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资讯>正文

本票诈骗是否构成诈骗罪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2-30 10:58
在实践中,咱们都知道,跟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树立和开展,产品、劳务买卖越来越频频,各种付出结算活动越来越多,银行收据已成为人们经济生活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那么接下来,听讼网小编和各位朋友一起来了解了解关于本票欺诈是否构成欺诈罪。
本票也是世界结算的重要付出凭据。欺诈分子常常使用本票进行各种欺诈活动,其主要欺诈方式有:①假造/冒充本票欺诈、②涂抹/传真本票欺诈、③假证明/担保/保兑本票欺诈。
①假造/冒充本票欺诈
(1)假造/冒充本票欺诈的界说
“假造/冒充本票欺诈”,意指欺诈分子故意假造本票出票人签字或冒充本票出票行名义,并捏造事实,妄图骗得国内企业的出口货品或手续费。
(2)假造/冒充本票欺诈的特色
这种欺诈一般有如下特色:
1.出票人签名与印签不符,有仿照痕迹;
2.收据要素不全,内容讹夺百出;
3.纸质较薄,油墨较淡;
4.收据填制办法不合惯例;
5.所伪冒之出票行大多为中银集团成员或与其有密切联系之银行。
②涂抹/传真本票欺诈
(1)涂抹/传真本票欺诈的界说
“涂抹/传真奉票欺诈”,意指欺诈分子使用从银行购买的小额本票,涂抹成大额本票,或选用本票传真件,谎报预付定金或交易融资,以骗得国内企业的出口货品或反担保费。
(2)涂抹/传真本票欺诈的特色
这种欺诈一般有如下特色:
1.出票行为某一世界闻名银行或年鉴上无法查到之银行;
2.出票人签名权限与印鉴册规则不符;
3.票面有涂抹痕迹,或以传真件呈现;
4.收据内容短缺,文义含糊不清;
5.金额巨大,以诈取暴利。
③假证明/担保/保兑本票欺诈
(1)假证明/担保/保兑本票欺诈的界说
“假证明/担保/保兑本票欺诈”,意指欺诈分子在供给假本票前提下,为获得持票人或兑付行的信赖,故意假造某一银行的证明函电、或担保书或保兑告诉,以到达骗得银行票款或企业资产的意图。
(2)假证明/担保/保兑本票欺诈的特色
这种欺诈往往有如下特色:
1.出票行为假造或冒充之银行;
2.本票加发某一银行的证明电或随附担保书或保兑函;
3.所选担保行或保兑行一般为世界性大银行;以添加欺骗性;
4.本票金额较大,联系扑朔迷离;
5.欺诈分子打着交易或出资的幌子,行骗国内企业和银行。
在现实生活中的的实际状况是比较复杂的,所以需求咱们详细是剖析。如果您状况比较复杂,本网站也供给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Copyright ©法律咨询网 免责申明: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本站不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