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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最新刑事诉讼法修正案全文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9-03 01:14
2012最新刑事诉讼法修正案全文
2012年第十一届人大五次会议,(两会授权发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决议
(2012年3月14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经过)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作以下修正:
修正条款内容:
一、将第二条修正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使命,是确保精确、及时地查明违法实际,正确运用法令,赏罚违法分子,确保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查,教育公民自觉恪守法令,活跃同违法行为作斗争,维护社会主义法制,尊重和确保人权,维护公民的人身权力、产业权力、民主权力和其他权力,确保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
二、将第十四条榜首款修正为:“人民法院、人民查看院和公安机关应当确保违法嫌疑人、被告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依法享有的辩解权和其他诉讼权力。”
删去第二款。
三、将第二十条修正为:“中级人民法院统辖下列榜首审刑事案子:
“(一)损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案子;
“(二)或许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子。”
四、将第三十一条修正为:“本章关于逃避的规则适用于书记员、翻译人员和判定人。
“辩解人、诉讼署理人能够按照本章的规则要求逃避、恳求复议。”
五、将第三十三条修正为:“违法嫌疑人自被侦办机关榜首次讯问或许采纳强制办法之日起,有权托付辩解人;在侦办期间,只能托付律师作为辩解人。被告人有权随时托付辩解人。
“侦办机关在榜首次讯问违法嫌疑人或许对违法嫌疑人采纳强制办法的时分,应当奉告违法嫌疑人有权托付辩解人。人民查看院自收到移交查看申述的案子资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奉告违法嫌疑人有权托付辩解人。人民法院自受理案子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奉告被告人有权托付辩解人。违法嫌疑人、被告人在押期间要求托付辩解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查看院和公安机关应当及时传达其要求。
“违法嫌疑人、被告人在押的,也能够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托付辩解人。
“辩解人承受违法嫌疑人、被告人托付后,应当及时奉告处理案子的机关。”
六、将第三十四条修正为:“违法嫌疑人、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许其他原因没有托付辩解人的,自己及其近亲属能够向法令援助安排提出恳求。对契合法令援助条件的,法令援助安排应当指使律师为其供给辩解。
“违法嫌疑人、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许是没有彻底丢失辨认或许操控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没有托付辩解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查看院和公安机关应当告诉法令援助安排指使律师为其供给辩解。
“违法嫌疑人、被告人或许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没有托付辩解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查看院和公安机关应当告诉法令援助安排指使律师为其供给辩解。”
七、将第三十五条修正为:“辩解人的职责是依据实际和法令,提出违法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许减轻、革除其刑事职责的资料和定见,维护违法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力和其他合法权益。”
八、添加一条,作为第三十六条:“辩解律师在侦办期间能够为违法嫌疑人供给法令帮忙;署理申述、指控;恳求改变强制办法;向侦办机关了解违法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子有关状况,提出定见。”
九、将第三十六条改为二条,作为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修正为:
“第三十七条 辩解律师能够同在押的违法嫌疑人、被告人会晤和通讯。其他辩解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查看院答应,也能够同在押的违法嫌疑人、被告人会晤和通讯。
“辩解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托付书或许法令援助公函要求会晤在押的违法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晤,至迟不得超越四十八小时。
“损害国家安全违法、恐怖活动违法、特别严峻贿赂违法案子,在侦办期间辩解律师会晤在押的违法嫌疑人,应当经侦办机关答应。上述案子,侦办机关应当事前告诉看守所。
“辩解律师会晤在押的违法嫌疑人、被告人,能够了解案子有关状况,供给法令咨询等;自案子移交查看申述之日起,能够向违法嫌疑人、被告人核实有关依据。辩解律师会晤违法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
“辩解律师同被监督寓居的违法嫌疑人、被告人会晤、通讯,适用榜首款、第三款、第四款的规则。
“第三十八条 辩解律师自人民查看院对案子查看申述之日起,能够查阅、摘录、仿制本案的檀卷资料。其他辩解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查看院答应,也能够查阅、摘录、仿制上述资料。”
十、添加二条,作为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
“第三十九条 辩解人以为在侦办、查看申述期间公安机关、人民查看院搜集的证明违法嫌疑人、被告人无罪或许罪轻的依据资料未提交的,有权恳求人民查看院、人民法院调取。
“第四十条 辩解人搜集的有关违法嫌疑人不在违法现场、未到达刑事职责年纪、归于依法不负刑事职责的精神病人的依据,应当及时奉告公安机关、人民查看院。”
十一、将第三十八条改为第四十二条,修正为:“辩解人或许其他任何人,不得帮忙违法嫌疑人、被告人藏匿、消灭、伪造依据或许串供,不得要挟、诱惑证人作伪证以及进行其他搅扰司法机关诉讼活动的行为。
“违背前款规则的,应当依法追查法令职责,辩解人涉嫌违法的,应当由处理辩解人所承办案子的侦办机关以外的侦办机关处理。辩解人是律师的,应当及时告诉其地址的律师事务所或许所属的律师协会。”
十二、添加二条,作为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
“第四十六条 辩解律师对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托付人的有关状况和信息,有权予以保密。可是,辩解律师在执业活动中知悉托付人或许其别人,预备或许正在实施损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以及严峻损害别人人身安全的违法的,应当及时奉告司法机关。
“第四十七条 辩解人、诉讼署理人以为公安机关、人民查看院、人民法院及其作业人员阻止其依法行使诉讼权力的,有权向同级或许上一级人民查看院申述或许指控。人民查看院对申述或许指控应当及时进行查看,状况实际的,告诉有关机关予以纠正。”
