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种房屋产权变更登记无须再公证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9-27 19:447月5日,司法部发布《关于废止<司法部、建设部关于房产挂号处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告诉>(以下简称“联合告诉”)的告诉》,承继、赠与房产处理挂号事项能够不必“强制公证”了。至此,公布于1991年、适用了25年的“强制公证”规则做法报废。
依据2016年1月1日开端施行的《不动产挂号暂行条例施行细则》第十四条:“因承继、受遗赠获得不动产,当事人请求挂号的,应当提交逝世证明资料、遗言或许悉数法定承继人关于不动产分配的协议以及与被承继人的亲属关系资料等,也能够提交经公证的资料或许收效的法令文书。”
据此,法令将公证资料作为请求人可挑选供给的内容,而不再是强制性提交的必备资料。
无须公证将省下好几万
据了解,处理房产赠与公证的绝大多数是亲属,其间以直系亲属,特别是爸爸妈妈对子女赠与的状况居多,原因大多是为了子女成婚,或许是白叟为了生前安排好产业以防止日后发作承继胶葛。
新政策施行前,当事人处理房产过户时有必要提交赠与公证书或承受赠与公证书。而处理这项赠与公证要依据实践获益额,也便是房价,按阶梯份额收取必定的公证费用,着实是一笔不小的费用。
以福建省厦门市为例,依照《厦门市公证处公证收费规范》,处理遗言公证费用为100元/件,承认遗言效能为400元/件,而证明产业承继、赠与和遗赠,公证费按获益额的2%收取。所以,新政策施行后,仅公证一项就能为当事人省下好几万的费用。
两种办法三种途径可挑选
依据从公证组织了解到,现在已获悉废止“联合告诉”一事,此事在公证职业也引起很大重视。相关担任人称,这份告诉并不意味着请求人就不能处理承继公证,请求为防止过后胶葛,仍然能够在自愿的前提下,挑选处理公证,但完全是当事人自愿挑选。
关于在不需要“强制公证”的状况下,产权挂号请求人怎么处理房产承继,依据现行收效法令、法规的规则,有两种办法和三种途径能够参阅或挑选。
三种房屋产权改变挂号无须再公证
承继房产。包含法定承继、遗言承继、洽谈承继和诉讼承继;
赠与房产;
涉外和涉港澳台的房产所有权搬运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