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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池州市失业保险费率新标准是多少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4-17 01:15

2018年3月1日期,安徽省开端履行新的赋闲稳妥费率规范:由现行的3%调整至2%,参保单位按本单位薪酬总额的1.5%交纳赋闲稳妥费,员工依照自己薪酬的0.5%交纳赋闲稳妥费,由单位从其薪酬中代扣代缴。一同,安徽省池州市开端实行赋闲稳妥费率...想要了解更多关于池州市赋闲稳妥费率新规范是多少的常识,跟着听讼网小编一同看看吧。
一、池州市赋闲稳妥费率新规范:
池州市赋闲稳妥费率新规范为:由现行的3%调整至2%,参保单位按本单位薪酬总额的1.5%交纳赋闲稳妥费,员工依照自己薪酬的0.5%。以月薪3000元为例,费率下调后,员工个人和企业均少缴15元,全年共少缴360元。“赋闲稳妥费率的下调,一方面降低了企业用人本钱,一同增加了员工收入,惠民性质明显。”市地税局基金费科工作人员说。
此次赋闲稳妥费率新规范将惠及池州市一切参保单位和6.5万余名参保员工,到现在,已为参保单位和员工减负230万元。经测算,每年可减轻全市参保单位和参保员工担负1000万元左右。
二、池州市赋闲稳妥收取规范:
1.赋闲人员赋闲前所在单位和自己依照规则累计缴费时刻满1年缺乏5年的,收取赋闲稳妥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
2.累计缴费时刻满5年缺乏10年的,收取赋闲稳妥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
3.累计缴费时刻10年以上的,收取赋闲稳妥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
4.从头工作后,再次赋闲的,缴费时刻从头核算,收取赋闲稳妥金的期限能够与前次赋闲应收取而没有收取的赋闲稳妥金的期限兼并核算,可是最长不得超越24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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