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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城镇居民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2-06 07:41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组织:
为进一步推动我市城镇职工和居民根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依据《听讼网办公厅关于调整2009年城镇居民根本医疗保险缴费和补助规范的告诉》(吉政办明电[2008]139号)精力,结合我市实践,市政府决议调整我市城镇居民和职工根本医疗保险有关方针。经市政府赞同,现就有关事宜告诉如下:
-、调整城镇居民根本医疗保险缴费规范
成年居民每人每年缴费规范由270元调整为280元,个人仍交纳200元;中小学生、少年儿童和不满1 8周岁的非在校城镇居民,每人每年缴费规范由105元调整为115元,个人仍交纳35元。
二、调整城镇居民根本医疗保险补助规范
2009年政府补助规范按人均不低于80元履行。中心、省、市和区详细分管份额调整如下:
(一)低保人员中的中小学生、少年儿童和不满1 8周岁的非在校城镇居民应缴费用由中心财务补助45元,省财务补助27元,市、区财务各补助21.5元;其他低保人员应缴费用由中心财务补助70元,省财务补助42元,市、区财务各补助84元。
(二)持《残疾人证》的贫穷残疾人和损失劳动能力的重度残疾人个人缴费4 0元,各级财务共补助240元,其间:对贫穷残疾人,中心财务补助40元.省财务补助24元,市、区财务各补助88元;对损失劳动能力的重度残疾人,中心财务补助70元,省财务补助42元,市、区财务各补助64元。
(三)年满6 0周岁以上(含6 0周岁)的低收入家庭白叟个人缴费100元,各级财务共补助180元,其间:中心财务补助70元,省财务补助42元,市、区财务各补助34元。
(四)日子困难未工作的市级以上(含市级)劳动模范,个人缴费100元,各级财务共补助180元,其间:中心财务补助40元,省财务补助24元,市、区财务各补助8元,市总工会补助100元。
(五)其他居民(含学生、儿童)各级财务补助8 0元,其间:中心财务补助4 0元,省财务补助24元,市、区财务各补助8元。
三、调整市直公务员医疗补助有关规范
(一)享用公务员医疗补助人员在一个年度内个人自付(不含个人账户付出部分)的门诊医疗费用,调整为累计超越1000元以上部分1000元至6000元的,在职及退休人员均补助70%;6001元至10000元的,在职及退休人员均补助80%。
(二)享用公务员医疗补助人员在一个年度内发作的住院医疗费用,累计超越根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付出限额以上1元至4万元的,在职及退休人员补助规范均由80%调整为9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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