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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购买未办房地产权证的二手房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0-05 01:03

咱们许多人关于标题中说到的问题,其实都不是很清楚,了解的也不是很透彻,但这都是和咱们的日子休戚相关的,有了解的必要,今日听讼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常识,一同往下面看看吧。
问题:
我在市区一楼盘看中了一套商品房(毛坯房),该楼盘早在2007年已开盘,我看中的户型在开盘时已被人买下,一起在银行处理了按揭借款,并且在房产买卖中心处理了存案挂号。但该业主已于今年年初偿清银行的按揭款,并计划出售该套住宅(此房已于近期入伙)。现在存在的问题是,开发商要到2010年5月份前才下发房产证。我现已与现在的业主谈好买卖价格与买卖方法,对方容许能够让我先交5万元定金,然后签意向书、合同、处理公证等,交钥匙给我装饰,等拿到房产证后再处理过户手续。因我想运用公积金借款结合商业借款的方法按揭,所以只能比及其房产证下来后才干处理相关手续并付出剩下房款。
我想咨询的问题是:
1,买卖过程是否应该找合资质房产中介代理或请其供给技术上的支撑?
2,交纳定金后与卖方签定的合同是否需求公证或找律师?公证是否具有法律效能?
3,怎么能有用地束缚卖方,使其在过户前无法将房子卖给第三方?
4,像我这种状况是否需求找银行处理二手房子买卖资金保管事务?
5,假如购房合同款式等相关材料由合资质的房产中介供给,是否具有法律效能?
6,假如我在过户前把房子装饰好,一旦终究产生纠纷,是否能在合同上约好卖方补偿我的装饰款?
回答:
你的问题实际上是怎么购买业主未处理房地产权证的二手房的问题。
因为该房原业主现已在房地产买卖中心处理了存案挂号,因此,你可不必忧虑开发商将该房子“一房二卖”。而假如原业主未处理预售挂号或许出售挂号,则还要防备开发商或许的“一房二卖”。
你并非通过房产中介得到房源信息,也未与中介机构签定《买房委托书》,因此,你能够直接与原业主直接买卖,并不必定特意找一家房产中介代理。当然,因为房子买卖触及专业问题,你在买卖中最好有专业人士(中介或许律师)帮忙,尤其是买卖条件的建立及合同的签定。
在买卖条件上,确认价格时应清晰:初次税费由谁承当,是原业主仍是你;从原业主过户至你名下的税费由谁承当,怎么承当。
价格确认之后,付款方法便是最重要的买卖条件了。原业主讲的先交5万元定金然后再签意向书、合同,这种方法是万万不能够的。前述5万元定金归于订约好金,尽管法律规则答应,可是,你最好先谈好合同条件(条款),先签合同,再按照合同规则交给定金,避免未签合同先交给了定金而形成在合同条件的商洽上出于晦气位置。一旦你处于晦气位置,你将面对“两难”挑选:承受对方提出的严苛买卖条件,结果是签定了一个对你非常晦气的合同;合同条款无法协商一致,买卖失利,但对方以种种理由回绝退回订约好金或许延迟退回订约好金。
签定房子买卖合同前,并不必定要先签定意向书。在许多景象下,签定意向书是房产中介“锁住”买方的方法:先让买方签下《意向书》,一起要求买方交纳认购金或许诚意金,买方交纳了必定金额的认购金或许诚意金之后,房产中介就在后续的房子买卖中取得了主导的位置了,买方就或许被地产中介牵着鼻子走!
未处理房产证的房子,在付款条件上最好采纳分期付款:买卖两边签定合同后交纳必定金额的定金;处理交给(交钥匙)时交纳首付;处理过户手续时处理公积金结合商业按揭借款。
而确保买卖安全的关键在于合同中的违约条款
原业主或许存在如下违约:
1、日后房价上升时,原业主(或许共有人)反悔不卖;
2、原业主(或许共有人)在房子过户前歹意“一房二卖”乃至“一房多卖”;
3、原业主因欠债而导致房子被法院查封。房子买卖合同要针对这些或许的景象规则相应的违约职责及补偿职责,以维护买方的利益。
至于合同公证及所谓的保管。公证并不是合同收效的条件,合同只需是两边实在意思表明、内容合法,就没有用能问题。而只需买卖条件(特别是付款条件)设置科学、合理,违约职责约好清楚、保证有用,合同条款通过专业人士把关,资金托不保管都不是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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