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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定劳动关系时有哪些常见的问题呢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1-15 15:2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及《劳作和社会保障部 关于树立劳作联系有关事项的告诉 》,用人单位选用劳作者,与劳作者签定书面,树立劳作联系,可是有一些特别法令景象,使劳作者与用人单位在劳作联系确定问题上存在误区,听讼网小编就为您收拾确定劳作联系经常见的问题,期望对您有所协助。
景象一、劳作者与用人单位未签定书面劳作合同,用人单位否定与劳作者存在劳作联系,应怎么确定劳作联系
根据《劳作和社会保障部 关于树立劳作联系有关事项的告诉 》(劳社部发[2005]12号)第一条规则,用人单位招用劳作者未签定书面劳作合同,但一起具有下列景象的,劳作联系建立。
(一)用人单位和劳作者契合法令、法规规则的主体资格;
(二)用人单位依法拟定的各项劳作规章制度适用于劳作者,劳作者受用人单位的劳作办理,从事用人单位组织的有酬劳的劳作;
(三)劳作者供给的劳作是用人单位事务的组成部分。
所以具有以上三项规范,劳作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应当确定为劳作联系。
景象二、劳作者从事钟点工或许其他固定简略作业,与用人单位签定《劳务合同》
现在有些用人单位往往为了躲避交纳社保,付出经济补偿金、等我国劳作法令规则的强制职责,与劳作者签定劳务合同,那么怎么确定用人单位与劳作者之间是否为劳作联系呢?假如用人单位与劳作者签定的劳务合同契合《劳作和社会保障部 关于树立劳作联系有关事项的告诉 》第一条规则三项规范,那么尽管用人单位与劳作者签定的合同名为“劳务合同”,可是两边本质的法令联系应当确定为劳作联系。
假如劳作者从事钟点工或许其他固定简略作业,与用人单位签定《劳务合同》,不契合上述确定劳作联系的三项规范,那么劳作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为,一旦发作胶葛,不属于案子,而是一般的民事案子,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等法令规则调整,劳务方只能经过劳务合同建议合同权力,无权根据我国劳作法令规则建议劳作权益。
景象三、劳作者在未与原用人单位的前提下,到另一家用人单位打工
我国劳作法令制止劳作者存在两层劳作联系。在同一时间内,劳作者只能向一个用人单位建议我国劳作法令赋予劳作者的合法权益,假如劳作者一起为其他用人单位从事必定的作业,只能确定为劳务联系,而不能向其建议法令赋予劳作者的权益。
用人单位应当要求劳作者在入职时提交与原用人单位已免除劳作联系的证明,防止劳作者呈现两层劳作联系现象。假如呈现《中华人民共和国劳作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则的景象,用人单位能够依法。
另《中华人民共和国劳作合同法》第六十九条规则,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作者能够与一个或许一个以上用人单位缔结劳作合同;可是,后缔结的劳作合同不得影响先缔结的劳作合同的实行。
景象四、退休员工再就业或许被原用人单位返聘
退休员工依法享用退休福利待遇,现已不是法令意义上的劳作者,所以退休员工再就业或许返聘,不受劳作法令法规的维护。退休再就业员工与用人单位之间约好权力和职责的途径便是劳务合同,退休再就业员工有必要稳重签定劳务合同,一旦权力遭到危害,只能根据我国合同法等相关规则和合同约好维护本身权益。
现在不少用人单位看到退休再就业员工不需要交纳社会保险,节省用人本钱,事务老练等长处,倾向聘任退休人员。鉴于退休人员不受劳作法令法规的维护,为下降企业危险,用人单位应当加强对这一特别集体的办理,依法清晰约好雇佣期间的作业内容、酬劳、医疗、其他待遇等权力和职责。
景象五、劳作者与公司、用工单位签定劳务差遣合同
劳务差遣合同涉及到劳作者、劳务差遣公司、用工单位三方的权力职责联系。劳作者与劳务差遣公司之间是劳作联系,与用工单位之间仅仅用工联系。劳务差遣单位应当与用工单位缔结劳务差遣协议,应当约好差遣岗位和人员数量、差遣期限、劳作酬劳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付出方法以及违背协议的职责,劳务差遣单位应将协议的内容奉告被差遣劳作者。
劳务差遣合同不能危害劳作者的合法权益,假如劳作者的合法权益因而遭到危害,用工单位不能由于与劳作者之间没有劳作合同联系,就彻底撇清职责,用工单位应当与劳务差遣单位承当连带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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