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运人免责条款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8-14 12:49
第五十一条在职责期间货品发作的灭失或许损坏是因为下列原因之一形成的承运人不负补偿职责:
(一)船长、船员、引航员或许承运人的其他受雇人在驾驭船只或许办理船只中的过错:
(二)火灾,可是因为承运人自己的过错所形成的在外;
(三)天灾,海上或许其他可航水域的风险或许意外事故;
(四)战役或许武装冲突;
(五)政府或许主管部门的行为、检疫约束或许司法扣押;
(六)罢工、罢工或许劳作受到约束;
(七)在海上救助或许妄图救助人命或许产业;
(八)托运人、货品所有人或许他们的代理人的行为;
(九)货品的天然特性或许固有缺点;
(十)货品包装不良或许标志短缺、不清;
(十一)经慎重处理仍未发现的船只潜在缺点;
(十二)非因为承运人或许承运人的受雇人、代理人的过错形成的其他原因。
承运人按照前款规则革除补偿职责的,除第(二)项规则的原因外,应当负举证职责。
(一)船长、船员、引航员或许承运人的其他受雇人在驾驭船只或许办理船只中的过错:
(二)火灾,可是因为承运人自己的过错所形成的在外;
(三)天灾,海上或许其他可航水域的风险或许意外事故;
(四)战役或许武装冲突;
(五)政府或许主管部门的行为、检疫约束或许司法扣押;
(六)罢工、罢工或许劳作受到约束;
(七)在海上救助或许妄图救助人命或许产业;
(八)托运人、货品所有人或许他们的代理人的行为;
(九)货品的天然特性或许固有缺点;
(十)货品包装不良或许标志短缺、不清;
(十一)经慎重处理仍未发现的船只潜在缺点;
(十二)非因为承运人或许承运人的受雇人、代理人的过错形成的其他原因。
承运人按照前款规则革除补偿职责的,除第(二)项规则的原因外,应当负举证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