十三、将第四十二条改为第四十八条,修正为:“能够用于证明案子实际的资料,都是依据。
“依据包含:
“(一)依据;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说;
“(五)违法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判定定见;
“(七)勘验、查看、辨认、侦办试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依据有必要经过查验实际,才干作为定案的依据。”
十四、添加一条,作为第四十九条:“公诉案子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职责由人民查看院承当,自诉案子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职责由自诉人承当。”
十五、将第四十三条改为第五十条,修正为:“审判人员、查看人员、侦办人员有必要按照法定程序,搜集能够证明违法嫌疑人、被告人有罪或许无罪、违法情节轻重的各种依据。制止刑讯逼供和以要挟、诱惑、诈骗以及其他不合法办法搜集依据,不得逼迫任何人证明自己有罪。有必要确保悉数与案子有关或许了解案情的公民,有客观地充沛地供给依据的条件,除特别状况外,能够吸收他们帮忙查询。”
十六、将第四十五条改为第五十二条,添加一款,作为第二款:“行政机关在行政法令和查处案子进程中搜集的依据、书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等依据资料,在刑事诉讼中能够作为依据运用。”
将第二款改为第三款,修正为:“对触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依据,应当保密。”
十七、将第四十六条改为第五十三条,修正为:“对悉数案子的判处都要重依据,重查询研究,不轻信口供。只要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依据的,不能承认被告人有罪和处以赏罚;没有被告人供述,依据的确、充沛的,能够承认被告人有罪和处以赏罚。
“依据的确、充沛,应当契合以下条件:
“(一)科罪量刑的实际都有依据证明;
“(二)据以定案的依据均经法定程序查验实际;
“(三)归纳全案依据,对所承认实际已扫除合理置疑。”
十八、添加五条,作为第五十四条、第五十五条、第五十六条、第五十七条、第五十八条:
“第五十四条 选用刑讯逼供等不合法办法搜集的违法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选用暴力、要挟等不合法办法搜集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说,应当予以扫除。搜集依据、书证不契合法定程序,或许严峻影响司法公平的,应当予以补正或许作出合理解说;不能补正或许作出合理解说的,对该依据应当予以扫除。
“在侦办、查看申述、审判时发现有应当扫除的依据的,应当依法予以扫除,不得作为申述定见、申述决议和判定的依据。
“第五十五条 人民查看院接到报案、指控、告发或许发现侦办人员以不合法办法搜集依据的,应当进行查询核实。关于确有以不合法办法搜集依据景象的,应当提出纠正定见;构成违法的,依法追查刑事职责。
“第五十六条 法庭审理进程中,审判人员以为或许存在本法第五十四条规则的以不合法办法搜集依据景象的,应当对依据搜集的合法性进行法庭查询。
“当事人及其辩解人、诉讼署理人有权恳求人民法院对以不合法办法搜集的依据依法予以扫除。恳求扫除以不合法办法搜集的依据的,应当供给相关头绪或许资料。
“第五十七条 在对依据搜集的合法性进行法庭查询的进程中,人民查看院应当对依据搜集的合法性加以证明。
“现有依据资料不能证明依据搜集的合法性的,人民查看院能够提请人民法院告诉有关侦办人员或许其别人员出庭阐明状况;人民法院能够告诉有关侦办人员或许其别人员出庭阐明状况。有关侦办人员或许其别人员也能够要求出庭阐明状况。经人民法院告诉,有关人员应当出庭。
“第五十八条 关于经过法庭审理,供认或许不能扫除存在本法第五十四条规则的以不合法办法搜集依据景象的,对有关依据应当予以扫除。”
十九、将第四十七条改为第五十九条,修正为:“证人证言有必要在法庭上经过公诉人、被害人和被告人、辩解人两边质证而且查实今后,才干作为定案的依据。法庭查明证人有意作伪证或许藏匿罪证的时分,应当依法处理。”
二十、添加二条,作为第六十二条、第六十三条:
“第六十二条 关于损害国家安全违法、恐怖活动违法、黑社会性质的安排违法、毒品违法等案子,证人、判定人、被害人因在诉讼中作证,自己或许其近亲属的人身安全面对风险的,人民法院、人民查看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采纳以下一项或许多项维护办法:
“(一)不揭露实在名字、住址和作业单位等个人信息;
“(二)采纳不露出表面、实在声响等出庭作证办法;
“(三)制止特定的人员触摸证人、判定人、被害人及其近亲属;
“(四)对人身和住所采纳专门性维护办法;
“(五)其他必要的维护办法。
“证人、判定人、被害人以为因在诉讼中作证,自己或许其近亲属的人身安全面对风险的,能够向人民法院、人民查看院、公安机关恳求予以维护。
“人民法院、人民查看院、公安机关依法采纳维护办法,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合作。
“第六十三条 证人因实施作证责任而开销的交通、住宿、就餐等费用,应当给予补助。证人作证的补助列入司法机关事务经费,由同级政府财务予以确保。
“有作业单位的证人作证,地址单位不得克扣或许变相克扣其薪酬、奖金及其他福利待遇。”
二十一、将第五十一条改为第六十五条,修正为:“人民法院、人民查看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景象之一的违法嫌疑人、被告人,能够取保候审:
“(一)或许判处操控、拘役或许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或许判处有期徒刑以上赏罚,采纳取保候审不致发作社会风险性的;
“(三)患有严峻疾病、日子不能自理,怀孕或许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纳取保候审不致发作社会风险性的;
“(四)拘押期限届满,案子没有办结,需求采纳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实施。”
二十二、将第五十五条改为第六十八条,修正为:“确保人应当实施以下责任:
“(一)监督被确保人恪守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则;
“(二)发现被确保人或许发作或许现已发作违背本法第六十九条规则的行为的,应当及时向实施机关陈说。
“被确保人有违背本法第六十九条规则的行为,确保人未实施确保责任的,对确保人处以罚款,构成违法的,依法追查刑事职责。”
二十三、将第五十六条改为三条,作为第六十九条、第七十条、第七十一条,修正为:
“第六十九条 被取保候审的违法嫌疑人、被告人应当恪守以下规则:
“(一)未经实施机关赞同不得脱离所寓居的市、县;
“(二)住址、作业单位和联系方法发作变化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实施机关陈说;
“(三)在传讯的时分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方法搅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消灭、伪造依据或许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查看院和公安机关能够依据案子状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违法嫌疑人、被告人恪守以下一项或许多项规则: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晤或许通讯;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驭证件交实施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违法嫌疑人、被告人违背前两款规则,已交纳确保金的,没收部分或许悉数确保金,而且差异景象,责令违法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从头交纳确保金、提出确保人,或许监督寓居、予以拘捕。
