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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独资的清算人是怎样的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5-17 03:02

当企业长时间经济不善时,就会导致亏本,乃至是面对闭幕的风险。当企业闭幕时,需要对产业进行清算,建立清算组,由清算人进行清算。那么个人独资的清算人是怎样的呢?下面听讼网的小编就给我们介绍一下,期望对我们有所协助。
个人独资的清算人是出资人或是由债务人请求人民法院指定的。出资人自行清算是个人独资企业的出资人自己对企业进行清算。因为个人独资企业是出资人一人出资,产业为出资人个人一切,不存在其他出资人,所以由出资人自行清算是较为简洁的一种清算方法。
债务人请求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进行清算。因为个人独资企业的闭幕清算直接关系到债务人的利益,债务人出于各种考虑,能够不由出资人自行清算,而要求由法院指定清算人进行清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二十七条:个人独资企业闭幕,由出资人自行清算或许由债务人请求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进行清算。出资人自行清算的,应当在清算前十五日内书面告诉债务人,无法告诉的,应当予以布告。债务人应当在接到告诉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告诉的应当在布告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出资人申报其债务。
个人独资企业请求登出挂号应提交的文件
(1)出资人或许清算人签署的《个人独资企业刊出挂号请求书》;
(2)托付代理人请求改变挂号的,提交出资人或许清算人签署的托付书及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自己签字);
(3)出资人或许清算人签署的清算陈述;
(4)《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
(5)清算人请求刊出挂号的,提交人民法院指定其为清算人的证明;
(6)在异地设有分支机构的,提交分支机构所在地企业挂号机关核发的《核准刊出挂号告诉书》;
(7)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则提交的其他文件。
人独资的清算人能够是出资人,也能够由债务人请求人民法院指定。个人独资企业是出资人一人出资,产业为出资人个人一切,所以由出资人自行清算是较为简洁的一种清算方法。还有其他相关问题想要了解,欢迎咨询听讼网的免费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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