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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是否有效之案例分析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6-02 11:04

日前山东省文登市法院判定了一同女儿请求宣告生父与继母婚姻无效的案子,被请求人周某因不懂法丧失了遗产继承权,在当地引起很大反应。
请求人的生父王某与生母李某于1990年未处理挂号手续成婚,2000年李某离家出走,至今未归。2002年王某与被请求人周某相识,并到云南处理了成婚挂号手续。2004年8月王某因工伤事故逝世,王某的女儿与被请求人周某因王某的遗产分配发生争论,遂诉请法院承认王某与周某的婚姻无效。
文登市法院经审理以为,我国施行一夫一妻准则,重婚的婚姻无效。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挂号管理条例》发布施行曾经,男女双方已契合成婚本质要件,未处理婚姻挂号手续的,按现实婚姻处理。本案中请求人的生父王某与生母李某的婚姻应按现实婚姻处理,二人的婚姻有用。李某离家出走两年未归,假如的确下落不明,王某能够请求法院布告离婚。王某在未与李某处理离婚手续的情况下即与被请求人周某挂号成婚,违反了我国婚姻法的强制性规则,归于重婚行为。据此,确定请求人的生父王某与被请求人周某的婚姻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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