“对违背取保候审规则,需求予以拘捕的,能够对违法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第七十条 取保候审的决议机关应当归纳考虑确保诉讼活动正常进行的需求,被取保候审人的社会风险性,案子的性质、情节,或许判处赏罚的轻重,被取保候审人的经济状况等状况,承认确保金的数额。
“供给确保金的人应当将确保金存入实施机关指定银行的专门账户。
“第七十一条 违法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背本法第六十九条规则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分,凭免除取保候审的告诉或许有关法令文书到银行收取交还的确保金。”
二十四、添加三条,作为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三条、第七十四条:
“第七十二条 人民法院、人民查看院和公安机关对契合拘捕条件,有下列景象之一的违法嫌疑人、被告人,能够监督寓居:
“(一)患有严峻疾病、日子不能自理的;
“(二)怀孕或许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系日子不能自理的人的仅有扶养人;
“(四)因为案子的特别状况或许处理案子的需求,采纳监督寓居办法更为适合的;
“(五)拘押期限届满,案子没有办结,需求采纳监督寓居办法的。
“对契合取保候审条件,但违法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确保人,也不交纳确保金的,能够监督寓居。
“监督寓居由公安机关实施。
“第七十三条 监督寓居应当在违法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实施;无固定住处的,能够在指定的居所实施。关于涉嫌损害国家安全违法、恐怖活动违法、特别严峻贿赂违法,在住处实施或许有碍侦办的,经上一级人民查看院或许公安机关赞同,也能够在指定的居所实施。可是,不得在拘押场所、专门的办案场所实施。
“指定居所监督寓居的,除无法告诉的以外,应当在实施监督寓居后二十四小时以内,告诉被监督寓居人的家族。
“被监督寓居的违法嫌疑人、被告人托付辩解人,适用本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则。
“人民查看院对指定居所监督寓居的决议和实施是否合法实施监督。
“第七十四条 指定居所监督寓居的期限应当折抵刑期。被判处操控的,监督寓居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监督寓居二日折抵刑期一日。”
二十五、将第五十七条改为第七十五条,修正为:“被监督寓居的违法嫌疑人、被告人应当恪守以下规则:
“(一)未经实施机关赞同不得脱离实施监督寓居的场所;
“(二)未经实施机关赞同不得会晤别人或许通讯;
“(三)在传讯的时分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方法搅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消灭、伪造依据或许串供;
“(六)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身份证件、驾驭证件交实施机关保存。
“被监督寓居的违法嫌疑人、被告人违背前款规则,情节严峻的,能够予以拘捕;需求予以拘捕的,能够对违法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二十六、添加一条,作为第七十六条:“实施机关对被监督寓居的违法嫌疑人、被告人,能够采纳电子监控、不定时查看等监督办法对其恪守监督寓居规则的状况进行监督;在侦办期间,能够对被监督寓居的违法嫌疑人的通讯进行监控。”
二十七、将第六十条改为第七十九条,修正为:“对有依据证明有违法实际,或许判处徒刑以上赏罚的违法嫌疑人、被告人,采纳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避免发作下列社会风险性的,应当予以拘捕:
“(一)或许实施新的违法的;
“(二)有损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许社会秩序的实际风险的;
“(三)或许消灭、伪造依据,搅扰证人作证或许串供的;
“(四)或许对被害人、告发人、指控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五)妄图自杀或许逃跑的。
“对有依据证明有违法实际,或许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赏罚的,或许有依据证明有违法实际,或许判处徒刑以上赏罚,从前成心违法或许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拘捕。
“被取保候审、监督寓居的违法嫌疑人、被告人违背取保候审、监督寓居规则,情节严峻的,能够予以拘捕。”
二十八、将第六十四条改为第八十三条,第二款修正为:“拘留后,应当当行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拘押,至迟不得超越二十四小时。除无法告诉或许涉嫌损害国家安全违法、恐怖活动违法告诉或许有碍侦办的景象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告诉被拘留人的家族。有碍侦办的景象消失今后,应当当即告诉被拘留人的家族。”
二十九、将第六十五条改为第八十四条,修正为:“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分,有必要当即开释,发给开释证明。”
三十、添加一条,作为第八十六条:“人民查看院查看赞同拘捕,能够讯问违法嫌疑人;有下列景象之一的,应当讯问违法嫌疑人:
“(一)对是否契合拘捕条件有疑问的;
“(二)违法嫌疑人要求向查看人员当面陈说的;
“(三)侦办活动或许有严峻违法行为的。
“人民查看院查看赞同拘捕,能够问询证人等诉讼参与人,听取辩解律师的定见;辩解律师提出要求的,应当听取辩解律师的定见。”
三十一、将第七十一条改为第九十一条,第二款修正为:“拘捕后,应当当行将被拘捕人送看守所拘押。除无法告诉的以外,应当在拘捕后二十四小时以内,告诉被拘捕人的家族。”
三十二、添加一条,作为第九十三条:“违法嫌疑人、被告人被拘捕后,人民查看院仍应当对拘押的必要性进行查看。对不需求持续拘押的,应当主张予以开释或许改变强制办法。有关机关应当在十日以内将处理状况告诉人民查看院。”
三十三、将第五十二条改为第九十五条,修正为:“违法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署理人、近亲属或许辩解人有权恳求改变强制办法。人民法院、人民查看院和公安机关收到恳求后,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决议;不赞同改变强制办法的,应当奉告恳求人,并阐明不赞同的理由。”
三十四、将第七十四条改为第九十六条,修正为:“违法嫌疑人、被告人被拘押的案子,不能在本法规则的侦办拘押、查看申述、一审、二审期限内办结的,对违法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予以开释;需求持续查验、审理的,对违法嫌疑人、被告人能够取保候审或许监督寓居。”
三十五、将第七十五条改为第九十七条,修正为:“人民法院、人民查看院或许公安机关对被采纳强制办法法定时限届满的违法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予以开释、免除取保候审、监督寓居或许依法改变强制办法。违法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署理人、近亲属或许辩解人关于人民法院、人民查看院或许公安机关采纳强制办法法定时限届满的,有权要求免除强制办法。”
三十六、将第七十七条改为二条,作为第九十九条、榜首百条,修正为:
