储备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登记所需材料是什么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2-01 21:31要点处理划拨用地、老旧小区、单位员工公有住房、城乡结合部不动产挂号中存在问题。一起应该契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施行前后的不动产挂号事项也做出了详细的规则。房子归于不动产,不动产挂号的相关预备资料由听讼网在线小编为您收拾如下。
(一)关于土地运用权、房子所有权挂号的相关问题
1、依法获得土地运用权,可独自请求土地运用权挂号;依法获得土地运用姑且地上有合法建造的房子,可同时请求土地运用权及房子所有权挂号;但未请求土地运用权挂号的,不得独自请求房子所有权挂号。
2、依法获得土地运用权,地上的房子已获得《房子所有权证》,但之前未请求土地运用权挂号的,能够请求土地运用权初次挂号,其土地运用权类型、性质和用处按土地权属来历资猜中的记载处理挂号。
3、关于老旧小区和单位员工公有住房,已获得《房子所有权证》,未处理土地运用权挂号的,有依据证明土地权属来历合法,可凭《房子所有权证》和土地权属来历资猜中的记载处理不动产挂号,宗地图从原有的地籍图中仿制,已有契合要求的房子界址点坐标的,能够只做权属查询,不必测绘。无界址点坐标或界址点坐标不契合要求的,需进行外业权属查询并测绘后,进行挂号。提交的土地权属来历资料不全或土地权属来历不清的,不受理不动产挂号请求。
原行政事业单位划拨工作用地用于员工住宅建造的:
(1)请求处理土地运用权初次挂号的,权利人需提交原土地权属来历资料和有关改动土地用处同意文件及规划部分出具的相关证明资料,按改动后的土地用处以划拨用地处理挂号;
(2)已处理土地运用权初次挂号的,权利人请求处理房子所有权初次挂号的,须提交房子合法的相关证明资料,经权属查询及实践丈量后契合法定条件的,予以处理挂号;未处理土地运用权初次挂号,不得独自请求房子所有权初次挂号。
完结国有土地运用权确权挂号发证使命,为保护农垦国有土地合法权益,盘活土地财物,增强老百姓的归属感,为支撑变革打下坚实基础。但是在实践的日子工作中,往往会呈现许多法令疑问,如果您遇见相关的法令问题,听讼网在线律师为您供给法令咨询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