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冒注册商标案怎么维权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9-17 07:41
【案情简介】
1996年5月20日中法合营王朝葡萄酿酒有限公司向天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投诉:在天津市河西区体院北小食物批发市场98号货摊等几家个别户经销假充"王朝"半干白葡萄酒,侵犯了其商标专用权,恳求依法予以查办。
经查:该批发市场共有四家经营者于1996年5月上旬出售假充"王朝"半干白葡萄酒。其间河西区同乐食物批发经营部(个别)购进1200瓶,售出1180瓶,每瓶进价19.90元,价格20元;利广食物经营部(个别)购进600瓶,售出600瓶,每瓶进价19.92元,价格20元;金华食物经营部(个别)购进1200瓶,售出24瓶,进价每瓶19.80元,价格20.50元;燕京经销部购进1800瓶,售出1560瓶,进价每瓶19.90元,价格20.20元。天津市工商局以为,上述行为违反了《商标法》第38条第(4)项和《商标法施行细则》第41条第(1)项的规则。依据《商标法施行细则》第43条第1款(1)项及第3款的规则,给予上列经营者如下处理:
1.当即中止出售假充"王朝"半干白葡萄酒;
2.别离处以不合法经营额15%的罚款,总计33808.12元;
3.别离补偿被侵权人经济丢失总计24015.70元;
4.出售假充"王朝"半干白葡萄酒(侵权商标与产品难以别离),总计1436瓶。
天津市检察机关经过侦办,抄获制假团伙系山东龙口驻津办事处的贾锡岩、王金生以及做外包装箱的张秀军、从国外进口瓶塞的徐文凯,收缴商标标识几十万件。除对徐文凯免于申述外,其他三人被依法提起公诉。
人民法院依法判定贾锡岩五年半有期徒刑,王金生三年半有期徒刑,张秀军一年半有期徒刑。
【案子分析】
本案是一同假充注册商标案。
假充注册商标是一种严峻的商标侵权行为。依照我国《刑法》及1993年2月22日第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经过的《关于惩治假充注册商标违法的弥补规则》,假充注册商标是指为了到达假充别人产品的意图而在产品上运用别人注册商标的行为,以及为完成此意图而施行的准备行为。大致说来,假充注册商标行为包含以下几种行为:(1)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答应,在同一种产品上运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2)明知是假充注册商标的产品而进行出售的;(3)假造、私行制作别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许出售假造、私行制作别人注册商标标识。假充别人注册商标情节严峻或许违法所得的数额较大,则构成假充注册商标罪。
本案中的4家经营者经销假充的"王朝"半干白葡萄酒,违反了《商标法》第38条的规则,构成假充注册商标行为,损害了注册商标所有人王朝葡萄酿酒有限公司的商标诺言,给王朝公司造成了经济丢失,因而,天津市工商局责令其当即中止出售假充的"王朝"半干白葡萄酒并补偿王朝葡萄酿酒有限公司的经济丢失,是完全正确的。依据《商标法》第39条的规则,补偿额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取得的赢利,或许被侵权人在被侵权期间因被侵权所遭到的丢失。
由于假充注册商标在剽窃注册人商标诺言的一起,还损害了顾客的赢利,损坏 社会经济秩序,因而,各国规则了假充注册商标罪,对违法人予以刑事制裁。我国《刑法》第127条也对此作了规则,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0次会议经过的《关于惩治假充注册商标违法的弥补规则》对《刑法》作了弥补,惩治假充注册商标罪的手法,从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许罚金,提高到违法数额巨大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这无疑加大了《刑法》对假充注册商标违法分子的威慑力量。
1996年5月20日中法合营王朝葡萄酿酒有限公司向天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投诉:在天津市河西区体院北小食物批发市场98号货摊等几家个别户经销假充"王朝"半干白葡萄酒,侵犯了其商标专用权,恳求依法予以查办。
经查:该批发市场共有四家经营者于1996年5月上旬出售假充"王朝"半干白葡萄酒。其间河西区同乐食物批发经营部(个别)购进1200瓶,售出1180瓶,每瓶进价19.90元,价格20元;利广食物经营部(个别)购进600瓶,售出600瓶,每瓶进价19.92元,价格20元;金华食物经营部(个别)购进1200瓶,售出24瓶,进价每瓶19.80元,价格20.50元;燕京经销部购进1800瓶,售出1560瓶,进价每瓶19.90元,价格20.20元。天津市工商局以为,上述行为违反了《商标法》第38条第(4)项和《商标法施行细则》第41条第(1)项的规则。依据《商标法施行细则》第43条第1款(1)项及第3款的规则,给予上列经营者如下处理:
1.当即中止出售假充"王朝"半干白葡萄酒;
2.别离处以不合法经营额15%的罚款,总计33808.12元;
3.别离补偿被侵权人经济丢失总计24015.70元;
4.出售假充"王朝"半干白葡萄酒(侵权商标与产品难以别离),总计1436瓶。
天津市检察机关经过侦办,抄获制假团伙系山东龙口驻津办事处的贾锡岩、王金生以及做外包装箱的张秀军、从国外进口瓶塞的徐文凯,收缴商标标识几十万件。除对徐文凯免于申述外,其他三人被依法提起公诉。
人民法院依法判定贾锡岩五年半有期徒刑,王金生三年半有期徒刑,张秀军一年半有期徒刑。
【案子分析】
本案是一同假充注册商标案。
假充注册商标是一种严峻的商标侵权行为。依照我国《刑法》及1993年2月22日第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经过的《关于惩治假充注册商标违法的弥补规则》,假充注册商标是指为了到达假充别人产品的意图而在产品上运用别人注册商标的行为,以及为完成此意图而施行的准备行为。大致说来,假充注册商标行为包含以下几种行为:(1)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答应,在同一种产品上运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2)明知是假充注册商标的产品而进行出售的;(3)假造、私行制作别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许出售假造、私行制作别人注册商标标识。假充别人注册商标情节严峻或许违法所得的数额较大,则构成假充注册商标罪。
本案中的4家经营者经销假充的"王朝"半干白葡萄酒,违反了《商标法》第38条的规则,构成假充注册商标行为,损害了注册商标所有人王朝葡萄酿酒有限公司的商标诺言,给王朝公司造成了经济丢失,因而,天津市工商局责令其当即中止出售假充的"王朝"半干白葡萄酒并补偿王朝葡萄酿酒有限公司的经济丢失,是完全正确的。依据《商标法》第39条的规则,补偿额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取得的赢利,或许被侵权人在被侵权期间因被侵权所遭到的丢失。
由于假充注册商标在剽窃注册人商标诺言的一起,还损害了顾客的赢利,损坏 社会经济秩序,因而,各国规则了假充注册商标罪,对违法人予以刑事制裁。我国《刑法》第127条也对此作了规则,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0次会议经过的《关于惩治假充注册商标违法的弥补规则》对《刑法》作了弥补,惩治假充注册商标罪的手法,从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许罚金,提高到违法数额巨大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这无疑加大了《刑法》对假充注册商标违法分子的威慑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