“第九十九条 被害人因为被告人的违法行为而遭受物质丢失的,在刑事诉讼进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逝世或许丢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署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假如是国家产业、团体产业遭受丢失的,人民查看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分,能够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榜首百条 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分,能够采纳保全办法,查封、扣押或许冻住被告人的产业。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或许人民查看院能够恳求人民法院采纳保全办法。人民法院采纳保全办法,适用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则。”
三十七、添加一条,作为榜首百零一条:“人民法院审理附带民事诉讼案子,能够进行调停,或许依据物质丢失状况作出判定、裁决。”
三十八、将第七十九条改为榜首百零三条,添加一款,作为第四款:“期间的最终一日为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榜首日为期满日期,但违法嫌疑人、被告人或许罪犯在押期间,应当至期满之日间断,不得因节假日而延伸。”
三十九、添加一条,作为榜首百一十五条:“当事人和辩解人、诉讼署理人、好坏关系人关于司法机关及其作业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有权向该机关申述或许指控:
“(一)采纳强制办法法定时限届满,不予以开释、免除或许改变的;
“(二)应当交还取保候审确保金不交还的;
“(三)对与案子无关的资产采纳查封、扣押、冻住办法的;
“(四)应当免除查封、扣押、冻住不免除的;
“(五)贪婪、移用、私分、互换、违背规则运用查封、扣押、冻住的资产的。
“受理申述或许指控的机关应当及时处理。对处理不服的,能够向同级人民查看院申述;人民查看院直承受理的案子,能够向上一级人民查看院申述。人民查看院对申述应当及时进行查看,状况实际的,告诉有关机关予以纠正。”
四十、将第九十一条改为榜首百一十六条,添加一款,作为第二款:“违法嫌疑人被送交看守所拘押今后,侦办人员对其进行讯问,应当在看守所内进行。”
四十一、将第九十二条改为榜首百一十七条,修正为:“对不需求拘捕、拘留的违法嫌疑人,能够传唤到违法嫌疑人地址市、县内的指定地址或许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可是应当出示人民查看院或许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对在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经出示作业证件,能够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讯问笔录中注明。
“传唤、拘传持续的时刻不得超越十二小时;案情特别严峻、杂乱,需求采纳拘留、拘捕办法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刻不得超越二十四小时。
“不得以接连传唤、拘传的方法变相拘禁违法嫌疑人。传唤、拘传违法嫌疑人,应当确保违法嫌疑人的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刻。”
四十二、将第九十三条改为榜首百一十八条,添加一款,作为第二款:“侦办人员在讯问违法嫌疑人的时分,应当奉告违法嫌疑人照实供述自己罪过能够从宽处理的法令规则。”
四十三、添加一条,作为榜首百二十一条:“侦办人员在讯问违法嫌疑人的时分,能够对讯问进程进行录音或许录像;关于或许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子或许其他严峻违法案子,应当对讯问进程进行录音或许录像。
“录音或许录像应当全程进行,坚持完整性。”
四十四、删去第九十六条。
四十五、将第九十七条改为榜首百二十二条,榜首款修正为:“侦办人员问询证人,能够在现场进行,也能够到证人地址单位、住处或许证人提出的地址进行,在必要的时分,能够告诉证人到人民查看院或许公安机关供给证言。在现场问询证人,应当出示作业证件,到证人地址单位、住处或许证人提出的地址问询证人,应当出示人民查看院或许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
四十六、删去第九十八条第二款。
四十七、将榜首百零五条改为榜首百三十条,榜首款修正为:“为了承认被害人、违法嫌疑人的某些特征、损伤状况或许生理状况,能够对人身进行查看,能够提取指纹信息,搜集血液、尿液等生物样本。”
四十八、将榜首百零八条改为榜首百三十三条,榜首款修正为:“为了查明案情,在必要的时分,经公安机关担任人赞同,能够进行侦办试验。”
添加一款,作为第二款:“侦办试验的状况应当写成笔录,由参与试验的人签名或许盖章。”
四十九、将榜首百一十条改为榜首百三十五条,修正为:“任何单位和个人,有责任按照人民查看院和公安机关的要求,交出能够证明违法嫌疑人有罪或许无罪的依据、书证、视听资料等依据。”
五十、将第二编第二章第六节的节名、榜首百五十八条中的“扣押”修正为“查封、扣押”。
五十一、将榜首百一十四条改为榜首百三十九条,修正为:“在侦办活动中发现的可用以证明违法嫌疑人有罪或许无罪的各种资产、文件,应当查封、扣押;与案子无关的资产、文件,不得查封、扣押。
“对查封、扣押的资产、文件,要妥善保管或许封存,不得运用、互换或许损毁。”
五十二、将榜首百一十五条改为榜首百四十条,修正为:“对查封、扣押的资产、文件,应当会同在场见证人和被查封、扣押资产、文件持有人查点清楚,当场开列清单一式二份,由侦办人员、见证人和持有人签名或许盖章,一份交给持有人,另一份附卷备检。”
五十三、将榜首百一十七条改为榜首百四十二条,修正为:“人民查看院、公安机关依据侦办违法的需求,能够按照规则查询、冻住违法嫌疑人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比例等产业。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合作。
“违法嫌疑人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比例等产业已被冻住的,不得重复冻住。”
五十四、将榜首百一十八条改为榜首百四十三条,修正为:“对查封、扣押的资产、文件、邮件、电报或许冻住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比例等产业,经查明的确与案子无关的,应当在三日以内免除查封、扣押、冻住,予以交还。”
五十五、将榜首百二十条改为榜首百四十五条,修正为:“判定人进行判定后,应当写出判定定见,而且签名。
“判定人成心作虚伪判定的,应当承当法令职责。”
五十六、将榜首百二十一条、榜首百五十七条中的“判定结论”修正为“判定定见”。
五十七、在第二编第二章第七节后添加一节,作为第八节:
“第八节 技能侦办办法
“榜首百四十八条 公安机关在立案后,关于损害国家安全违法、恐怖活动违法、黑社会性质的安排违法、严峻毒品违法或许其他严峻损害社会的违法案子,依据侦办违法的需求,经过严厉的赞同手续,能够采纳技能侦办办法。
“人民查看院在立案后,关于严峻的贪婪、贿赂违法案子以及利用职权实施的严峻侵略公民人身权力的严峻违法案子,依据侦办违法的需求,经过严厉的赞同手续,能够采纳技能侦办办法,按照规则交有关机关实施。
“追捕被通缉或许赞同、决议拘捕的在逃的违法嫌疑人、被告人,经过赞同,能够采纳追捕所必需的技能侦办办法。
“榜首百四十九条 赞同决议应当依据侦办违法的需求,承认采纳技能侦办办法的品种和适用目标。赞同决议自签发之日起三个月以内有用。关于不需求持续采纳技能侦办办法的,应当及时免除;关于杂乱、疑难案子,期限届满仍有必要持续采纳技能侦办办法的,经过赞同,有用期能够延伸,每次不得超越三个月。
“榜首百五十条 采纳技能侦办办法,有必要严厉按照赞同的办法品种、适用目标和期限实施。
“侦办人员对采纳技能侦办办法进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应当保密;对采纳技能侦办办法获取的与案子无关的资料,有必要及时毁掉。
“采纳技能侦办办法获取的资料,只能用于对违法的侦办、申述和审判,不得用于其他用处。
“公安机关依法采纳技能侦办办法,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合作,并对有关状况予以保密。
