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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污染罪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7-29 15:58
一、界说:
污染环境罪是指违背防治环境污染的法令规则,构成环境污染,成果严峻,按照法令应遭到刑事处分的行为。污染环境罪是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以下简称《修正案八》)罪名做出的补充规则,撤销原"严峻环境污染事端罪"罪名,改为"污染环境罪"。该罪详细的内容包含:违背国家规则,排放有害物质。
二、构成要件:
客体要件
放射性废物首要包含放射性废水、废气和固体废物。放射性废水是指放射性核素含超越国家规则限值的液体废弃物。首要包含核燃料前处理(如铀矿挖掘、水冶、精粹,核燃料制作等进程中)发作的废水,核燃料后处理榜首循环发作的废液,原子能发电站,运用放射性同位素的研讨机构、医院、工厂等排出的废水。放射性废气是指放射性核素含量超越国家规则限值的气体废弃物。因为在原子能工业的出产中或核设备运转中,跟着不同的工艺进程均有不同性质的含有核素的排气发作。比如铀矿山和铀水冶厂会发作来自矿井的含有氡、钍、锕射气及其子体的气溶胶;核反应堆中发作的气体在后处理厂进行处理时开释的废气中含有氩、氪、氙等放射性核素、射碘蒸汽、氚以及二氧化碳方法存在的碳-14等;此外,还有很多的放射性气溶胶;核企业的各出产车间、设备室、热室及手套箱等地,均有放射性气体排出。放射性固体废物是指放射性核素含量超越国家规则限值的固体废弃物。首要包含从含铀矿石提取铀的进程中发作的废矿渣;铀精制厂、燃料元件加工厂、反应堆、核燃料后处理厂以及运用放射性同位素研讨、医疗等单位排出的沾有人工或天然放射性物质的各种器物,放射性废液经浓缩、固化处理构成的固体废弃物。
含盛行症病原体的废物(亦称感染性废物)是指带有病菌、病毒等病原体的废物。其间感染性是指由致病性的各种病原体引起的可在适合传达途径下对人群有传达或许的感染。《盛行症防治法》第3条对盛行症作了规则。
所谓病原体亦称病原物或病原生物,是指能引起病的微生物和寄生虫的总称。首要包含病菌、寄生虫和病毒三类。由上述之盛行症病原体而发作的废物,如污水、污物、粪便等皆归于含盛行症病原体之废物。
有毒物质是对机体发作化学或物理化学的效果,因此危害机体,引起功能障碍、疾病,乃至逝世的物质。有毒物质可分为无机毒物和有机毒物两大类。如汞、铅、砷、镉、铬、氟等归于无机毒物,其间有许多能在生物体中富集堆集。有机毒物如酚、氰、有机氯、有机磷、有机汞、乙烯等。
其他风险废物则是指上述罗列之外的,列入国家风险废物名录或依据国家规则的风险废物辨别规范和辨别方法确定的具有风险特性的废物。依据我国参加的《巴塞尔条约》,其他风险废物首要是指从住家收集的废物和从焚化住家废物发作的残余物。
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背国家规则,向土地,水体和大气排放风险废物,构成环境污染,致使公私产业遭受严峻损失或许人身伤亡的严峻成果的行为。
1、施行本罪有必要违背国家规则。
是指违背全国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拟定的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法令,以及国务院拟定的相关行政法规、行政办法、发布的决议或指令。这些法令、法规首要包含《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海洋环境保护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令,以及《放射防护法令》、《工业“三废”排放试行规范》等一系列专门法规。
2、施行排放、倾倒和处置行为
其间排放是指把各种风险废物排入土地、水体、大气的行为,包含泵出、溢出、泄出、喷出、倒出等,倾却是指经过船只、航空器、渠道或许其他载运东西,向土地、水体、大气倾卸风险废物的行为;处置是指以燃烧、填埋或其他改动风险废物特点的方法处理风险废物或许将其置于特定场所或许设备并不再取回的行为。
3、严峻污染环境
刑法修正案八已对本条做了修订。并不要求构成严峻环境污染事端,致使公私产业遭受严峻损失或许人身上网的严峻成果。只需严峻污染环境就可建立此罪。
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但凡到达刑事责任年纪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构本钱罪。单位可以成为本罪主体。
片面要件
本罪在片面方面表现为过错。这种过错是指行为人对构成环境污染,致公私产业遭受严峻损失或许人身伤亡严峻成果的心思情绪而言,行为人对这种事端及严峻成果本应预见,但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许虽已预见到但轻信可以避免。至于行为人对违背国家规则排放、倾倒、处置风险废物这一行为自身有时则常常是有意为之,但这并不影响本罪的过错违法性质。
三、立案规范
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统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规范的规则(一)》第60条的规则,违背国家规则,向土地、水体、大气排放、倾倒或许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盛行症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许其他风险废物,构成严峻环境污染事端,涉嫌下列景象之一,应予立案追诉:
(一)致使公私产业损失三十万元以上的;
(二)致使基本农田、防护林地、特种用处林地五亩以上,其他农用地十亩以上,其它土地二十亩以上基本功能损失或许遭受永久性损坏的;
(三)致使森林或许其他林木逝世五十立方米以上,或许幼树逝世二千五百株以上的;
(四)致使一人以上逝世、三人以上重伤、十人以上轻伤,或许一人以上重伤而且五人以上轻伤的;
(五)致使盛行症发作、盛行或许人员中毒到达《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分级Ⅲ级以上景象,严峻危害人体健康的;
(六)其他致使公私产业遭受严峻损失或许人身伤亡的严峻成果的景象。
本条和本规则第六十二条规则的“公私产业损失”,包含污染环境直接构成的产业损毁、削减的实践价值,为避免污染分散以及消除污染而采纳的必要的、合理的办法而发作的费用。
四、法令规则及处分
违背国家规则,排放、倾倒或许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盛行症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许其他有害物质。严峻污染环境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许拘役,并处或许单处分金;成果特别严峻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分金。
五、区别严峻环境污染事端罪与环境监管失职罪
两罪同属成果犯的领域,都是因为其行为构成了严峻环境污染事端,致使严峻成果的发作,且片面上都含有过错的罪行方法,单个情况下也存在着成心形状,但首要是直接成心。两罪的首要区别是:
1、客体不同。本罪客体是国家环境保护和环境污染防治的办理制度,归于损坏环境材料的违法。然后罪侵略的客体则为国家对环境保护作业的正常办理活动,归于渎职违法。
2、客观方面不同。本罪表现为违背国家规则,向土地、水体、大气排放风险废物,严峻污染环境。而环境监管失职罪表现为环境保护部分的国家机关作业人员的严峻不担任任,然后构成严峻环境污染事端,这种严峻不担任任首要体现为滥用职权和玩忽职守,不尽责任的行为。
3、主体不同。本罪的主体既可所以自然人,也可所以单位,对自然人作为本罪的主体没有约束条件,然后罪的主体是特别主体,即担任环境保护监管责任的国家机关作业人员,单位不构成该罪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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