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约金是否要开具发票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3-23 18:27
税法规则,不契合规则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据,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不契合规则的发票不得作为税前扣除凭据。那么,交税人应怎么获得发票?笔者以为,发票是随同流转税应税行为的存在而开具的,所以,交税人对获得的发票,不只要依据发票办理的有关规则进行形式上的审阅,还要结合流转税的规则进行合规性审阅。
违约金是否要开具发票
发票办理办法第三条规则,本办法所称发票,是指在购销产品、供给或许承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运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据。发票办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二十六条规则,填开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在发作运营事务承认运营收入时开具发票,未发作运营事务一概禁绝开具发票。依据发票办理办法的规则,发票是单位和个人从事运营活动中开具的收付款凭据,结合增值税、运营税相关税法规则,单位和个人在从事增值税或运营税应税项目承认运营收入时,收款方应向付款方开具发票,付款方的税前扣除凭据便是发票。假如单位和个人不负有增值税、运营税交税责任,则收款方就无法向付款方开具发票,付款方的税前扣除凭据就不是发票。
例如,甲、乙两公司签定合同,甲公司向乙公司出售某货品。合同约好,合同签定之日乙公司预付定金5万元,20日内乙公司付出60%的货款,如乙公司未能准时付出货款,乙公司付出的定金5万元转为违约金,合同停止实行。关于甲公司向乙公司收取的违约金,如契合价外费用的条件,则甲公司收取的违约金归于增值税应税行为,应向乙公司开具发票。本事例中,甲公司收取违约金后合同停止实行,甲公司是否就收取的违约金开具发票呢?
价外费用与出售货品或应税劳务具有直接的联络,因为乙公司违约而停止了合同,甲公司在没有发作出售货品的情况下收取的违约金不归于增值税价外费用,不征收增值税。依据发票办理办法中“填开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在发作运营事务承认运营收入时开具发票,未发作运营事务一概禁绝开具发票”的规则,甲公司向乙公司收取的违约金5万元,不归于增值税交税规模,不得承认增值税应税收入。因而,甲公司不得开具发票,乙公司税前扣除的合规凭据就不是发票。
应税行为决议发票类型
从发票的来历看,可分为国税发票和地税发票。国税办理的发票为出售货品、供给加工、修补、修配劳务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地税办理的发票为出售不动产、转让无形资产以及供给运营税劳务的发票。交税人断定获得何种发票,应看对方的应税行为交纳何种流转税。如应交纳增值税的应税行为开具了运营税发票,则获得的发票便是不合规发票,不能用于税前扣除。
例如,甲快餐公司运营形式为供给现场消费和送餐事务两种,乙公司员工午饭由甲快餐公司送餐供给。乙公司2011年发作午饭费用15万元,应获得增值税普通发票仍是地税服务业发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旅馆业和饮食业交税人出售食物有关税收问题的布告》(国家税务总局布告2011年第62号)规则,旅馆业和饮食业交税人出售非现场消费的食物应当交纳增值税,不交纳运营税。旅馆业和饮食业交税人发作上述应税行为,契合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九条规则的,可选择依照小规模交税人交纳增值税。甲公司应向乙公司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15万元,假如开具地税服务业发票,对乙公司来说则归于获得不合规发票。
再如,甲公司向乙公司出售产品2000万元,合同约好乙公司收到产品后10日内应按合同约好金额付款,不然将按月息6‰收取资金占用费。假定乙公司资金紧张,收货后6个月付清悉数货款,甲公司收取资金占用费72万元。乙公司应获得哪种发票?依据增值税相关税法中出售额为交税人出售货品或许应税劳务向购买方收取的悉数价款和价外费用的规则,甲公司向乙公司收取的资金占用费72万元,契合增值税价外费用的规则,应交纳增值税,因而,甲公司应向乙公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得开具运营税服务业发票。
发票开具金额是否同等计税依据
发票是单位和个人从事运营活动中开具的收付款凭据,发票的开具额是对方的付款额,而计税额是税法规则的运营额,即计税依据。这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一般情况下,发票开具额和计税额是共同的,但在特殊情况下有差异,交税人要加以差异。
例如,甲公司为出产制作企业,因出产需求,托付施工企业乙公司缔造20000平方米的出产厂房,工程总造价为1200万元。为了严格控制施工质量,首要资料由甲公司自己收购,资料价值为800万元。甲公司应怎么获得发票?
