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律师:拾金不昧的故事天天有,但我们掉钱了该如何维权呢?
来源:听讼网 2019-02-25 17:33(听讼网)农村里一句话说的好,见滴就是买滴,拿到手里如莱莱滴。拾金不昧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但是如果捡到东西的人拒绝归还,这个时候就会心急如焚,在生活中这样的例子也是经常见到,拾金不昧的故事也是经常有,如果别人把我们的钱拿走了却不还给我们,我们又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呢?
在前段时间,梁某在银行取钱后,就走到了一个路口,钱不慎掉落,别人从这里过得时候刚好就捡回了1300元,剩余6100元被人捡走,更有甚者会去理出纠纷协议书,后面他就跑去向公安局报警,经公安局指挥中心调取该路段监控,发现有个摩托车驾驶员在梁某丢失钱的路段,将钱捡起后骑摩托车离开,经核实车主后发现驾驶人为车主肖某。随即派出所干警通过肖某户籍管辖区联系上肖某本人,肖某承认捡钱属实,但是称未捡到6100元,只有2700元,并拒绝归还梁某所丢钱财。肖某的行为在法律上如何认定呢?
听讼网李小娟律师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关于所有权取得的相关规定,遗失物是指非基于遗失人意志而暂时丧失占有的物,因为物权人没有抛弃物权的意思表示,故丧失占有的物权也是需要受到法律的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零七条:所有权人或者其他权利人有权追回遗失物。拾金不昧的故事当中,该遗失物通过转让或被他人占有的,权利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或者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让人之日起二年内向受让人请求返还原物,但受让人通过拍卖或者向具有经营资格的经营者购买遗失物的,权利人请求返还原物时应当支付受让人所付的费用。权利人向受让人支付所付费用后,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追偿。”第一百零九条:“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的规定,肖某应当返还梁某的遗失物。但因梁某无法证明自己实际遗失的金额为6100元,且钱币掉落地点为道路中间不能排除其他因素导致物权人的物权受到减损,所以,不能直接认定梁某掉落的6100元被肖某全部拾得。
民法和刑法对遗失物都有明确的规定,捡到了不代表就是自己的,必须及时还给失主。但是如果在这期间为了保管遗失物而产生了必要支出,拾得之人可以要求失主支付。(法律咨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