“榜首百五十一条 为了查明案情,在必要的时分,经公安机关担任人决议,能够由有关人员藏匿其身份实施侦办。可是,不得诱使别人违法,不得选用或许损害公共安全或许发作严峻人身风险的办法。
“对触及给付毒品等违禁品或许资产的违法活动,公安机关依据侦办违法的需求,能够按照规则实施操控下交给。
“榜首百五十二条 按照本节规则采纳侦办办法搜集的资料在刑事诉讼中能够作为依据运用。假如运用该依据或许危及有关人员的人身安全,或许或许发生其他严峻后果的,应当采纳不露出有关人员身份、技能办法等维护办法,必要的时分,能够由审判人员在庭外对依据进行核实。”
五十八、将榜首百二十八条改为榜首百五十八条,修正为:“在侦办期间,发现违法嫌疑人还有重要罪过的,自发现之日起按照本法榜首百五十四条的规则从头核算侦办拘押期限。
“违法嫌疑人不讲实在名字、住址,身份不明的,应当对其身份进行查询,侦办拘押期限自查清其身份之日起核算,可是不得间断对其违法行为的侦办取证。关于违法实际清楚,依据的确、充沛,的确无法查明其身份的,也能够按其自报的名字申述、审判。”
五十九、添加一条,作为榜首百五十九条:“在案子侦办完结前,辩解律师提出要求的,侦办机关应当听取辩解律师的定见,并记载在案。辩解律师提出书面定见的,应当附卷。”
六十、将榜首百二十九条改为榜首百六十条,修正为:“公安机关侦办完结的案子,应当做到违法实际清楚,依据的确、充沛,而且写出申述定见书,连同檀卷资料、依据一起移交同级人民查看院查看决议;一起将案子移交状况奉告违法嫌疑人及其辩解律师。”
六十一、将榜首百三十三条改为榜首百六十四条,修正为:“人民查看院对直承受理的案子中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分,有必要当即开释,发给开释证明。”
六十二、将榜首百三十四条改为榜首百六十五条,修正为:“人民查看院对直承受理的案子中被拘留的人,以为需求拘捕的,应当在十四日以内作出决议。在特别状况下,决议拘捕的时刻能够延伸一日至三日。对不需求拘捕的,应当当即开释;对需求持续侦办,而且契合取保候审、监督寓居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许监督寓居。”
六十三、将榜首百三十九条改为榜首百七十条,修正为:“人民查看院查看案子,应当讯问违法嫌疑人,听取辩解人、被害人及其诉讼署理人的定见,并记载在案。辩解人、被害人及其诉讼署理人提出书面定见的,应当附卷。”
六十四、将榜首百四十条改为榜首百七十一条,榜首款修正为:“人民查看院查看案子,能够要求公安机关供给法庭审判所必需的依据资料;以为或许存在本法第五十四条规则的以不合法办法搜集依据景象的,能够要求其对依据搜集的合法性作出阐明。”
第四款修正为:“关于二次弥补侦办的案子,人民查看院依然以为依据不足,不契合申述条件的,应当作出不申述的决议。”
六十五、将榜首百四十一条改为榜首百七十二条,修正为:“人民查看院以为违法嫌疑人的违法实际现已查清,依据的确、充沛,依法应当追查刑事职责的,应当作出申述决议,按照审判统辖的规则,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并将檀卷资料、依据移交人民法院。”
六十六、将榜首百四十二条改为榜首百七十三条,榜首款修正为:“违法嫌疑人没有违法实际,或许有本法第十五条规则的景象之一的,人民查看院应当作出不申述决议。”
第三款修正为:“人民查看院决议不申述的案子,应当一起对侦办中查封、扣押、冻住的资产免除查封、扣押、冻住。对被不申述人需求给予行政处置、行政处置或许需求没收其违法所得的,人民查看院应当提出查看定见,移交有关主管机关处理。有关主管机关应当将处理成果及时告诉人民查看院。”
六十七、将榜首百五十条改为榜首百八十一条,修正为:“人民法院对提起公诉的案子进行查看后,关于申述书中有清晰的指控违法实际的,应当决议开庭审判。”
六十八、将榜首百五十一条改为榜首百八十二条,修正为:“人民法院决议开庭审判后,应当承认合议庭的组成人员,将人民查看院的申述书副本至迟在开庭十日从前送达被告人及其辩解人。
“在开庭从前,审判人员能够招集公诉人、当事人和辩解人、诉讼署理人,对逃避、出庭证人名单、不合法依据扫除等与审判相关的问题,了解状况,听取定见。
“人民法院承认开庭日期后,应当将开庭的时刻、地址告诉人民查看院,传唤当事人,告诉辩解人、诉讼署理人、证人、判定人和翻译人员,传票和告诉书至迟在开庭三日从前送达。揭露审判的案子,应当在开庭三日从前先期发布案由、被告人名字、开庭时刻和地址。
“上述活动景象应当写入笔录,由审判人员和书记员签名。”
六十九、将榜首百五十二条改为榜首百八十三条,修正为:“人民法院审判榜首审案子应当揭露进行。可是有关国家秘密或许个人隐私的案子,不揭露审理;触及商业秘密的案子,当事人恳求不揭露审理的,能够不揭露审理。
“不揭露审理的案子,应当当庭宣告不揭露审理的理由。”
七十、将榜首百五十三条改为榜首百八十四条,修正为:“人民法院审判公诉案子,人民查看院应当派员到会法庭支撑公诉。”
七十一、添加二条,作为榜首百八十七条、榜首百八十八条:
“榜首百八十七条 公诉人、当事人或许辩解人、诉讼署理人对证人证言有贰言,且该证人证言对案子科罪量刑有严峻影响,人民法院以为证人有必要出庭作证的,证人应当出庭作证。
“人民警察就其实施职务时目睹的违法状况作为证人出庭作证,适用前款规则。
“公诉人、当事人或许辩解人、诉讼署理人对判定定见有贰言,人民法院以为判定人有必要出庭的,判定人应当出庭作证。经人民法院告诉,判定人拒不出庭作证的,判定定见不得作为定案的依据。
“榜首百八十八条 经人民法院告诉,证人没有正当理由不出庭作证的,人民法院能够强制其到庭,可是被告人的爱人、爸爸妈妈、子女在外。
“证人没有正当理由回绝出庭或许出庭后回绝作证的,予以训诫,情节严峻的,经院长赞同,处以十日以下的拘留。被处置人对拘留决议不服的,能够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恳求复议。复议期间不间断实施。”
七十二、将榜首百五十九条改为榜首百九十二条,添加一款,作为第二款:“公诉人、当事人和辩解人、诉讼署理人能够恳求法庭告诉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就判定人作出的判定定见提出定见。”
添加一款,作为第四款:“第二款规则的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适用判定人的有关规则。”
七十三、将榜首百六十条改为榜首百九十三条,修正为:“法庭审理进程中,对与科罪、量刑有关的实际、依据都应当进行查询、争辩。
“经审判长答应,公诉人、当事人和辩解人、诉讼署理人能够对依据和案子状况发表定见而且能够相互争辩。
“审判长在宣告争辩完结后,被告人有最终陈说的权力。”
七十四、将榜首百六十三条改为榜首百九十六条,第二款修正为:“当庭宣告判定的,应当在五日以内将判定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查看院;定时宣告判定的,应当在宣告后当行将判定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查看院。判定书应当一起送达辩解人、诉讼署理人。”
七十五、将榜首百六十四条改为榜首百九十七条,修正为:“判定书应当由审判人员和书记员署名,而且写明上诉的期限和上诉的法院。”
七十六、将榜首百六十五条改为榜首百九十八条,第三项修正为:“因为恳求逃避而不能进行审判的。”
七十七、添加一条,作为第二百条:“在审判进程中,有下列景象之一,致使案子在较长时刻内无法持续审理的,能够间断审理:
“(一)被告人患有严峻疾病,无法出庭的;
“(二)被告人逃脱的;
“(三)自诉人患有严峻疾病,无法出庭,未托付诉讼署理人出庭的;
“(四)因为不能抵抗的原因。
“间断审理的原因消失后,应当康复审理。间断审理的期间不计入审理期限。”
七十八、将榜首百六十八条改为第二百零二条,榜首款修正为:“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子,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越三个月。关于或许判处死刑的案子或许附带民事诉讼的案子,以及有本法榜首百五十六条规则景象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赞同,能够延伸三个月;因特别状况还需求延伸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赞同。”
七十九、将榜首百七十二条改为第二百零六条,修正为:“人民法院对自诉案子,能够进行调停;自诉人在宣告判定前,能够同被告人自行宽和或许撤回自诉。本法第二百零四条第三项规则的案子不适用调停。
