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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办离婚手续另一方能要求冻结资金账户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5-10 14:50

关于那些婚姻不幸福的人来说,离婚算得上是一种摆脱,可是在离婚过程中,产业切割往往是重要部分,那么,正办离婚手续另一方能要求冻住资金账户吗?为了给你回答相关的疑问,小编为您整理了相关的法律常识,供您阅览,期望能够协助到您。
【网友咨询】
请问假如有一方正办离婚手续另一方能要求冻住资金账户吗?
【律师回答】
能够,为防止另一方在离婚期间搬运夫妻共同产业,能够向法院请求产业保全,可是需求供给给法院详细的银行账号而且要供给产业担保。
相关常识:法院不能冻住的资金账户有哪些
1、金融组织存款预备金、备付金不得冻住扣划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履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则(试行)》(法释【1998】15号)
第34条:“被履行人为金融组织的,对其交存在人民银行的存款预备金和备付金不得冻住和扣划,但对其在本组织、其他金融组织的存款……”
2、社会保险基金不得冻住、扣划
依据:《关于在审理和履行民事、经济纠纷案件时不得查封、冻住和扣划社会保险基金的告诉》(法【2000】19号)
“……各地人民法院在审理和履行民事、经济纠纷案件时,不得查封、冻住和扣划社会保险基金;不得用社会保险基金归还社会保险组织及其部属企业的债款。各地人民法院如发现有违背上述规则的应当及时依法予以纠正。”
3、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证资金不得冻住、扣划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禁止冻住或划拨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证资金的告诉》(法【1999】228号)
“……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证资金是采纳企业、社会、财务各承当三分之一的方法筹措的,由企业再就业服务中心建立专户处理,专项用于保证下岗职工基本生活,具有专项资金的性质,不得挪作他用,不能与企业的其他产业同等对待。各地人民法院在审理和履行经济纠纷案件时,不得将该项存于企业再就业服务中心的专项资金作为企业产业处置,不得冻住或划拨该项资金用以赔偿企业债款。
各地人民法院应对已审结和履行结束的经济纠纷案件做一下整理,凡发现违背上述规则的,应当及时依法予以纠正。”
4、国库库款不得冻住、扣划
依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对查询、冻住、扣划国库库款有关问题的复函》﹝银函[1999]48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金库法令》的规则,国库担任处理国家预算资金的收入和开销,各级国库库款的分配权归于本级政府财务部分。除法律、行政法规还有规则外,未经本级政府财务部分赞同,任何部分、单位和个人都无权动用国库库款或许以其他方法分配已入国库的库款。因而,中国人民银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查询、冻住、扣划企业事业单位、机关、集体银行存款的告诉》(银发[1993]356号)中查询、冻住、扣划的存款规模不包括国库库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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