依据运营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六条的规则,交税人供给修建业劳务(不含装修劳务)的,其运营额应当包含工程所用原资料、设备及其他物资和动力价款在内,但不包含缔造方供给设备的价款。税法着重修建运营税的计税依据包含甲供资料,并不是说施工单位的开票额要包含甲供资料金额。乙公司只向甲公司收取400万元(1200-800)的工程金钱,乙公司只能就400万元开具发票,但其计税额是1200万元,也便是差额开票全额交税。所以,甲公司购买资料获得的增值税普通发票800万元,施工单位乙公司开具的修建业发票400万元便是甲公司固定资产本钱的合规发票。
还有一种景象是全额开具发票却按差额交税。比方,施工企业乙公司将厂房缔造工程中的防火门项目外包给丙公司,防火门工程造价为50万元。运营税暂行条例第五条规则,交税人将修建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以其获得的悉数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其付出给其他单位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运营额。甲公司向乙公司付出工程金钱400万元,乙公司就应向甲公司开具400万元的发票,但乙公司的运营税计税额为350万元(500-50)。假如乙公司只向甲公司开具350万元的发票,并就外包的50万元项目让丙公司直接开具发票给甲公司,对甲公司来说,这50万元的发票便是不合规发票。
供给规划劳务怎么开具发票
运营税暂行条例第十四条规则,交税人供给应税劳务,应当向其组织所在地或许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交税。可是,交税人供给的修建业劳务以及国务院财务、税务主管部门规则的其他应税劳务,应当向应税劳务发作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交税。
例如,某房地产开发企业在A地开发一个商业楼盘,规划单位是来自B地的规划院,开发企业付出规划费应该获得A地的发票仍是B地的发票?依据运营税暂行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则,供给规划劳务的规划院应当向其组织所在地B地税务机关申报交税,开发企业只能获得B地发票,不然便是不合规发票。
违约金是否要开具发票
发票办理办法第三条规则,本办法所称发票,是指在购销产品、供给或许承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运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据。发票办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二十六条规则,填开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在发作运营事务承认运营收入时开具发票,未发作运营事务一概禁绝开具发票。依据发票办理办法的规则,发票是单位和个人从事运营活动中开具的收付款凭据,结合增值税、运营税相关税法规则,单位和个人在从事增值税或运营税应税项目承认运营收入时,收款方应向付款方开具发票,付款方的税前扣除凭据便是发票。假如单位和个人不负有增值税、运营税交税责任,则收款方就无法向付款方开具发票,付款方的税前扣除凭据就不是发票。
例如,甲、乙两公司签定合同,甲公司向乙公司出售某货品。合同约好,合同签定之日乙公司预付定金5万元,20日内乙公司付出60%的货款,如乙公司未能准时付出货款,乙公司付出的定金5万元转为违约金,合同停止实行。关于甲公司向乙公司收取的违约金,如契合价外费用的条件,则甲公司收取的违约金归于增值税应税行为,应向乙公司开具发票。本事例中,甲公司收取违约金后合同停止实行,甲公司是否就收取的违约金开具发票呢?