“人民法院审理自诉案子的期限,被告人被拘押的,适用本法第二百零二条榜首款、第二款的规则;未被拘押的,应当在受理后六个月以内宣判。”
八十、将榜首百七十四条改为第二百零八条,修正为:“基层人民法院统辖的案子,契合下列条件的,能够适用简易程序审判:
“(一)案子实际清楚、依据充沛的;
“(二)被告人供认自己所违法行,对指控的违法实际没有贰言的;
“(三)被告人对适用简易程序没有贰言的。
“人民查看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分,能够主张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
八十一、添加一条,作为第二百零九条:“有下列景象之一的,不适用简易程序:
“(一)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许是没有彻底丢失辨认或许操控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
“(二)有严峻社会影响的;
“(三)一起违法案子中部分被告人不认罪或许对适用简易程序有贰言的;
“(四)其他不宜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
八十二、将榜首百七十五条改为第二百一十条,修正为:“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子,对或许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赏罚的,能够组成合议庭进行审判,也能够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对或许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越三年的,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判。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公诉案子,人民查看院应当派员到会法庭。”
八十三、添加一条,作为第二百一十一条:“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子,审判人员应当问询被告人对指控的违法实际的定见,奉告被告人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法令规则,供认被告人是否赞同适用简易程序审理。”
八十四、将榜首百七十六条改为第二百一十二条,修正为:“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子,经审判人员答应,被告人及其辩解人能够同公诉人、自诉人及其诉讼署理人相互争辩。”
八十五、将榜首百七十七条改为第二百一十三条,修正为:“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子,不受本章榜首节关于送达期限、讯问被告人、问询证人、判定人、出示依据、法庭争辩程序规则的束缚。但在判定宣告前应当听取被告人的最终陈说定见。”
八十六、将榜首百七十八条改为第二百一十四条,修正为:“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子,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对或许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越三年的,能够延伸至一个半月。”
八十七、将榜首百八十七条改为第二百二十三条,榜首款修正为:“第二审人民法院关于下列案子,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
“(一)被告人、自诉人及其法定署理人对榜首审承认的实际、依据提出贰言,或许影响科罪量刑的上诉案子;
“(二)被告人被判处死刑的上诉案子;
“(三)人民查看院抗诉的案子;
“(四)其他应当开庭审理的案子。
“第二审人民法院决议不开庭审理的,应当讯问被告人,听取其他当事人、辩解人、诉讼署理人的定见。”
八十八、将榜首百八十八条改为第二百二十四条,修正为:“人民查看院提出抗诉的案子或许第二审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的公诉案子,同级人民查看院都应当派员到会法庭。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在决议开庭审理后及时告诉人民查看院查阅檀卷。人民查看院应当在一个月以内查阅结束。人民查看院查阅檀卷的时刻不计入审理期限。”
八十九、将榜首百八十九条改为第二百二十五条,添加一款,作为第二款:“原审人民法院关于按照前款第三项规则发回从头审判的案子作出判定后,被告人提出上诉或许人民查看院提出抗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作出判定或许裁决,不得再发回原审人民法院从头审判。”
九十、将榜首百九十条改为第二百二十六条,榜首款修正为:“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被告人或许他的法定署理人、辩解人、近亲属上诉的案子,不得加剧被告人的赏罚。第二审人民法院发回原审人民法院从头审判的案子,除有新的违法实际,人民查看院弥补申述的以外,原审人民法院也不得加剧被告人的赏罚。”
九十一、将榜首百九十六条改为第二百三十二条,修正为:“第二审人民法院受理上诉、抗诉案子,应当在二个月以内审结。关于或许判处死刑的案子或许附带民事诉讼的案子,以及有本法榜首百五十六条规则景象之一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赞同或许决议,能够延伸二个月;因特别状况还需求延伸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赞同。
“最高人民法院受理上诉、抗诉案子的审理期限,由最高人民法院决议。”
九十二、将榜首百九十八条改为第二百三十四条,修正为:“公安机关、人民查看院和人民法院对查封、扣押、冻住的违法嫌疑人、被告人的资产及其孳息,应当妥善保管,以供核对,并制造清单,随案移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移用或许自行处理。对被害人的合法产业,应当及时返还。对违禁品或许不宜长时间保存的物品,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则处理。
“对作为依据运用的什物应当随案移交,对不宜移交的,应当将其清单、相片或许其他证明文件随案移交。
“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定,应当对查封、扣押、冻住的资产及其孳息作出处理。
“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定收效今后,有关机关应当依据判定对查封、扣押、冻住的资产及其孳息进行处理。对查封、扣押、冻住的赃款赃物及其孳息,除依法返还被害人的以外,一概上缴国库。
“司法作业人员贪婪、移用或许私自处理查封、扣押、冻住的资产及其孳息的,依法追查刑事职责;不构成违法的,给予处置。”
九十三、添加二条,作为第二百三十九条、第二百四十条:
“第二百三十九条 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子,应当作出核准或许不核准死刑的裁决。关于不核准死刑的,最高人民法院能够发回从头审判或许予以改判。
“第二百四十条 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子,应当讯问被告人,辩解律师提出要求的,应当听取辩解律师的定见。
“在复核死刑案子进程中,最高人民查看院能够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定见。最高人民法院应当将死刑复核成果通报最高人民查看院。”
九十四、将第二百零四条改为第二百四十二条,修正为:“当事人及其法定署理人、近亲属的申述契合下列景象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从头审判:
“(一)有新的依据证明原判定、裁决承认的实际确有过错,或许影响科罪量刑的;
“(二)据以科罪量刑的依据不的确、不充沛、依法应当予以扫除,或许证明案子实际的首要依据之间存在对立的;
“(三)原判定、裁决适用法令确有过错的;
