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据抗辩权什么时候可以行使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0-27 08:52
在收据中抗辩权是很重要的权力之一,咱们作为收据权力人需求在正确的时刻提出收据抗辩权,这样才干得到法令的支撑。那么关于收据抗辩权什么时候能够行使呢?这就需求我们做好相关的了解,听讼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回答,期望对您有所协助。
收据抗辩权什么时候能够行使
1、收据债务人按照收据法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的规则,对持票人提出下列抗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撑:
(1)与收据债务人有直接债权债务联系并且不实行约好责任的;
(2)以诈骗、盗窃或许钳制等非法手段获得收据,或许明知有前列景象,出于歹意获得收据的;
(3)明知收据债务人与出票人或许与持票人的前手之间存在抗辩事由而获得收据的;
(4)因重大过失获得收据的;
(5)其他依法不得享有收据权力的。
2、收据债务人按照收据法第九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二十二条和第三十一条的规则,对持票人提出下列抗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撑:
(1)短缺法定必要记载事项或许不符合法定格局的;
(2)超越收据权力时效的;
(3)人民法院作出的除权判定现已发作法令效力的;
(4)以背书方法获得但背书不接连的;
(5)其他依法不得享有收据权力的。
以上便是相关的内容介绍,我们就要在法令规则的情况下提出抗辩权,这样才干得到相关的支撑。这关于收据权力人来说也是很重要的工作,我们能够经过本文进行具体的了解。假如您有其他相关问题,欢迎咨询听讼网专业律师。
收据抗辩权什么时候能够行使
1、收据债务人按照收据法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的规则,对持票人提出下列抗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撑:
(1)与收据债务人有直接债权债务联系并且不实行约好责任的;
(2)以诈骗、盗窃或许钳制等非法手段获得收据,或许明知有前列景象,出于歹意获得收据的;
(3)明知收据债务人与出票人或许与持票人的前手之间存在抗辩事由而获得收据的;
(4)因重大过失获得收据的;
(5)其他依法不得享有收据权力的。
2、收据债务人按照收据法第九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二十二条和第三十一条的规则,对持票人提出下列抗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撑:
(1)短缺法定必要记载事项或许不符合法定格局的;
(2)超越收据权力时效的;
(3)人民法院作出的除权判定现已发作法令效力的;
(4)以背书方法获得但背书不接连的;
(5)其他依法不得享有收据权力的。
以上便是相关的内容介绍,我们就要在法令规则的情况下提出抗辩权,这样才干得到相关的支撑。这关于收据权力人来说也是很重要的工作,我们能够经过本文进行具体的了解。假如您有其他相关问题,欢迎咨询听讼网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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