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确权纠纷应该由谁处理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2-09 02:06
两会往后,土地确权成了人们非常注重的词汇。土地确权望文生义指的是土地的所使用权的确认,当发作土地确权胶葛时,要及时处理。那么土地确权胶葛应该由谁处理呢?下面听讼网的小编就给我们介绍一下,期望对我们有所协助。
土地确权胶葛由谁处理
(1)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单位与单位之间发作的争议案子,由争议土地所在地的县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查询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发作的争议案子,能够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由乡级人民政府受理和处理。
(2)设区的市、自治州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查询处理下列争议案子:跨县级行政区域的;同级人民政府、上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交办或许有关部门转送的。
(3)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查询处理下列争议案子:跨设区的市、自治州行政区域的;争议一方为中央国家机关或许其直属单位,且触及土地面积较大的;争议一方为戎行,且触及土地面积较大的;在本行政区域内有较大影响的;同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部交办或许有关部门转送的。
(4)国土资源部查询处理下列争议案子:国务院交办的;在全国范围内有严重影响的。
详细而言,应遵从以下准则:
(1)从实践动身,尊重前史的准则
土地权属争议发作的原因许多,但多数是因前史留传下来的问题所引起的,这种情况在团体安排之间的土地权属联系中非常常见。引起这类争议的主要原因有:①前史上乡、村、社、队、场因兼并、切割、改动从属联系等行政建制改动留传的权属不决、权属不清;②因曩昔的土地开发、征地退耕、兴办或停办企事业、有安排移民构成的权属不清;③因曩昔无偿占用或“一平二调”形成的权属争议;④地界不明,包含曩昔无偿划拨荒山、荒地时未核算面积和划定地界,前史上无地界标志或地界标志不明,新划地界不清或不合理,兴修水利、平整土地、拓荒、更改河道等形成地界改动等景象。这些争议的遍及特色,便是土地占有现状缺少权属根据或许权属根据难以证明。处理这类胶葛,应当从前史动身,摸清争议土地的前史发展改动,查明引起改动的现实布景和其时的方针根据,确认争议发作的原因,以合理划定地界、确认权属。
(2)现有利益维护的准则
土地权属争议处理前,土地权力处于不确认情况,因而,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处理之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动土地现状,不得损坏土地上的附着物,争议两边应本着维护现有利益的准则,不得有任何损坏土地资源、阻遏争议处理的行为。在触及前史原因的团体土地争议中,如前史现实不清、相关根据或方针根据不明,应以土地实践占有的现状为根据确认土地的权属联系。在国有土地因重复征用或重复划拨引起的土地争议中,也应本着“后者优先”的准则,按土地利用现状确认权力归属。
(3)诉讼处理以行政处理为前置的准则
政府处理在土地权属胶葛处理方法中占有很重要的位置。土地确权是一项方针性和技术性较强的作业,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对本行政区的土地情况比较了解,对发作的争议,能从实践动身,尊重前史,面对现实,以法令、法规和土地管理规章为根据,及时、公正地处理土地权属胶葛。因而,土地权属争议的处理,应先选用行政处理的方法,只要对行政处理不服,当事人才能够向人民法院申述。当事人直接向人民法院提申述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现在国家关于土地确权问题越来越注重,发作土地确权胶葛,应先由当事人进行调停处理。如果有其他相关问题想要了解,欢迎咨询听讼网的免费法令咨询,能够协助你回答疑问。
土地确权胶葛由谁处理
(1)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单位与单位之间发作的争议案子,由争议土地所在地的县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查询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发作的争议案子,能够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由乡级人民政府受理和处理。
(2)设区的市、自治州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查询处理下列争议案子:跨县级行政区域的;同级人民政府、上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交办或许有关部门转送的。
(3)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查询处理下列争议案子:跨设区的市、自治州行政区域的;争议一方为中央国家机关或许其直属单位,且触及土地面积较大的;争议一方为戎行,且触及土地面积较大的;在本行政区域内有较大影响的;同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部交办或许有关部门转送的。
(4)国土资源部查询处理下列争议案子:国务院交办的;在全国范围内有严重影响的。
详细而言,应遵从以下准则:
(1)从实践动身,尊重前史的准则
土地权属争议发作的原因许多,但多数是因前史留传下来的问题所引起的,这种情况在团体安排之间的土地权属联系中非常常见。引起这类争议的主要原因有:①前史上乡、村、社、队、场因兼并、切割、改动从属联系等行政建制改动留传的权属不决、权属不清;②因曩昔的土地开发、征地退耕、兴办或停办企事业、有安排移民构成的权属不清;③因曩昔无偿占用或“一平二调”形成的权属争议;④地界不明,包含曩昔无偿划拨荒山、荒地时未核算面积和划定地界,前史上无地界标志或地界标志不明,新划地界不清或不合理,兴修水利、平整土地、拓荒、更改河道等形成地界改动等景象。这些争议的遍及特色,便是土地占有现状缺少权属根据或许权属根据难以证明。处理这类胶葛,应当从前史动身,摸清争议土地的前史发展改动,查明引起改动的现实布景和其时的方针根据,确认争议发作的原因,以合理划定地界、确认权属。
(2)现有利益维护的准则
土地权属争议处理前,土地权力处于不确认情况,因而,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处理之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动土地现状,不得损坏土地上的附着物,争议两边应本着维护现有利益的准则,不得有任何损坏土地资源、阻遏争议处理的行为。在触及前史原因的团体土地争议中,如前史现实不清、相关根据或方针根据不明,应以土地实践占有的现状为根据确认土地的权属联系。在国有土地因重复征用或重复划拨引起的土地争议中,也应本着“后者优先”的准则,按土地利用现状确认权力归属。
(3)诉讼处理以行政处理为前置的准则
政府处理在土地权属胶葛处理方法中占有很重要的位置。土地确权是一项方针性和技术性较强的作业,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对本行政区的土地情况比较了解,对发作的争议,能从实践动身,尊重前史,面对现实,以法令、法规和土地管理规章为根据,及时、公正地处理土地权属胶葛。因而,土地权属争议的处理,应先选用行政处理的方法,只要对行政处理不服,当事人才能够向人民法院申述。当事人直接向人民法院提申述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现在国家关于土地确权问题越来越注重,发作土地确权胶葛,应先由当事人进行调停处理。如果有其他相关问题想要了解,欢迎咨询听讼网的免费法令咨询,能够协助你回答疑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