实奉告
缔结本合一起,稳妥人应向投保人清晰阐明稳妥条款内容,特别是职责革除条款,并有权就投保人、被稳妥人的有关状况提出书面问询,投保人、被稳妥人应当照实奉告。
如投保人、被稳妥人成心不实行照实奉告职责,稳妥人有权免除本合同,并关于本合同免除前发作的稳妥事端,不负给付稳妥金的职责,不交还稳妥费。
投保人、被稳妥人因过错未实行照实奉告职责,足以影响稳妥人决议是否赞同承保或进步稳妥费率的,稳妥人有权免除本合同;对稳妥事端的发作有严重影响的,本合同免除前发作的稳妥事端,稳妥人不负给付稳妥金的职责,不交还稳妥费。
第九条 获益人的指定和改变
一、被稳妥人或许投保人可指定一人或数人为身故稳妥金获益人,获益人为数人时,应确认获益次序或获益比例。未指定获益人的,稳妥金作为被稳妥人的遗产,由稳妥人依本合同约好向被稳妥人的继承人实行给付稳妥金职责。
二、被稳妥人或许投保人改变身故稳妥金获益人时,应以书面形式告诉稳妥人,并由稳妥人在稳妥单上予以批注。投保人在指定和改变身故稳妥金获益人时,须经被稳妥人书面赞同。
三、获益人先于被稳妥人身故,或获益人抛弃(依法损失)获益权的:
(一)若稳妥合同中未列明其他获益人,按未指定获益人的景象处理;
(二)若稳妥合同中列明有其他获益人,按下列方法给付稳妥金:
1、获益方法为顺位的,稳妥人向其他获益人中获益次序在前的获益人给付稳妥金;
2、获益方法为均分或比例的,稳妥人按稳妥合同中约好的获益比例向其他获益人给付稳妥金;已身故获益人、抛弃(依法损失)获益权获益人名下的稳妥金作为被稳妥人的遗产,由稳妥人依本合同约好向被稳妥人的继承人实行给付稳妥金职责。
四、被稳妥人与获益人在同一意外损伤事端中身故,无法确认两者身故先后次序的,推定获益人先于被稳妥人身故。
五、除身故稳妥金外,其他各项稳妥金的获益人为被稳妥人自己,稳妥人不受理其他指定或改变。
第十条 稳妥事端告诉
投保人、被稳妥人或获益人应于知道或应当知道稳妥事端发作之日起5日内告诉稳妥人。不然投保人、被稳妥人或获益人应承当因为告诉拖延致使稳妥人添加的勘查、查验等项费用。但因不可抗力导致的拖延在外。
第十一条 稳妥金的请求
一、被稳妥人发作稳妥事端,由稳妥金获益人作为请求人填写稳妥金给付请求书,并凭下列证明和材料向稳妥人请求给付稳妥金:
(一)稳妥单或其他稳妥凭据;
(二)获益人户籍证明或身份证明;
(三)公安等部分出具的意外损伤事端证明;
(四)如被稳妥人因意外损伤身故,须供给公安部分、稳妥人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被稳妥人身故证明书及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