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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保险合同有什么特点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5-29 12:06
稳妥合同的联系人有哪些
为了标准稳妥行为,维护稳妥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稳妥法》对人寿稳妥合同的有关内容作了一致规则和要求。
法令咨询:
您好,请问,稳妥合同的联系人有哪些?
律师回答:
1、被稳妥人
被稳妥人是指其产业或人身受稳妥合同保证,享有稳妥金请求权的人。
被稳妥人有必要具有下列条件:(1)其产业或人身受稳妥合同保证。(2)享有补偿请求权。
为维护被稳妥人的利益,《稳妥法》明确规则:(1)投保人不是被稳妥人时,投保人指定或改变获益人有必要通过被稳妥人的赞同。(2)以逝世为给付稳妥金条件的稳妥合同,投保人就稳妥险种和稳妥金额有必要获得被稳妥人的赞同,该稳妥合同转让和质押也有必要经被稳妥人赞同,不然稳妥合同无效,合同的转让和质押也无效。但爸爸妈妈为未成年子女投保的,不受此限,可是逝世给付稳妥金额总和不得超越金融监管部门规则的限额。
2、获益人
获益人是指人身稳妥合同中由被稳妥人或许投保人指定向享有稳妥金请求权的人,投保人,被稳妥人均能够成为获益人。
获益人有必要具有下列条件:(1)获益人是享用稳妥金请求权的人。获益人享用稳妥合同的利益,收取稳妥金,但他并非稳妥合同当事人,且不负交给稳妥费的责任。(2)获益人是由投保人或被稳妥人在稳妥合同中指定的人。稳妥合同收效后,投保人或被稳妥人能够半途吊销或改变获益人,无需征得稳妥人的赞同,但有必要告诉稳妥人,由稳妥在稳妥单上作出赞同后才干收效。假如投保人与被稳妥人不是同一人,投保人改变或吊销获益人时,需征得被稳妥人赞同。假如投保人或被稳妥人没有在稳妥合同中指明获益人的,则由被稳妥人的法定继承人为获益人。
相关法令知识:
人身稳妥合同有什么特色?
①人身稳妥合同的稳妥金额,由投保人依据被稳妥人对人身稳妥的需要和投保人的缴费才能,在法令答应规模与条件下,与稳妥人洽谈确认;
②人身稳妥合同稳妥金的给付属定额给付性质;
③人身稳妥合同的稳妥利益特征:
A、因为人身稳妥的稳妥标的是人的生命或身体,而人的生命和身体的价值不能用金钱来衡量,所以对人身稳妥来说,只要求有无可保利益,而对可保利益并没有金额巨细的约束,与投保人有稳妥利益的人,依《稳妥法》第52条规则,有以下几种:自己、爱人、子女、爸爸妈妈;前项以外与投保的有抚育、奉养或许抚养联系的家庭其他成员、近亲属。别的,被稳妥人赞同投保人为其缔结合同的,视为投保人对被保队人具有稳妥利益。
B、在人身稳妥中,稳妥利益仅仅缔结稳妥合同的前提条件,并不是保持稳妥合同效能及稳妥人给付稳妥金的条件。
④人身稳妥合同中代位求偿权的制止
《稳妥法》第67条规则:“人身稳妥的被稳妥人因第三者的行为而发作逝世、伤残或许疾病等稳妥事端的,稳妥人向被稳妥人或许获益人给付稳妥金后,不得享有向第三者追偿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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