“(四)违背法令规则的诉讼程序,或许影响公平审判的;
“(五)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子的时分,有贪婪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九十五、添加一条,作为第二百四十四条:“上级人民法院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的,应当指令原审人民法院以外的下级人民法院审理;由原审人民法院审理更为适合的,也能够指令原审人民法院审理。”
九十六、将第二百零六条改为第二百四十五条,修正为:“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从头审判的案子,由原审人民法院审理的,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假如原来是榜首审案子,应当按照榜首审程序进行审判,所作的判定、裁决,能够上诉、抗诉;假如原来是第二审案子,或许是上级人民法院提审的案子,应当按照第二审程序进行审判,所作的判定、裁决,是终审的判定、裁决。
“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的再审案子,同级人民查看院应当派员到会法庭。”
九十七、添加一条,作为第二百四十六条:“人民法院决议再审的案子,需求对被告人采纳强制办法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决议;人民查看院提出抗诉的再审案子,需求对被告人采纳强制办法的,由人民查看院依法决议。
“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审判的案子,能够决议间断原判定、裁决的实施。”
九十八、将第二百一十三条改为第二百五十三条,榜首款修正为:“罪犯被交给实施赏罚的时分,应当由交给实施的人民法院在判定收效后十日以内将有关的法令文书送达公安机关、监狱或许其他实施机关。”
第二款修正为:“对被判处死刑延期二年实施、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由公安机关依法将该罪犯送交监狱实施赏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给实施赏罚前,剩下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实施。对被判处拘役的罪犯,由公安机关实施。”
九十九、将第二百一十四条改为第二百五十四条,修正为:“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许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景象之一的,能够暂予监外实施:
“(一)有严峻疾病需求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许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日子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实施不致损害社会的。
“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则景象的,能够暂予监外实施。
“对适用保外就医或许有社会风险性的罪犯,或许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
“对罪犯确有严峻疾病,有必要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确诊并开具证明文件。
“在交给实施前,暂予监外实施由交给实施的人民法院决议;在交给实施后,暂予监外实施由监狱或许看守所提出书面定见,报省级以上监狱处理机关或许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赞同。”
一百、添加一条,作为第二百五十五条:“监狱、看守所提出暂予监外实施的书面定见的,应当将书面定见的副本抄送人民查看院。人民查看院能够向决议或许赞同机关提出书面定见。”
一百零一、将第二百一十五条改为第二百五十六条,修正为:“决议或许赞同暂予监外实施的机关应当将暂予监外实施决议抄送人民查看院。人民查看院以为暂予监外实施不妥的,应当自接到告诉之日起一个月以内将书面定见送交决议或许赞同暂予监外实施的机关,决议或许赞同暂予监外实施的机关接到人民查看院的书面定见后,应当当即对该决议进行从头核对。”
一百零二、将第二百一十六条改为第二百五十七条,修正为:“对暂予监外实施的罪犯,有下列景象之一的,应当及时收监:
“(一)发现不契合暂予监外实施条件的;
“(二)严峻违背有关暂予监外实施监督处理规则的;
“(三)暂予监外实施的景象消失后,罪犯刑期未满的。
“关于人民法院决议暂予监外实施的罪犯应当予以收监的,由人民法院作出决议,将有关的法令文书送达公安机关、监狱或许其他实施机关。
“不契合暂予监外实施条件的罪犯经过贿赂等不合法手段被暂予监外实施的,在监外实施的期间不计入实施刑期。罪犯在暂予监外实施期间逃脱的,逃脱的期间不计入实施刑期。
“罪犯在暂予监外实施期间逝世的,实施机关应当及时告诉监狱或许看守所。”
一百零三、将第二百一十七条改为第二百五十八条,修正为:“对被判处操控、宣告缓刑、假释或许暂予监外实施的罪犯,依法实施社区纠正,由社区纠正安排担任实施。”
一百零四、将第二百一十八条改为第二百五十九条,修正为:“对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力的罪犯,由公安机关实施。实施期满,应当由实施机关书面告诉自己及其地址单位、寓居地基层安排。”
一百零五、将第二百二十一条改为第二百六十二条,第二款修正为:“被判处操控、拘役、有期徒刑或许无期徒刑的罪犯,在实施期间确有悔改或许建功体现,应当依法予以弛刑、假释的时分,由实施机关提出主张书,报请人民法院审阅裁决,并将主张书副本抄送人民查看院。人民查看院能够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定见。”
一百零六、添加一编,作为第五编:“特别程序”。
一百零七、添加一章,作为第五编榜首章:
“榜首章 未成年人刑事案子诉讼程序
“第二百六十六条 对违法的未成年人实施教育、感染、抢救的政策,坚持教育为主、赏罚为辅的准则。
“人民法院、人民查看院和公安机关处理未成年人刑事案子,应当确保未成年人行使其诉讼权力,确保未成年人得到法令帮忙,并由了解未成年人身心特色的审判人员、查看人员、侦办人员承办。
“第二百六十七条 未成年违法嫌疑人、被告人没有托付辩解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查看院、公安机关应当告诉法令援助安排指使律师为其供给辩解。
“第二百六十八条 公安机关、人民查看院、人民法院处理未成年人刑事案子,依据状况能够对未成年违法嫌疑人、被告人的生长阅历、违法原因、监护教育等状况进行查询。
“第二百六十九条 对未成年违法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严厉束缚适用拘捕办法。人民查看院查看赞同拘捕和人民法院决议拘捕,应当讯问未成年违法嫌疑人、被告人,听取辩解律师的定见。
“对被拘留、拘捕和实施赏罚的未成年人与成年人应当别离关押、别离处理、别离教育。
“第二百七十条 关于未成年人刑事案子,在讯问和审判的时分,应当告诉未成年违法嫌疑人、被告人的法定署理人参与。无法告诉、法定署理人不能参与或许法定署理人是共犯的,也能够告诉未成年违法嫌疑人、被告人的其他成年亲属,地址校园、单位、寓居地基层安排或许未成年人维护安排的代表参与,并将有关状况记载在案。参与的法定署理人能够代为行使未成年违法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力。
“参与的法定署理人或许其别人员以为办案人员在讯问、审判中侵略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能够提出定见。讯问笔录、法庭笔录应当交给参与的法定署理人或许其别人员阅览或许向他宣读。
“讯问女人未成年违法嫌疑人,应当有女作业人员在场。
“审判未成年人刑事案子,未成年被告人最终陈说后,其法定署理人能够进行弥补陈说。
“问询未成年被害人、证人,适用榜首款、第二款、第三款的规则。
