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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推荐:南海桂城公租房申请条件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8-22 12:41

  关于南海桂城公租房请求条件的内容,最近很多人很困惑,一直在咨询小编,今日听讼网小编针对该问题,梳理了以下内容,期望能够帮您答疑解惑。
  一、南海区户籍的中低收入住宅困难家庭;
  1、请求人具有南海区户籍;
  2、请求人年满18周岁并具有彻底民事行为能力;
  3、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上一年度南海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4、请求人及一起请求的家庭成员在南海区均无自有住宅,或虽有自有住宅、租住公房但家庭人均住宅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含15平方米)以下;
  5、请求人两边爸爸妈妈在南海区均无住宅或虽有住宅但住宅寓居直系亲属人均住宅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含15平方米)以下;
  契合上述条件的,同一户籍的家庭成员,已婚(离婚)二代或年满30周岁未婚人士可作为一个家庭提出请求。
  二、大学专科以上(含专科)学历人员;
  1.具有佛山市户籍并在南海区桂城大街作业;
  2.在南海区桂城大街无自有住宅。
  三、在南海区作业的专业技术人才;
  1.契合下列条件之一的:
  (1)经区人才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证等部分承认的作业引进人才;
  (2)获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具有技师及以上作业资格证书的专业技术人才;
  2.已与用人单位签定1年以上劳作(聘任)合同;
  3.有交纳社会保险费;
  4.请求人及其爱人、子女、爸爸妈妈在作业地点镇(大街)忘我有房产。
  四、在南海区安稳作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及其家庭。
  1.请求人及其爱人、爸爸妈妈、未婚子女在南海区内忘我有房产;
  2.请求人在南海区有安稳作业,请求时已与用人单位签定1年以上劳作合同;
  3.有交纳社会保险费;
  4.从事个别工商的外来务工人员及其家庭请求保证性住宅的,能够不供给劳作合同,但应供给营业执照及完税证明。  上述内容来源于听讼网小编收拾发布,可供参考,期望对您有所协助,如需求更多的法令回答,可在线咨询听讼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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