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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2-04 21:30

近段时刻,听讼网小编听说了有许多的朋友有这样的疑问,北京市住宅公积金提取条件是什么?其实关于这个问题,我们经过本文的介绍能够得悉哦。为此,小编特意收集并整理了有关方针和规则,供给给我们作为参阅,期望能对您有所协助。
北京市住宅公积金提取条件
租房类提取住宅公积金的,一般由所在单位代为处理。
其他状况提取的:
契合条件(点击检查条件)的向员工所在单位(离任的向原单位)提出申请,并供给所需资料(点击检查资料)
由单位按规则审阅赞同后开具一式三联套写的“住宅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加盖预留印鉴后到所属处理部处理提取手续
处理部人员对其提取资料、额度、次数、个人账户信息等内容进行审阅。关于契合提取条件的,处理提取手续;关于审阅不准予提取的,奉告不准予提取的原因;关于特殊状况不能及时答复的,应请示处理部主任及住宅公积金处理中心相关部分,并在三日内给予单位清晰答复。
关于契合部分提取条件的,处理部人员应根据提取资料在体系中录入相关信息,为初次提取的员工个人树立《住宅公积金提取记载单》,并在购房发票(或购房收据)上加盖“已处理住宅公积金提取”字样的印章。
处理部人员录入《住宅公积金提取清册》并承认个人储蓄账户
提取承认后,处理部人员打印《住宅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一份、《住宅公积金提取清册》一式两份,销户提取的,还需打印《个人住宅公积金销户结息单》
住宅公积金处理中心管帐处接纳处理部上报的住宅公积金提取数据,按银行分类汇总,核对无误后,处理资金的划拨,提取金钱在3个工作日内划入指定的个人银行储蓄账户
个人提取:当个人和单位就住宅公积金的提取发作争议,单位不为员工处理住宅公积金提取手续时,处理部应予和谐。和谐不成的,处理部根据《提取处理办法》的规则,经处理部主任批阅后,可直接为员工个人处理提取并书面通知单位。员工个人处理时,须上述关资料到处理部提出申请,提取流程与单位提取流程相同。
综上所述,以上全部内容便是关于北京市住宅公积金提取条件的介绍,我们都得悉了吗?关于这个问题的回答,我们能够放心使用哦。听讼网小编期望以上全面内容能对我们有所协助。假如还有其他任何关于法令方面的问题,欢迎您前来咨询听讼网律师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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