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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政策都有哪些新规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9-08 18:00

养老保险方针出新规
近来,记者从三门峡市社会养老保险中心了解到,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证厅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乡镇企业员工根本养老保险费申报交纳管理作业的告诉》(以下简称《告诉》),针对乡镇企业员工根本养老保险参保挂号、养老保险费申报交纳作了明确规则,进一步完善了乡镇企业员工根本养老保险方针。该《告诉》从1月1日起正式施行。
据《告诉》规则,用人单位应当从用工之日起30天内为员工请求处理社会保险挂号并申报交纳养老保险费,若用人单位没有依照有关规则申报,而且未交纳养老保险费,或许瞒报漏报员工人数、缴费基数等而形成少交纳养老保险费的,经办组织要及时编制出滞后补缴方案,提示用人单位赶快补缴,若当月月底前补缴完结,则不收取滞纳金,逾期不到账即为欠费,将从次月1日起开端按日加收0.5%。的滞纳金。此外,用人单位及员工补缴2011年7月1日之前欠缴的根本养老保险费时,依照对应缴费年度的记账利率加收利息,不再收取滞纳金,利息以复利核算;补缴2011年7月1日之后时段的根本养老保险费时,依照《社会保险法》规则,自欠费之日起按日加收0.5%。的滞纳金,不收取利息。若用人单位因不可抗力形成生产经营呈现严重困难并报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证厅同意,或许用人单位供给担保与经办组织签定延期缴费协议的,可以请求延期缴费,在延期缴费期间,免收滞纳金。
据悉,该《告诉》是《社会保险法》第63条的具体操作细则,为经办组织的社会养老保险费征收作业供给根据,进一步标准乡镇企业员工根本养老保险费申报交纳管理作业。一起,用人单位也有了一本“理解账”,可以准时做好社会养老保险费的交纳作业,保证员工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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