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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不服劳动仲裁的起诉状的内容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6-01 21:31
劳作者与用人单位发作胶葛的状况比较常见,而处理的方法大多是经过劳作裁定来调停。可是,许多时分用人单位关于劳作裁定的成果不服的就向法院提起诉讼。那么,单位不服劳作裁定起诉状的内容是什么?下面听讼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回答,期望对您有所协助。
单位不服劳作裁定起诉状的内容
原告:xxxxxxxxx有限公司(裁定被申请人),居处:石家庄xxx区和平西路xxx号。
法定代表人:xxx
被告:xxx(裁定申请人),男,汉族,1952年xx月xx日出世,住址:xx市xx区庞各庄镇早花西巷x号。
原告因与被告劳作争议胶葛一案,不服xx市xx区劳作争议裁定委员会京x劳仲字(20xx)第xxxx号裁定判决书(以下简称判决书),特向贵院提起民事诉讼。
诉讼请求
1、判定被告与原告之间不存在劳作联系,原告不予承当被告加班薪酬。
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当。
现实和理由
一、判决书确定的现实前后对立
引判决书第四页:“本委以为:尽管xxx(裁定申请人)自1997年6月11日起即在xx区庞各庄镇农业基地作业,但其建议与xx公司(裁定被申请人)一向存续劳作联系的建议,缺少现实依据,本委不予采信......”这说明xxxxxx有限职责公司(以下简称xx公司)在运营农业基地的时分被告与其就不存在劳作联系,而原告与xx公司签定托付运营合同接手该农业基地后,在没有其他任何弥补依据的状况下判决书确定被告与原告存在劳作联系,同现实,同依据,判决书却做出截然相反的现实确定,这明显存在现实和逻辑上的对立。
二、原告与被告之间不存在劳作联系,原告不该承当被告休息日的加班薪酬
1、被告没有供给任何依据证明与原告之间存在劳作联系,也没有供给任何能证明其休息日加班的依据,判决书只是依据原告没有供给薪酬与考勤记录,就判决原告承当职责,这明显是对原告的极大不公平。
2、原告与xx公司签定的《托付运营合同》第四条明确规定原告是为xx公司的职工供给薪酬和福利支撑。但判决书现已确定被告与宝能公司之间不存在劳作联系,被告不是xx公司的职工。原告接手农业基地后,被告与原告也不存在劳作联系,因而,原告不该该承当被告加班薪酬的职责。
3、被告与原告之间不存在劳作联系,所以判决书适用法律过错,判决书不该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作法,因而判决书不该该判决原告承当被告加班薪酬。
依据以上现实和理由,为保护原告的合法权益,特诉至贵院,请依法支撑原告的诉讼请求。
此致
xx市xx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
                                                                                 xxxxxxxx有限职责公司
以上便是一份具体的民事诉讼起诉状的内容,关于用人单位与劳作者发作胶葛后不服劳作裁定的状况下,能够依据相关的现实来提交起诉状,保护单位的合法权益。假如你的状况比较复杂,听讼网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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