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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最终刑事判决不服怎么办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6-16 19:59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则,刑事案子采纳的是二审终审准则,既案子通过二审后,判定成果为终究审,假如当事人对判定成果不服的,也不能提起上诉,那么对终究刑事判定不服怎么办?下面由听讼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常识的回答。
一、对终究刑事判定不服怎么处理
对终究刑事判定不服能够提出申述。法令规则:“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现已发作法令效能的判定、判定能够向人民法院或许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述,可是不能中止判定、判定的实行。根据上述规则,申述人的规模是指:
(1)当事人,包含自诉人、被害人、被告人,以及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
(2)当事人的法定代理人。
(3)当事人的近亲属,包含当事人的爱人、爸爸妈妈、子女、同胞兄弟姐妹等。
申述人的申述内容,能够是对第一审人民法院现已发作法令效能的判定、判定进行申述,也能够对第二审人民法院的判定、判定进行申述。人民法院或人民检察院应当承受申述人提出的申述,并按诉讼程序进行检查处理。对检查处理的成果,使用书面形式告诉申述人。
二、刑事二审判定的效能怎么
两审终审准则是我国案子的审级准则,它是指一个案子通过两级人民法院审判就宣告完结的准则。当地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案子的判定和判定,当事人能够依照法令规则的程序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人民检察院能够依照法令规则的程序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抗诉。通过二审的判定或判定,即发作法令效能。当地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案子的判定和判定,假如在上诉期限内当事人不上诉、人民检察院不抗诉,便是发作法令效能的判定和判定。
第二审的判定、判定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判定、判定,都是终审的判定、判定。当事人如以为二审裁判有过错,只能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向法院请求再审,而不能再对二审判定或判定提出上诉。一起,当事人也不能再就同一个诉讼标的,以同一现实和理由从头申述。关于二审判定和判定,义务人应自觉实行,假如不实行,对方当事人有权向法院请求强制实行。
以上常识便是小编对“对终究刑事判定不服怎么处理”问题进行的回答,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则,案子的当事人对终究的审判成果不服的,是能够向人民法院或许检察院提起申述的。读者假如需求法令方面的协助,欢迎到听讼网进行法令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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