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未及时为员工缴纳社保会影响什么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3-17 15:36《社会稳妥法》第58条、第60条规则,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稳妥经办组织请求处理社会稳妥挂号。未处理社会稳妥挂号的,由社会稳妥经办组织核定其应当交纳的社会稳妥费。一些单位未及时为职工交纳社保,将影响相关待遇的享用...想要了解更多关于单位未及时为职工交纳社保会影响什么的常识,跟着听讼网小编一同看看吧。
一些单位未及时为职工交纳社保,将影响相关待遇的享用。
1、以养老稳妥为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稳妥法》规则,参与根本养老稳妥的个人,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15年的,按月收取根本养老金。
2、以赋闲稳妥为例,赋闲人员需契合三个条件的,方可从赋闲稳妥基金中收取赋闲稳妥金。其中有一条是:赋闲前用人单位和自己现已交纳赋闲稳妥费满一年的。
值得留意的是,有些单位和职工说,试用期内不缴社保,试用期往后,一次性补缴。实践上,法令并没有如此规则。职工在试用期也有权享用各项社会稳妥。
留意:实践工作中,有这样几种状况,可次月处理社保:
1、入职时刻在当地社会稳妥增员事务处理时刻之后,导致当月无法处理。能够次月补办事务。
2、职工离任和入职在同一个月份之内。离任单位,当月不能减员;入职单位,也就无须当月增员。
3、职工离任单位,有稳妥欠缴状况,导致离任当月不能及时减员。关于欠缴稳妥严峻的单位,完结补缴的状况很杂乱,有的几个月即可完结,有的几年也无法完结。这种状况,在同一个统筹区域的用人单位,无法处理增员事务,也就不能为入职职工参保。需要与社保请示,怎么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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