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资讯>正文

养老金领取地如何确定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7-17 03:05

稳妥咨询:依据《社会稳妥法》规则,个人跨统筹区域工作的,其根本养老稳妥联系随自己搬运。参保人员跨统筹区域工作,根本养老稳妥联系怎么转接?根本养老金待遇收取地怎么确认?
答复:国务院办公厅公布的《乡镇企业职工根本养老稳妥联系搬运接续暂行办法》(国办发[2009]66号)从2010年1月1日起实施,以处理区域之间、城乡之间劳动力搬运活动所带来的社会保证权益的接连核算和权益保证的问题。参保人员跨统筹区域工作的,由原参保所在地社会稳妥经办组织开具参保缴费凭据,其养老稳妥联系随自己搬运到新参保地。参保人员到达养老稳妥待遇收取条件的,其在各地的参保缴费年限兼并核算,个人账户贮存额累计核算。
养老稳妥联系(以下简称“联系”)在户籍所在地的,由户籍所在地处理待遇收取手续。联系不在户籍所在地,而在其联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在该地处理待遇收取手续,享用当地根本养老稳妥待遇;联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联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将其联系转回上一个缴费年限满10年的原参保地处理待遇收取手续;联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每个参保地的累计缴费年限均不满10年的,将其联系和相应资金聚集到户籍所在地,由户籍所在地按规则处理待遇收取手续。
Copyright ©法律咨询网 免责申明: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本站不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