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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西安申请二手房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7-01 19:47

常常有用户来问听讼网小编,西安二手房住宅公积金告贷怎么办?为此听讼网小编给我们总结一下:
告贷人请求二手房个人住宅公积金告贷时,应向西安住宅公积金处理中心(以下简称公积金中心)所属分中心、处理部、归纳业务部及受托付银行提出请求,经初审契合告贷条件的应供给以下材料:
(一)与售房人签定的《房地产生意契约》;
(二)首付款证明;
(三)所购房子产权证明;
(四)所购房子产权共有人赞同出售房子的书面授权文件;
(五)已购公有住宅、经济适用房等非商品房上市,需供给有关部门准予上市买卖的文件或同意证书;
(六)公积金中心认可的房地产评价组织出具的房子价值评价陈述;
(七)《西安个人住宅公积金告贷处理办法》和《西安住宅公积金处理中心个人住宅公积金告贷操作规程》中规则的其他材料。
告贷人、担保人与受托付银行正式签定《西安个人住宅公积金告贷合同》。
告贷人、售房人到房子所在地房地产处理部门办好产权过户手续后,担保人会同告贷人处理典当登记手续,并将 《房子他项权证》等有关文件交担保人收押。
受托付银行收到担保人出具的《告贷担保办结通知书》后,将告贷划入担保人指定的账户,由担保人依据相关协议向售房人付出房款。
还款方法按《西安个人住宅公积金告贷处理办法》和《西安住宅公积金处理中心个人住宅公积金告贷操作规程》的有关规则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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