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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诉案件的种类有哪些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6-24 20:44
法律咨询:您好,自诉案子的品种有哪些?
律师回答:
自诉案子包含三类:
1. 告诉才处理的案子(凌辱诽谤案、暴力干与婚姻自由案、优待案、侵吞案);
2. 被害人有依据证明的细微刑事案子(故意伤害案、不合法侵入住所案、重婚案、遗弃案、出产出售伪劣商品案、侵略知识产权案和归于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则的,对被告人或许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惩罚的案子);
3. 被害人有依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略自己的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查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不予追查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子。
相关法律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五十八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越十二个月,监督居住最长不得超越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督居住期间,不得中止对案子的侦办、申述和审理。关于发现不应当追查刑事责任或许取保候审、监督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免除取保候审、监督居住。免除取保候审、监督居住,应当及时告诉被取保候审、监督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第五十九条拘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必要通过人民检察院同意或许人民法院决议,由公安机关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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