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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在质押期间可以转让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3-18 15:48
通常情况下,假如没有股权的话,这个时分缺钱是能够将股权进行质押的,在质押期间咱们是否能够将股权进行转让,相关的规则是怎样的?下面,为了协助咱们更好的了解相关法令知识,听讼网小编整理了以下的内容,期望对您有所协助。
一、股权在质押期间能够转让吗
股权质押后,在解押前不得转让,但经出质人与质权人洽谈赞同转让的能够转让。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二百二十六条:以基金比例、股权出质的,当事人应当缔结书面合同。以基金比例、证券挂号结算组织挂号的股权出质的,质权自证券挂号结算组织办理出质挂号时建立;以其他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出质挂号时建立。
基金比例、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经出质人与质权人洽谈赞同的在外。出质人转让基金比例、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早清偿债务或许提存。
从合同法及公司法规则视点来说,公司股权质押后能够签定签定股权转让合同将股权进行转让,可是股权改变挂号除非获得质权人的赞同,否则是无法进行改变挂号的,有以下几点值得留意:
1、股权转让方应当奉告受让方股权质押的实际情况,避免构成诈骗;
2、对受让方而言,股权转让合同或许无法实行。假如股权出质所担保的债务无法完成,该股权或许会被拍卖用于抵债。
二、法令规则
《担保法》第七十五条(二)项规则“依法能够转让的股份、股票”能够质押。《物权法》第二百二十三条规则,能够转让的股权能够出质。别的,1997年5月28日国家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发布了《关于外商出资企业出资者股权改变的若干规则》,对外商出资企业出资者“经其他各方出资者赞同将其股权质押给债务人”予以特别承认。
依据《担保法》的规则,以依法能够转让的股票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缔结书面合同,并向证券挂号组织办理出质挂号。质押合同自挂号之日起收效。以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出质的,适用公司法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则。质押合同自股份出质记载于股东名册之日起收效。
依据《物权法》的规则,以股权出质的,当事人应当缔结书面合同。以证券挂号结算组织挂号的股权出质的,质权自证券挂号结算组织办理出质挂号时建立;以其他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出质挂号时建立。《物权法》关于未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质挂号程序的规则与《担保法》不一致。因《物权法》公布在后,股权质押的法令实践操作以《物权法》为准。
以上内容便是相关的答复,在股权质押期间,假如咱们想要将股权进行转让的话,那么有必要经过出质人和质权人洽谈赞同才能够,否则是不能够进行转让的,所以咱们在进行股权质押的时分需求留意这一点。假如您还有其他法令问题的能够咨询听讼网相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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