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资讯>正文

个别财产税是如何分类的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0-16 12:53

单个财产税的类型如下所示:
归纳起来,单个财产税主要有三种类型:
1、土地税。即以土地为为课征目标的税收。根据不同的课征办法和计税根据,土地税主要有地亩税(以土地的单位面积为计税根据,按应税土地面积的巨细确认交税额的一种税,如我国古代的田赋基本上归于这种方式)、地价税(以土地的单位价值为计税根据,按应税土地的价值巨细确认应交税额的一种税)、土地增值税(以土地所有权或运用权转移时该土地的价值添加额为课税目标的一种税)、土地收益税(以土地所有者为交税人,以土地收益为计税根据的一种税)和土地所得税(以土地转让者为交税义务人,以应税土地的转让所得为计税根据的一种税)。
2、房产税。即以房子、地上建筑物为交税目标的税收。因为计税根据的不同,实际傍边的房产税又可分为财产税性质的房产税(这种房产税以房子的数量或价值为计税根据,按规则税率征收,收益税性质的房产税(这种房产税以房子的租金收益为计税根据,准予扣除房子折旧和补葺等费用,如法国征收的私家住所税)、所得税性质的房产税(这种房产税以房子运用权的出让所得为计税根据)和消费税性质的房产税(这种房产税以房子寓居人或运用人为交税义务人,以房子租金或家具价值为计税根据,允许扣除必定的费用,按规则的税率征收)。
3、不动产税。即以土地、房子等建筑物为课税目标的一种税,实际上便是房产税和地产税的兼并征收。实际中各国征收的不动产税有一致不动产税和分类不动产税两种不同的形式。
Copyright ©法律咨询网 免责申明: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本站不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