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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购房合同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6-28 03:20
购房合同中会对许多事项加以约好,包含房子信息、房款付出、房子交代,以及违约职责等等,这些条款与买卖两边休戚相关,所以必需求多加注重,尤其是一些细节问题。那么在签定购房合一起,有哪些问题需求留意呢?
一、“五证“不全
有些售房者在没有“五证”或“五证不全”的状况下,为了出售房子可能会供给虚伪的“五证”,或许供给小区一期或前几期的有用“五证”,所以购房者在签定合一起必定要留意检查证件原件,并在补充协议中注明售房者若供给虚伪证件应承当的职责。
二、公摊面积不明
有的售房者会运用进步公摊面积减小运用面积,但总建筑面积不变的办法来招引购房者买房。所以,购房者应该要求在合同清晰套内建筑面积和公摊面积,而且在附件中列明公摊面积的构成,而且注明公摊面积不符时的处理办法。
三、书面通知不清
有些售房者不能按期履行义务,便在布告栏粘贴书面布告,当发作胶葛时,就将布告辩为书面通知,以推托自己的职责。为了防止这种状况,买卖两边应该将书面通知的方式约好清楚,开发商违约时,这样购房者才有确凿证据。
四、所售房子已典当
有的售房者在售房之前现已将土地运用权典当,这样的话,购房者便无法得到房产证,也就不具有物权。所以购房者应该在土地管理部分、房管部分查清房子有无典当记载,而且要求售房者在合同中确保自己所售房子不存在典当的状况,不然就承当相应的职责。
五、物业管理条约不签定
售房者在售房前要与前期物业管理企业签定《物业管理条约》,不然,售房者就不得出售房子,假如不签定物业管理条约,购房者就可能拿不到房产证。所以买卖两边在签定本合一起,应一起签定有前期物业管理企业署名的《物业管理条约》。
六、各方职责规模不清
大都的购房合同对一房二买、又抵又买等景象导致购房者得不到房子,购房者的丢失规模没有界定,也就无法保证其权益。所以买卖两边应该就这个问题进行详细约好,清晰好购房者的丢失规模,以及售房者的职责规模。
以上便是小编为我们收拾的购房合同的相关常识,期望能够帮到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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