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保证金的数额如何确定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5-01 04:52
取保候审是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不予拘禁,但有必要提出确保人或交纳确保金,以担保被确保人不阻碍侦办、申述、审判,并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办法。确保金担保是《刑事诉讼法》修改后添加的一种担保方法,它不是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处理办法。假如被确保人没有违背有关的法律规则,司法机关应将确保金交还给被确保人或其家族。
确保金的起点数额为1000元。确保金有必要向公安机关指定的银行专户交纳。取保候审依据案子的不同,由公安机关或许国家安全机关履行。没收确保金的决议、交还确保金的决议、对确保人的罚款决议等,都应当由履行机关作出。
留意:
(1)被取保候审人违背取保候审规则,被依法没收确保金后,公安司法机关仍决议对其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的期限应当接连核算。
(2)在侦办或许审查申述阶段现已采纳取保候审的,案子移交至审查申述或许审判阶段时,假如需求持续取保候审,或许需求改变确保方法或强制办法的,受案机关应当在7日内作出决议,并告诉履行机关和移交案子的机关。受案机关决议持续取保候审的,应当从头处理取保候审手续,原则上不改变确保金数额,不再从头收取确保金。取保候审的期限应当从头核算并奉告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确保金的起点数额为1000元。确保金有必要向公安机关指定的银行专户交纳。取保候审依据案子的不同,由公安机关或许国家安全机关履行。没收确保金的决议、交还确保金的决议、对确保人的罚款决议等,都应当由履行机关作出。
留意:
(1)被取保候审人违背取保候审规则,被依法没收确保金后,公安司法机关仍决议对其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的期限应当接连核算。
(2)在侦办或许审查申述阶段现已采纳取保候审的,案子移交至审查申述或许审判阶段时,假如需求持续取保候审,或许需求改变确保方法或强制办法的,受案机关应当在7日内作出决议,并告诉履行机关和移交案子的机关。受案机关决议持续取保候审的,应当从头处理取保候审手续,原则上不改变确保金数额,不再从头收取确保金。取保候审的期限应当从头核算并奉告犯罪嫌疑人、被告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