“第二百七十一条 关于未成年人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第六章规则的违法,或许判处一年有期徒刑以下赏罚,契合申述条件,但有悔罪体现的,人民查看院能够作出附条件不申述的决议。人民查看院在作出附条件不申述的决议从前,应当听取公安机关、被害人的定见。
“对附条件不申述的决议,公安机关要求复议、提请复核或许被害人申述的,适用本法榜首百七十五条、榜首百七十六条的规则。
“未成年违法嫌疑人及其法定署理人对人民查看院决议附条件不申述有贰言的,人民查看院应当作出申述的决议。
“第二百七十二条 在附条件不申述的检测期内,由人民查看院对被附条件不申述的未成年违法嫌疑人进行监督调查。未成年违法嫌疑人的监护人,应当对未成年违法嫌疑人加强管束,合作人民查看院做好监督调查作业。
“附条件不申述的检测期为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从人民查看院作出附条件不申述的决议之日起核算。
“被附条件不申述的未成年违法嫌疑人,应当恪守下列规则:
“(一)恪守法令法规,遵守监督;
“(二)按照调查机关的规则陈说自己的活动状况;
“(三)脱离所寓居的市、县或许迁居,应当报经调查机关赞同;
“(四)按照调查机关的要求承受矫治和教育。
“第二百七十三条 被附条件不申述的未成年违法嫌疑人,在检测期内有下列景象之一的,人民查看院应当吊销附条件不申述的决议,提起公诉:
“(一)实施新的违法或许发现决议附条件不申述从前还有其他违法需求追诉的;
“(二)违背治安处理规则或许调查机关有关附条件不申述的监督处理规则,情节严峻的。
“被附条件不申述的未成年违法嫌疑人,在检测期内没有上述景象,检测期满的,人民查看院应当作出不申述的决议。
“第二百七十四条 审判的时分被告人不满十八周岁的案子,不揭露审理。可是,经未成年被告人及其法定署理人赞同,未成年被告人地址校园和未成年人维护安排能够派代表参与。
“第二百七十五条 违法的时分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赏罚的,应当对相关违法记载予以封存。
“违法记载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供给,但司法机关为办案需求或许有关单位依据国家规则进行查询的在外。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应当对被封存的违法记载的状况予以保密。
“第二百七十六条 处理未成年人刑事案子,除本章已有规则的以外,按照本法的其他规则进行。”
一百零八、添加一章,作为第五编第二章:
“第二章 当事人宽和的公诉案子诉讼程序
“第二百七十七条 下列公诉案子,违法嫌疑人、被告人真挚悔罪,经过向被害人补偿丢失、赔礼道歉等方法取得被害人体谅,被害人自愿宽和的,两边当事人能够宽和:
“(一)因民间胶葛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则的违法案子,或许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赏罚的;
“(二)除渎职违法以外的或许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赏罚的过错违法案子。
“违法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从前成心违法的,不适用本章规则的程序。
“第二百七十八条 两边当事人宽和的,公安机关、人民查看院、人民法院应当听取当事人和其他有关人员的定见,对宽和的自愿性、合法性进行查看,并掌管制造宽和协议书。
“第二百七十九条 关于达到宽和协议的案子,公安机关能够向人民查看院提出从宽处理的主张。人民查看院能够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宽处置的主张;关于违法情节细微,不需求判处赏罚的,能够作出不申述的决议。人民法院能够依法对被告人从宽处置。”
一百零九、添加一章,作为第五编第三章:
“第三章 违法嫌疑人、被告人逃匿、逝世案子违法所得的没收程序
“第二百八十条 关于贪婪贿赂违法、恐怖活动违法等严峻违法案子,违法嫌疑人、被告人逃匿,在通缉一年后不能到案,或许违法嫌疑人、被告人逝世,按照刑法规则应当追缴其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产业的,人民查看院能够向人民法院提出没收违法所得的恳求。
“公安机关以为有前款规则景象的,应当写出没收违法所得定见书,移交人民查看院。
“没收违法所得的恳求应当供给与违法实际、违法所得相关的依据资料,并列明产业的品种、数量、地址地及查封、扣押、冻住的状况。
“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分,能够查封、扣押、冻住恳求没收的产业。
“第二百八十一条 没收违法所得的恳求,由违法地或许违法嫌疑人、被告人寓居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
“人民法院受理没收违法所得的恳求后,应当宣布布告。布告期间为六个月。违法嫌疑人、被告人的近亲属和其他好坏关系人有权恳求参与诉讼,也能够托付诉讼署理人参与诉讼。
“人民法院在布告期满后对没收违法所得的恳求进行审理。好坏关系人参与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开庭审理。
“第二百八十二条 人民法院经审理,对经查验归于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产业,除依法返还被害人的以外,应当裁决予以没收;对不归于应当追缴的产业的,应当裁决驳回恳求,免除查封、扣押、冻住办法。
“关于人民法院按照前款规则作出的裁决,违法嫌疑人、被告人的近亲属和其他好坏关系人或许人民查看院能够提出上诉、抗诉。
“第二百八十三条 在审理进程中,在逃的违法嫌疑人、被告人主动投案或许被捕获的,人民法院应当停止审理。
“没收违法嫌疑人、被告人产业确有过错的,应当予以返还、补偿。”
一百一十、添加一章,作为第五编第四章:
“第四章 依法不负刑事职责的精神病人的强制医疗程序
“第二百八十四条 实施暴力行为,损害公共安全或许严峻损害公民人身安全,经法定程序判定依法不负刑事职责的精神病人,有持续损害社会或许的,能够予以强制医疗。
“第二百八十五条 依据本章规则对精神病人强制医疗的,由人民法院决议。
“公安机关发现精神病人契合强制医疗条件的,应当写出强制医疗定见书,移交人民查看院。关于公安机关移交的或许在查看申述进程中发现的精神病人契合强制医疗条件的,人民查看院应当向人民法院提出强制医疗的恳求。人民法院在审理案子进程中发现被告人契合强制医疗条件的,能够作出强制医疗的决议。
“对实施暴力行为的精神病人,在人民法院决议强制医疗前,公安机关能够采纳暂时的维护性束缚办法。
“第二百八十六条 人民法院受理强制医疗的恳求后,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
“人民法院审理强制医疗案子,应当告诉被恳求人或许被告人的法定署理人参与。被恳求人或许被告人没有托付诉讼署理人的,人民法院应当告诉法令援助安排指使律师为其供给法令帮忙。
“第二百八十七条 人民法院经审理,关于被恳求人或许被告人契合强制医疗条件的,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强制医疗的决议。
“被决议强制医疗的人、被害人及其法定署理人、近亲属对强制医疗决议不服的,能够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恳求复议。
“第二百八十八条 强制医疗安排应当定时对被强制医疗的人进行确诊评价。关于已不具有人身风险性,不需求持续强制医疗的,应当及时提出免除定见,报决议强制医疗的人民法院赞同。
“被强制医疗的人及其近亲属有权恳求免除强制医疗。
“第二百八十九条 人民查看院对强制医疗的决议和实施实施监督。”
一百一十一、第九十九条、榜首百二十六条、榜首百二十七条、榜首百三十二条、榜首百四十六条、榜首百六十六条、榜首百七十一条、榜首百九十二条、榜首百九十三条中引证的条文序号依据本决议作相应调整。
刑事诉讼法的有关章节及条文序号依据本决议作相应调整。
本决议自2013年1月1日起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依据本决议作相应修正,从头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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