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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当事人对估价报告有异议怎么办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1-21 06:02
拆迁当事人对评价陈述有贰言处理程序
剖析拆迁当事人对评价陈述的贰言处理程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拆迁当事人对评价成果有贰言的,自收到评价陈述之日起5日内,能够向原评价组织书面请求复核评价,也能够另行托付评价组织评价。
迁当事人对评价成果有贰言、向原评价组织请求复核评价的,该评价组织应当自收到书面复核评价请求之日起5日内给予答复。评价成果改动的,应当从头出具评价陈述;评价成果没有改动的,出具书面通知。拆迁当事人另行托付评价组织评价的,受托评价组织应当在10日内出具评价陈述。
迁当事人对原评价组织的复核成果有贰言或许另行托付评价的成果与原评价成果有差异且洽谈达不成一致定见的,自收到复核成果或许另行托付评价组织出具的评价陈述之日起5日内,能够向被拆迁房子所在地的房地产价格评价专家委员会请求技术判定。
评价专家委员会应当自收到请求之日起10日内出具书面判定定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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