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自诉案件的种类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1-23 17:16
自诉一般用书面的方式,即应当制造并向法院呈上刑事自诉状。可是,自诉人书写自诉状确有困难的,能够口头通知,由人民法院工作人员作出通知笔录,向自诉人宣读,自诉人承认无误后,应当签名或盖章。
依据法律规则,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自诉案子包含:
1、通知才处理的案子:
(1)凌辱、诽谤案(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则的,可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在外);
(2)暴力干与婚姻自在案(刑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款规则的);
(3)优待案(刑法第二百六十条第一款规则的);
(4)侵吞案(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则的)。
2、人民检察院没有提起公诉,被害人有依据证明的细微刑事案子:
(1)故意伤害案(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则的);
(2)不合法侵入住所案(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规则的);
(3)侵略通讯自在案(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则的);
(4)重婚案(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则的);
(5)遗弃案(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规则的);
(6)出产、出售伪劣商品案(刑法分则第三章第一节规则的,可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在外);
(7)侵略知识产权案(刑法分则第三章第七节规则的,可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在外);
(8)归于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则的,对被告人或许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惩罚的案子。
对上列八项案子,被害人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述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关于其间依据不足、可由公安机关受理的,或许以为对被告人或许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上惩罚的,应当移交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3、被害人有依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略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查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许人民检察院现已作出不予追查的书面决议的案子。
依据法律规则,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自诉案子包含:
1、通知才处理的案子:
(1)凌辱、诽谤案(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则的,可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在外);
(2)暴力干与婚姻自在案(刑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款规则的);
(3)优待案(刑法第二百六十条第一款规则的);
(4)侵吞案(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则的)。
2、人民检察院没有提起公诉,被害人有依据证明的细微刑事案子:
(1)故意伤害案(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则的);
(2)不合法侵入住所案(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规则的);
(3)侵略通讯自在案(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则的);
(4)重婚案(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则的);
(5)遗弃案(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规则的);
(6)出产、出售伪劣商品案(刑法分则第三章第一节规则的,可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在外);
(7)侵略知识产权案(刑法分则第三章第七节规则的,可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在外);
(8)归于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则的,对被告人或许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惩罚的案子。
对上列八项案子,被害人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述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关于其间依据不足、可由公安机关受理的,或许以为对被告人或许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上惩罚的,应当移交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3、被害人有依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略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查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许人民检察院现已作出不予追查的书面决议的案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