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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抵押合同范本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1-21 07:56
实践中经常呈现假贷典当的现象,为了清晰两边的权力职责,简直一切的民间假贷典当都是签定了假贷典当合同的。听讼网小编今日为我们带来一份民间假贷典当合同范本,仅供我们学习参阅。
民间告贷典当合同(范本)
告贷人(债务人):
典当人:
告贷人(人):
本合同各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城市房地产典当管理方法》等规则,本着相等、自愿、诚笃守信、洽谈一致的准则,为清晰职责,遵循信誉,签定本合同,并一起恪守。
榜首部分 假贷条款
榜首条 告贷用处:本合同项下之告贷有必要合法运用。
第二条 告贷金额:告贷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小写:¥ 元(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下同)。
第三条 告贷期限:告贷期限为 个月,自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止。
第四条 告贷利率:告贷期限内的 (年/月)利率为 (大写)即¥ (小写)。
第五条 还款方法:告贷人挑选以下第 种还款方法:
1.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利随本清;
2.按 (月/季)结息,利息付出日为每 (月/季)末 日,告贷到期时利随本清;
3.其他: 
第六条 提早还款:告贷人提早还款应征得告贷人赞同。告贷人赞同告贷人提早还款的,按本合同约好的利率及告贷实际运用期限计收利息《另行约好的在外》,两边另行约好。
第七条 提早回收告贷:告贷人提早回收告贷应征得告贷人赞同。利息及本金偿付方法由两边另行约好。
如呈现下列景象,告贷人有权随时要求告贷人在必定的期限内提早清偿部分或悉数告贷本息:
1.告贷人将所告贷项用于不合法活动;
2.典当物毁损或灭失,不足以完成本合同担保之意图,告贷人和典当人不能供给告贷人可予承受的其他担保的;
3.其他:
第八条 告贷人的权力和职责:
1.照实供给有关证件、证明和其他资料,并承受告贷人的监督和查看;
2.确保本告贷不用于不合法活动;
3.依照本合同的约好获得告贷本金,并准时归还告贷本息。
第九条 告贷人的权力和职责:
1.确保资金来源合法;
2.有权对本合同项下典当担保的房产进行查询和核实;
3.在本合同项下的典当物处理结束典当挂号后 日内,足额向告贷人发放告贷;
4.有权依照本合同的约好收取假贷本金和利息,有权依照约好行使典当权。
第二部分 典当条款
第十条 典当物:为确保告贷人合理实行还款职责,典当人自愿以其具有一切权并有权处置的坐落东营市 号楼 单元 户的合法房产(房子一切权证号:东房权证 字第 号,建筑面积 平方米)以及相应的土地运用权(以下简称房地产)典当给告贷人,作为告贷人归还告贷的担保。
典当人确保,该房地产不存在任何权属争议,不存在被查封、已典当、已租借等状况。和别人共有的,共有人赞同将该房地产典当给告贷人,并赞同受本合同束缚。
第十一条 典当价值:经本合同各方承认,前条用于典当的房地产价值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小写):¥ 元(评价陈述编号: 字第 号)。
第十二条 典当挂号:本合同自签定后两日内(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典当两边当事人应持房子一切权证及其他相关证件到房管部分处理房子典当挂号手续。
如因典当人供给虚伪资料或掩盖重要现实导致不能处理典当挂号、典当挂号无效或许被刊出的,告贷人和典当人应对告贷人承当相应职责。
第十三条 典当担保规模:为本合同项下的告贷本金、利息、逾期利息、以及告贷人完成债务的一切费用。
当告贷人未依照本合同约好实行其还款职责时,不管告贷人对本合同项下的债务是否具有其它担保,告贷人均有权直接要求典当人以该房地产承当担保职责。
第十四条 第二居处担保:典当物为居处的,告贷人对本合同项下典当权完成的危险已有充沛的预知。典当人是否应另行出具第二居处的担保声明,由告贷人与典当人挑选以下第 种约好:
1.典当人不用另行出具第二居处的担保声明;
2.典当人应出具,且该声明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平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 权力约束:典当期间,未经告贷人书面赞同,典当人不得将该典当物租借、转让、抵债或赋予其它担负。
第十六条 典当刊出:告贷人应在告贷人归还悉数金钱后三日内(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协同典当人到房管部分处理典当刊出挂号。
第三部分 违约职责及其他约好
第十七条 违约职责:下列状况均构成违约,违约方应承当违约职责:
1.告贷人供给的证件、证明等有虚伪、不合法的状况,告贷人可要求告贷人当即归还悉数告贷及相应利息,可依法行使对本合同项下典当房产的典当权;
2.告贷人在还款期限届满时,未能足额归还告贷本息的,视为严峻违约,应另行向告贷人付出悉数告贷本金 %的违约金,并承当告贷人为完成债务付出的悉数费用;
3.告贷人不能依照本合同的约好向告贷人发放告贷的,视为严峻违约,应承当其他方所付出的直接费用,并向告贷人另行付出悉数告贷本金 %的违约金;
4.因告贷人的以下行为,致使不能依据本合同的约好处理典当刊出手续的,告贷人应当向典当人付出悉数告贷本金 %的违约金:
(1)告贷人无合理理由在告贷方悉数归还本金和利息三日内(如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回绝处理典当刊出手续的;
(2)因告贷人保管不善,形成他项权力证明丢掉、损坏,不能及时处理典当刊出手续的;
(3)因告贷人改变地址、电话等无法联络,不能按约处理典当刊出手续的;
(4)其他足以影响典当刊出手续的行为。
5.典当人因隐秘典当物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已典当或许已租借等状况,而给告贷人形成丢失的,应当向告贷人承当补偿职责。
第十八条 争议处理方法:本合同在实行过程中发作的争议,由当事人洽谈处理;洽谈不成的,按下述第 种方法处理:
1.提交 裁定委员会裁定;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九条 收效、改变、免除、停止:
1.在签定本合同前,合同各方已彻底了解并承受本合同的内容,在本合同项下悉数意思表明均真实有效。合同各方挑选以下第 种约好为本合同的收效条件:
(1)自各方当事人签字后收效;
(2)经公证处公证后收效。
2.本合同项下告贷本息和相关费用悉数清偿结束后,本合同主动免除;
3.本合同如需求改变或免除,应由合同各方一起达到书面协议。
第二十条 本合同一式 份,合同各方各执一份,报相关部分 份。
第二十一条 其他事项:
告贷人(债务人)(签字或盖章):
联络地址: 联络电话:
典当人(签字或盖章):
联络地址: 联络电话:
告贷人(典当权人)(签字或盖章):
联络地址: 联络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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