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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时要注意合同哪些条款陷阱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0-13 23:04
购房时留意合同条款圈套
客户决议购房了,得与开发商签定《商品房买卖合同》。一般情况下,开发商(售楼人员)会递给客户一份拟好的合同,合同会有许多空白的当地,有些当地是有待两边确认后注入相关内容的,而有些选择性填写处或许还空着。
这时,购房者往往认为该说的都已注明晰,合同就算是完成了,殊不知便是这些空白处为开发商日后做弊供给了条件。比方,规范合同第十五条“拖延处理产权证的,违约金每日按购房全款的万分之三核算”,但您一不留神,开发商(售楼人员)便将此条款规划成按已付房款的万分之三承当违约责任
前不久小编就看到过这样的事例:拖延办证一年多,只赔付96元。或许在不能准时处理好时,爽性让购房人退房。还有的合同中写明的违约条款表面上形似公正,实践不公正。例如:约好任何一方免除购房合同都要付出总房款40%的违约金。这实践上仅仅约束购房人,开发商自己一般不或许将卖出去的房子再回收不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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