价外费用与出售货品或应税劳务具有直接的联络,因为乙公司违约而停止了合同,甲公司在没有发作出售货品的情况下收取的违约金不归于增值税价外费用,不征收增值税。依据发票办理办法中“填开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在发作运营事务承认运营收入时开具发票,未发作运营事务一概禁绝开具发票”的规则,甲公司向乙公司收取的违约金5万元,不归于增值税交税规模,不得承认增值税应税收入。因而,甲公司不得开具发票,乙公司税前扣除的合规凭据就不是发票。
应税行为决议发票类型
从发票的来历看,可分为国税发票和地税发票。国税办理的发票为出售货品、供给加工、修补、修配劳务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地税办理的发票为出售不动产、转让无形资产以及供给运营税劳务的发票。交税人断定获得何种发票,应看对方的应税行为交纳何种流转税。如应交纳增值税的应税行为开具了运营税发票,则获得的发票便是不合规发票,不能用于税前扣除。
例如,甲快餐公司运营形式为供给现场消费和送餐事务两种,乙公司员工午饭由甲快餐公司送餐供给。乙公司2011年发作午饭费用15万元,应获得增值税普通发票仍是地税服务业发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旅馆业和饮食业交税人出售食物有关税收问题的布告》(国家税务总局布告2011年第62号)规则,旅馆业和饮食业交税人出售非现场消费的食物应当交纳增值税,不交纳运营税。旅馆业和饮食业交税人发作上述应税行为,契合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九条规则的,可选择依照小规模交税人交纳增值税。甲公司应向乙公司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15万元,假如开具地税服务业发票,对乙公司来说则归于获得不合规发票。
再如,甲公司向乙公司出售产品2000万元,合同约好乙公司收到产品后10日内应按合同约好金额付款,不然将按月息6‰收取资金占用费。假定乙公司资金紧张,收货后6个月付清悉数货款,甲公司收取资金占用费72万元。乙公司应获得哪种发票?依据增值税相关税法中出售额为交税人出售货品或许应税劳务向购买方收取的悉数价款和价外费用的规则,甲公司向乙公司收取的资金占用费72万元,契合增值税价外费用的规则,应交纳增值税,因而,甲公司应向乙公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得开具运营税服务业发票。
发票开具金额是否同等计税依据
发票是单位和个人从事运营活动中开具的收付款凭据,发票的开具额是对方的付款额,而计税额是税法规则的运营额,即计税依据。这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一般情况下,发票开具额和计税额是共同的,但在特殊情况下有差异,交税人要加以差异。
例如,甲公司为出产制作企业,因出产需求,托付施工企业乙公司缔造20000平方米的出产厂房,工程总造价为1200万元。为了严格控制施工质量,首要资料由甲公司自己收购,资料价值为800万元。甲公司应怎么获得发票?
依据运营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六条的规则,交税人供给修建业劳务(不含装修劳务)的,其运营额应当包含工程所用原资料、设备及其他物资和动力价款在内,但不包含缔造方供给设备的价款。税法着重修建运营税的计税依据包含甲供资料,并不是说施工单位的开票额要包含甲供资料金额。乙公司只向甲公司收取400万元(1200-800)的工程金钱,乙公司只能就400万元开具发票,但其计税额是1200万元,也便是差额开票全额交税。所以,甲公司购买资料获得的增值税普通发票800万元,施工单位乙公司开具的修建业发票400万元便是甲公司固定资产本钱的合规发票。
还有一种景象是全额开具发票却按差额交税。比方,施工企业乙公司将厂房缔造工程中的防火门项目外包给丙公司,防火门工程造价为50万元。运营税暂行条例第五条规则,交税人将修建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以其获得的悉数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其付出给其他单位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运营额。甲公司向乙公司付出工程金钱400万元,乙公司就应向甲公司开具400万元的发票,但乙公司的运营税计税额为350万元(500-50)。假如乙公司只向甲公司开具350万元的发票,并就外包的50万元项目让丙公司直接开具发票给甲公司,对甲公司来说,这50万元的发票便是不合规发票。
供给规划劳务怎么开具发票
运营税暂行条例第十四条规则,交税人供给应税劳务,应当向其组织所在地或许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交税。可是,交税人供给的修建业劳务以及国务院财务、税务主管部门规则的其他应税劳务,应当向应税劳务发作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交税。
例如,某房地产开发企业在A地开发一个商业楼盘,规划单位是来自B地的规划院,开发企业付出规划费应该获得A地的发票仍是B地的发票?依据运营税暂行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则,供给规划劳务的规划院应当向其组织所在地B地税务机关申报交税,开发企业只能获得B地发票,不然便是不合规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