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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宜昌市高新区土地管理体制内容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6-07 03:48
依据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宜昌高新区处理体制机制的定见》(宜发〔2013〕14号)精力,为进一步进步宜昌高新区(含保管区,下同)疆土资源处理服务水平,现就宜昌高新区土地处理体制及作业规程提出如下定见:
一、土地处理体制
宜昌高新区疆土资源分局承当宜昌高新区规模内的土地处理功能,担任区域内的土地规划处理、征地报批、土地利用、挂号发证、土地法律督查等作业。全体保管区域的土地由宜昌高新区疆土资源分局担任处理,没有全体保管区域的土地由地点县市区疆土资源处理部分会同宜昌高新区疆土资源分局一起处理。
树立宜昌高新区疆土资源分局与相关县市区疆土资源处理部分联席会议准则,由市疆土资源局掌管,定时或不定时召开会议,及时研讨处理宜昌高新区土地处理有关问题。
二、批阅权限及作业流程
(一)土地规划处理作业
1用地预审
依照同级预审的准则,属宜昌高新区发改部分立项的建造项目,由宜昌高新区疆土资源分局担任用地预审,并下达项目用地预批阅复;属市级及以上发改部分立项的建造项目,由宜昌高新区疆土资源分局担任安排预审报件材料,并按程序报批。
2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
全体保管区域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计划由宜昌高新区疆土资源分局和谐保管区域地点县市区疆土资源处理部分依据上级规划分化下达的有关目标拟定,经宜昌高新区管委会审阅赞同后,归入地点地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按程序逐级报批。
3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
(1)东山园区规模内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由宜昌高新区疆土资源分局安排拟定计划,依法安排听证、证明,经宜昌高新区管委会审阅赞同后,按程序报批。
(2)枝江市、夷陵区保管区域内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由宜昌高新区疆土资源分局和谐枝江市、夷陵区疆土资源处理部别离离拟定计划,在原行政辖区规模安排听证、证明,经宜昌高新区管委会审阅赞同后,按程序报批。
(3)伍家岗区、点军区保管区域内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由宜昌高新区疆土资源分局和谐伍家岗区、点军区疆土资源处理部别离离拟定计划,依法安排听证、证明,经市疆土资源局检查赞同后,按程序报批。
(二)征地报批作业
1东山园区规模内的农用地转用和征收作业,由宜昌高新区疆土资源分局依据规划部分出具的选址定见进行勘察定界,与相关村签定征地补偿协议,按市政府批次收拾报件,报宜昌高新区管委会审阅赞同后,按程序上报批阅。
2白洋工业园区规模内的农用地转用和征收,由宜昌高新区疆土资源分局担任报批,枝江市疆土资源局担任履行枝江市人民政府的相关征地行文和送审盖章,经宜昌高新区管委会审阅后,按程序上报批阅。
3对触及夷陵区、伍家岗区、点军区规模内的农用地转用和征收,在全体保管前沿袭现行处理模式,全体保管后依照白洋工业园土地处理模式进行处理。
(三)土地利用作业
1土地供给
(1)划拨供地。由宜昌高新区疆土资源分局拟定供地计划,由市政府托付宜昌高新区管委会批阅,市疆土资源局托付宜昌高新区疆土资源分局下达《划拨决定书》。
(2)出让供地。工业用地,由宜昌高新区疆土资源分局拟定供地计划,由市政府托付宜昌高新区管委会批阅,市疆土资源交易中心施行揭露招拍挂,市疆土资源局托付宜昌高新区疆土资源分局与土地竞得者签定出让合同。经营性用地,仍按现行方法处理。
(3)土地运用权转让。由宜昌高新区疆土资源分局处理。
(4)土地运用权租借。由宜昌高新区疆土资源分局处理。
(5)土地运用权作价入股。由宜昌高新区疆土资源分局拟定计划,经宜昌高新区管委会审阅并报市政府赞同后,按规则程序报批。
2土地运用权回收。由宜昌高新区疆土资源分局依据宜昌高新区管委会定见拟定计划,按规则权限报批。
3资金分化。土地出让后,土地价款全额缴入宜昌市非税收入处理局土地收入汇缴专户,由宜昌高新区疆土资源分局进行分化,宜昌高新区管委会按规则计提相关规费。
(四)地籍处理作业
1土地挂号发证。宜昌高新区规模内土地(含储藏用地)挂号由宜昌高新区疆土资源分局处理。其间保管区在城区规模内的,在批阅栏及土地证书上加盖“宜昌市人民政府土地挂号发证专用章(2)”;保管区为枝江市、夷陵区人民政府所辖规模的(白洋工业园、生物产业园),在批阅栏及土地证书上加盖当地人民政府土地挂号发证专用章(2)。
2土地查询计算。对上级部分布置的以行政辖区为单位进行的土地查询及数据计算作业,触及保管区域的,由宜昌高新区疆土资源分局担任查询、搜集、收拾、汇总相关数据及材料,提交给保管区域地点地疆土资源处理部分汇总计算上报。保管区域的供地、挂号、法律等原始材料,由宜昌高新区疆土资源分局提交给保管区地点地疆土资源处理部分存档备检。
3土地权属胶葛调处。由宜昌高新区疆土资源分局担任。
4土地运用权查封。由宜昌高新区疆土资源分局担任,报市疆土资源局存案。
(五)法律督查作业
1法制宣传和法律督查。由市疆土资源局托付宜昌高新区疆土资源分局担任。
2卫片法律检查。保管区域内土地矿藏卫片法律检查作业由宜昌高新区疆土资源分局担任,并将核对结果报市疆土资源局,一起交保管区域地点地疆土资源处理部分进行数据汇总。市政府对宜昌高新区的卫片法律作业独自进行查核。
3行政复议应诉。由宜昌高新区疆土资源分局担任处理。
三、作业联接及合作
(一)由枝江市、夷陵区人民政府依法托付宜昌高新区管委会对保管区域内的土地进行处理,并刻制专用章交由高新区管委会处理运用;枝江市、夷陵区疆土资源局依法进行相应的托付,并刻制专用章交由宜昌高新区疆土资源分局处理运用,相关责任由宜昌高新区疆土资源分局承当。
(二)由市疆土资源局信息中心牵头,建造宜昌高新区土地处理数据库,由市疆土资源局信息中心一致运转、处理和保护。
(三)市疆土资源局、枝江市疆土资源局、夷陵区疆土资源局别离向省疆土资源厅申报绩效查核、动态监测、土地评价存案等体系端口,保证宜昌高新区规模内各项土地处理作业顺利进行。
(四)所涉县市区疆土资源部分要积极主动合作宜昌高新区疆土资源分局做好相关作业。
(五)未尽事宜按相关专题工作会议精力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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