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出口公司非法抵扣进项税额偷税如何进行处理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1-21 09:20一、案情
某进出口公司是国有外贸企业,下设6个非独立核算部分和8个独立核算的子公司,为增值税一般交税人。首要运营粮油食品的进出口事务、国内购销事务。1996年8月,M省国税局稽察分局对其进行了日常稽察,在稽察过程中,发现该企业在内贸方面交税存在问题,遂对其进行了一次全面查看。
稽察人员对该公司进行税务查看的作业准则是:首要,深化了解、把握与粮油出售有关的税收法律、法规和规章,深化企业了解该企业的运营状况、财政处理状况、财政核算方法。其次,依据把握的状况拟定查账计划,进驻企业,采纳“分工协作、适度会集”的准则。
第三,全面查看与要点查看相结合,对内销部分选用全面查看方法,对“库存产品”的贷方与“出售收入”的贷方核对原始凭证,区别出售目标,区分征免规模。第四,逆查法与顺查法相结合,剖析会计报表、应交税金及出口退税。
经查,该公司首要违法现实如下:
1.1994年3月将“待摊费用”中的期初存货已纳税款,在无任何手续和理由的状况下,私行转入当期进项税额,虚报并多抵扣当期进项税额666912.79元。2.1994年少申报内销货品应交纳的增值税394958.24元。
3.1994年和1995年所获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共199份,抵扣当期进项税额5478150.02元,均未按规则装订成册。
4.1994年头将原为寄售产品1759104.88元,虚伪列入期初存货,多列期初存货进项税额246274.65元。
5.1995年11月在库存产品盘点中,缺少货品254435.29元,经查属1993年劣质产品,未作账务调整,多抵扣期初存货已纳税款41419.60元。
6.1994年至1995年出售自己运用过的而应征消费税的小轿车共3台,未申报交纳增值税。
7.1994年丢掉普通发票5本,未向主管国税机关报失。
依据上述现实,税务机关作出如下处理决议: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办理法》第四十条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一般交税人1994年期初存货已纳税款核算和处理问题的弥补告诉》(财税字[1994]19号)的规则,该公司1994年度少报内销产品增值税394958.24元和虚报多抵扣期初进项税额666912.79元,属偷税,除追缴其税款外,并处罚款800000元。
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营业税若干方针规则的告诉》(财税字[1994]26号)的规则,该公司盘亏的库存未作进项税额转出,应补缴增值税41419.60元;出售运用过的轿车应补缴增值税17791.10元。
3.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施行增值税的企业期初存货已纳税款的处理意见的告诉》(国税发[1994]60号)规则,该公司将原为寄售产品1759104.88元,作为期初存货反映,现应除掉多列的期初进项税额246274.68元。
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办理方法》第三十条、三十六条和国家税务总局《增值税专用发票运用规则(试行)》(国税发[1993]150号)第三十四条的规则,该公司1994年丢掉普通发票本,以及1994年至1995年所获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未装订成册,别离处以罚款10000元,并责令该公司加强发票办理,不得再发作相似行为。
以上共追缴税款1367356.41元,罚款820000.00元,算计2187356.41元。
二、剖析
(一)该案反映的税收方针和税收征收办理方面的问题
1.新税制施行后,对粮食企业出台了单一的税收方针,对粮食企业的开展起了适当的促进作用,但在实践运转中,却存在必定难度,假如严厉依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农业产品增值税税率和若干项目征免增值税的告诉》(财税字[1994]4号)的规则,以出售目标区分征、免税,很难办到,且不说人力,物力不允许,便是从企业核算上也很难区分清楚。因而,各地基本上都是按省、市政府下达的方针供给数量采纳核定量或核定份额进行纳税,在履行税收方针方面虽不尽一致,但也百般无奈。
2.同一企业既有纳税事务,又有免税事务,适当部分进项税金是一起享受,但出售免税产品时,不免有所遗漏,这就形成非片面成心的偷税。
3.依据税收方针规则,收买农业产品可按10%核算抵扣进项税额,因而粮食企业普遍存在应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而只给对方开具普通发票。究其原因:一是企业对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的知道不深入,以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有必要交纳增值税,普通发票或克己发票就不相同。二是对粮食企业的发票办理不严,粮食企业现在依然运用克己发票结算各项事务。
(二)主张
1.赶快完善现行粮食税收方针,以表现税制的严肃性。
2.调整农产品——粮食的适用税率,现行的粮食税收方针是施行高征低扣,对粮食企业出产(运营)有很大影响,主张收买农产品抵扣可调整为13%,使进、销税金核算同步,以利粮食企业的开展。
3.改动对粮食企业的现行征免税方针,施行“先征后返”的方法,严厉方针性粮油和运营性粮食油的核算准则。
4.加强对企业财政人员的税收事务培训。有不少的财会人员事务不熟,对税法规则不甚了解,形成了非片面念成心的偷税行为。
5.强化税收征管,健全和完善内部征管准则。当地主管税务机关要及时了解交税户的状况,对企业长期存在的问题以及一些特殊状况,要自动向上级税务机关报告,既要脚踏实地,又要依照税法规则,一起研究,妥善地处理这一对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