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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劳动争议案件适用部分裁决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1-24 14:27
适用部分判决的劳作争议案子
关于哪些劳作争议案子适用于部分判决及部分判决的实行问题,劳作部办公厅《关于在劳作争议裁定程序中能否适用部分判决问题的复函》(劳办发[1994]391号)和劳作部《关于用人单位不服部分判决请求复议期限问题的复函》(劳部发[1996]240号)别离作出规则:
(1)劳作争议裁定委员会对确属下列紧迫景象之一的劳作争议案子,通过开端审理后,能够选用部分判决的方式判决企业付出员工薪酬、医疗费
①企业无故拖欠、扣发或停发薪酬超越三个月,致使员工日子确无基本保障的;
②员工因工挂彩,企业不付出急需的医疗费的;
③员工患病,在规则的医疗期内,企业不付出急需的医疗费的。
(2)参照《民事诉讼法》第99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定见》(法发[1992]122号)榜首百一十条、榜首百一十一条的规则,部分判决是劳作争议裁定委员会在劳作争议案子完结判决作出之前要求企业预先付出员工一方薪酬、医疗费的裁定办法,适用于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联系清晰,用人单位有实行才能,不作部分判决将严重影响劳作者一方日子的状况。因为部分判决是在裁定中遇到紧迫状况的特别处理办法,所以一经作出,则当即收效并开端实行。企业如不实行,员工一方可向人民法院请求强制实行。企业不服从部分判决的,不得独自就部分判决向人民法院申述,但能够向原劳作争议裁定委员会请求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中止部分判决的实行。复议请求应当自部分判决送达之日起15日内提出,超越15日的,当事人不得再请求复议;在15日内,如当事人没有就部分判决请求复议,而完结判决已作出并送达,则当事人也不得再就部分判决请求复议。如当事人不服完结判决,可按有关规则向人民法院申述。劳作争议裁定委员会应在接到复议请求之日起7日内做出决议。部分判决正确的,告诉驳回当事人的请求。部分判决不妥的,吊销该部分判决;已实行的,员工一方应返还企业一方先行付出的薪酬、医疗费;拒不返还的,按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四条及其他有关条款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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