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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能力鉴定和伤残鉴定一样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1-29 05:43
发作工伤之后咱们会进行劳作能力判定,有时候也会进行伤残判定,劳作能力判定与交通事故中伤残判定同归于对身体健康状况的辨别、确定,二者一起有其明显差异,那么劳作能力判定和伤残判定相同吗?接下因由听讼网的小编为我们整理了一些关于这方面的常识,欢迎我们阅览!
劳作能力判定和伤残判定相同吗
不相同
请求判定主体不同;劳作能力判定请求主体是已被确定为工伤的员工自己、近亲属、雇佣单位均可;伤残判定请求主体只能是伤者自己。
请求判定的条件条件不同;劳作能力判定的条件是,工伤请求判定主体现已取得了社会保险行政部分出具的员工工伤确定决定书,也即没有工伤确定决定书,劳作能力判定委员会不会受理劳作能力判定请求者的请求;伤残判定的条件是,请求者需供给公安交警部分出具的交通责任事故确定书。
请求判定的依据、内容和需求提交的资料不同;劳作能力判定依据的法令、法规是《工伤保险条例》和《员工工伤与工作病致残程度》,判定的内容包含:工伤医疗完结期、罢工留薪期承认、劳作能力妨碍程度、日子自理妨碍程度等。请求劳作能力判守时需一起提交的资料有:员工工伤确定决定书、员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包含员工个人状况资料、员工工伤状况资料、医疗组织确诊资料等);交通事故伤残判定依据的法令、法规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受伤判定》,伤残判定的内容包含:伤者精神状态、生理机能、街跑结构的反常及其对日子的影响,伤残判定需提交的资料包含:交通事故确定书、入院记载、出院记载、出院小结、病历本、残疾确诊证明等。
请求判定的时刻不同;劳作能力判定的请求时刻是医治期满(伤者病况相对安稳后),能够提出请求;伤残判定请求时刻是医疗完结后。
劳作能力判定需求多久
市劳作能力判定委员会应当自在到劳作能力判定请求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作能力判定定论,必要时,作出劳作能力判定定论的期限能够延伸30日。劳作能力判定定论应当及时送达请求判定的单位和个人。
第二级劳作能力判定组织为省级劳作能力判定委员会。请求判定的单位或许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作能力判定委员会作出的判定定论不服的,能够在收到该判定定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作能力判定委员会提出再次判定请求。省、自治区、直辖市劳作能力判定委员会作出的劳作能力判定定论为最完定论,不能再要求从头判定。
企业员工发作工伤事故,经劳作保证行政部分确定,在医疗完结或医疗期满后,患工作病的员工经市卫生防疫部分作出确诊证明后,企业应填写企业员工工伤(工作病)致残人员判定表(一式三份),向所在地的医务劳作判定组织申报判定,并持工伤事故报告书和有关资料或持工作病防治组织出具的确诊证明资料,进行伤残等级、护理依靠等级及劳作能力损失程度的判定。
劳作能力判定是指劳作能力判定委员会依据国家标准《劳作能力判定员工工伤与工作病致残等级》对工伤员工的劳作功能妨碍程度和日子自理妨碍程度的一种归纳判定准则。劳作能力判定是伤残的工伤员工享用不同等级工伤保险待遇的条件。工伤员工经医治伤情相对安稳,存在残疾,影响劳作能力的,只要通过劳作能力判定后才干享用相应等级的工伤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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