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资讯>正文

行政许可受理的形式审查内容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9-05 13:26
在我国企业或许个人要从事某些特定的活动时,需求经过行政机关的同意才干进行,行政机关的同意便是行政许可。请求人请求行政许可时要提交相关的资料让行政机关检查,那么行政许可受理的方法检查内容是怎样的?下面由听讼网小编为读者进行回答。
一、什么是行政许可
行政许可,指国家行政机关对不特定的一般人依法负有不作为责任的事项,在特定条件下,对特定目标免除禁令,答应他作为的行政活动。行政许可法对行政许可的立法界定是“指行政机关依据公民、法人或许其他安排的请求,经依法检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由此可见,行政批阅是按批阅主体所作的界定,即由行政机关做出的批阅行为,面比较宽。而行政许可的主体是行政机关,目标是公民、法人或许其他安排,内容是准予请求人从事特定活动。
二、行政许可受理的方法检查内容
所谓方法检查,是指行政机关仅对请求资料的方法要件是否具有进行的检查,即检查其请求资料是否完全,是否契合法定方法。关于请求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不作检查。关于能够当场作出决议的,行政机关应当当场作出决议,以便利请求人,进步行政效率。
三、行政许可本质检查的内容
所谓本质检查,是指行政机关不只要对请求资料的要件是否具有进行检查,还要对请求资料的本质内容是否契合条件进行检查。关于请求的本质检查,有的能够采纳书面检查的方法,即经过请求资料的陈说了解有关状况,进行检查,但有的本质检查还需求进行实地核对,才干承认真实状况。
四、行政许可中请求人、好坏关系人陈说权和申辩权是什么
行政机关对行政许可请求进行检查时,发现行政许可事项直接关系别人严重利益的,应当奉告该好坏关系人。请求人、好坏关系人有权进行陈说和申辩。行政机关应当听取请求人、好坏关系人的定见。
行政许可事项直接关系第三人严重利益的,好坏关系人享有知情权,请求人、好坏关系人享有陈说权和申辩权,正是公平准则的表现。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1、行政相对人享有知情权以及程序的参加权是行政程序公平的基本要求。行政机关在对行政许可请求进行检查的过程中,当发现行政许可事项直接关系第三人严重利益的,行政许可决议的作出会对第三人的利益产生影响,行政机关应当在合理的期限内,及时奉告好坏关系人,给予请求人、好坏关系人充沛表达自己定见并为自己辩解的时机,行使其知情权和陈说权。
2、公平的程序要求程序参加人在程序中遭到相等对待。行政机关在行政许可中应坚持一种超然的情绪和位置,不得对请求人和好坏关系人任何一方存有成见和轻视。
上述就小编对“行政许可受理方法检查内容”问题进行的回答,行政许可受理方法审是指行政机关仅对请求资料的方法要件是否具有进行的检查,即检查其请求资料是否完全,是否契合法定方法。假如读者需求法令方面的协助,欢迎到听讼网进行法令咨询。
Copyright ©法律咨询网 免责申明: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本站不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