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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中一方不当举债另一方须承担连带责任如何解释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5-16 13:56
他们组成QQ群、微信群,扔掉个案思想,各方合力,期望修正“24条”,在法令框架下处理“婚姻中一方不妥举债,另一方须承当连带责任”的问题。
实在事例:女性很受伤
①要点大学毕业的王女士,2013年10月8日成婚,上一年6月12日离婚。婚后,王女士努力工作和学习,相继获得了国内注册内部审计师、外企财政分析师等工作资格证书。离婚后见到法院传票她才知道,前夫在两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背着自己告贷300多万。刚开始,王女士觉得自己不知情,也没有花借来的钱,“找位律师去署理一下就算完事。”但判定成果让她傻了眼。莆田市两级法院终审判定王女士需承当连带责任。本年10月20日,因无钱付出收效判定,王女士被法院归入失期名单,成为“老赖”。
②李女士是一位媒体人,供职于某央媒。早在离婚申述时,李女士就已确定前夫婚内越轨和家庭暴力等依据,现在却不得不面临本金高达280万的夫妻连带之债,而李女士前夫举债时刻,发生于两人申述离婚的次日。因受债款之累,李女士仅有一套住宅也被查封。
有人感叹,24条预先推定夫妻债款一起承当,这会形成实际中有人使用法令缝隙“合法”攫取对方产业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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