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公司应该提供哪些服务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0-17 08:03从实质上说,物业公司属服务业,业主购买的是房子寓居的各色服务。终究物业公司应该供给哪些服务呢?来看看你有没有享受到吧。
一、新房检验预交物业费没有根据
记者在查询中发现,买了新房的业主们往往都会碰到这样的状况:新房检验的一起,物业公司要求业主预交一段时间的物业费(一般是3个月,有的楼盘乃至要求交半年或一年)。实际上,物业公司预收物业费的做法没有根据。
依照规则,物业办理公司不得违反业主或非业主运用人的志愿提早收费;经赞同能够预收的,预收期不得超越6个月。对此,若是物业公司没有出示政府行政部门赞同文件,能够拒交。遇到物业公司借此拒交业主钥匙的状况,业主完全能够向物业办理部门和物价部门投诉。
二、业主的个人信息很值钱
许多小区的开发商都有自己配套的物业公司,当楼盘交给业主运用的一起,物业公司从自己地点的开发商公司接过业主名录,里边往往有业主的联系方式、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等详细信息。手中把握了业主信息的物业人员,有时会悄悄把名录复印出来向有需求的公司兜销,以此获取私益。
三、业主能享受的“免费保修期”很时间短
业主家中的墙面、顶棚、地上、门窗、五金件、管道、卫生洁具、灯具和电器开关,都有2个月到1年的保修期。可是开端日期却是从工程竣工检验合格之日开端核算的。部分所谓的免费修理,乃至在业主还没买到房子的时分它就现已过期了。只要供热、防水、各类管道等设备的保修期相对长一些,在2至5年左右。
而事实上,乃至连单元楼下的安全电子门、单元内的电梯坏了,业主也或许需求付钱。尽管物业公司一般会说,修理和置办新设备的费用能够启用共用设置基金,费用缺乏的部分才由业主平摊,但这笔基金的启用要得到2/3以上的业主签字赞同。且不说会不会得到业主的赞同,便是这笔公共设置基金到底有多少,有哪个业主是清楚的?够不够用业主底子就不知道,要不要业主添钱完全由物业公司说了算。
四、设备保护费装进“腰包”
关于一个新建小区而言,设备都是新的,头一年保护职责都归设备厂商,这以后至少三到五年内也不容易出大的毛病,因而这期间的物业费多一半都被物业赚走了。比方小区绿化费,在业主入住时物业公司就开端收取,但假如新小区的绿洲在入住时没有建成,那么这笔费用就流入了物业公司的腰包。等次年绿洲建成了,绿化费照收不误。只是绿化费这一项上,物业公司就能白赚一年的钱。
由此可见,房地产商为何乐意给楼盘配上自己的物业公司就不难理解了。关于一个新小区而言,物业公司是适当挣钱的。跟着小区的年限变长,铢积寸累的问题日益露出时,一个老小区想找到乐意接手的物业公司是很难的。
五、地下空间最挣钱
一般小区规划车位的产权归于开发商,这部分车位费也归于开发商,而非规划车位的停车费的去向就和广告费相似了。据一位前物业公司人员说,小区“最挣钱”的还不是会所、商铺等地上公共部位,而是地下空间。关于小区里的会所、幼儿园等组织,这些原意是依照本钱运营、为业主供给服务的公共配套设备和场所,在绝大多数小区是把握在开发商手中的,物业只能帮忙办理,共享一笔根本的物业费收益。“而地下空间,一切权有的是归人民防空的,而人防有的区域是不收费的,有的区域则每年要提取办理费,但也就在每平方米1.5元到3元左右。20万平方米一年只需求上缴30万元左右,假如物业将其改成车位或许直接租借,年收益能上百万。假如不追溯归属权,这当然也会变成物业的赢利来历。”
六、发作入室偷盗,它们有时需求补偿
物业公司的工作人员都喜爱着重,他们的职责从你的户门外开端,公共区域才是他们的服务范围。但假如发作入室偷盗,一位物业专家说,“物业是否要承当因办理过错导致的相应职责,要详细看物业办理合同中的安保职责。”比方是否有24小时3人巡查、摄像头装置有无死角、小偷进出时安保人员是否在岗、是否问询进入小区的陌生人。假如经查询司法机关确定偷盗是由保安的渎职行为引起的,那物业公司也要承当补偿职责。
小区内的摄像头记载是帮忙偷盗案侦破的最主要辅佐手法之一。鉴于关于隐私权的忧虑,能够要求物业做到只在公共空间装置、而且对私有场景视频屏蔽、相关监护人员不能进行散播走漏等。
七、业主不知公共设备的收益哪去了
新的《物权法》规则,电梯间、外墙等归于公共设备,产权归整体业主一切。这些共用场所要运营广告,首先要经业主委员会赞同,其收入也应归整体业主一切。
依照《物权法》,电梯间、大堂进口往往都有不时替换的广告,这部分广告收入,归于使用公共空间运营所得,理应归整体业主一切。但是,即便业主在账目上能够看到这笔收入,它却不会被发到业主手中。由于按规则,这些钱应该用于弥补物业费的缺乏、业主的其他各项开支或规划房子的修理基金和房子共用设备专用基金,物业从中能够收取一些办理费。但问题在于,房子修理基金和共用设备基金被物业公司花在了哪里?花了多少?业主往往既不知道自己赚了多少钱,也不知道钱是被怎么花掉的,钱都在物业手中,业主没有知情权和支配权,业主和物业公司之间遍及存在着“信息不对称”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