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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年限70年后怎么办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5-10 18:25
咱们常说房子的运用年限70年、50年是产权是运用权,在必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运用者,这个时刻都是有限的,假如几十年后运用权到期了那咱们购买的房子该怎么办?听讼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回答,期望对您有所协助。
在我国,土地所有制只需两种方式,一种是全民所有,即国有,另一种是集体所有。土地运用权出让是指国家将土地运用权,在必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运用者,由土地运用者向国家付出土地运用权出让金的行为。集体土地有必要依法征用转为国有土地后才干出让。
依据我国1990年5月19日开始实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乡镇国有土地运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2条规则:
(1)、居住用地运用年限为70年;
(2)、工业、教育、科技、文明、卫生、体育用地运用年限为50年;
(3)、商业、旅行、文娱用地运用年限为40年;
(4)、归纳或其他用地运用年限为50年。
一起,我国《物权法》规则房子产权是永久的,但随着时刻的推移房龄的老化,会触及许多问题。比方咱们买一套住所,70年土地运用权到期后房子怎么办,会不会被国家收走、房地产的保值、增值和价值降低等等问题。
土地运用权到期后的问题其实是一个“土地运用权”和“房子产权”天壤之别的两个问题。依据2007年10月1日起实施的《物权法》中的明确规则:“住所建设用地运用权期间届满的,主动续期。”,土地运用70年到期后,假如再次请求土地运用权,应依据其时的地价水平,补缴土地出让金。其处理办法大致如下:
(1)、土地运用者向土地管理部门提交续期请求书,除依据社会公共利益需求回收的,应当予以同意。取得同意续期的,从头签定土地有偿运用合同,付出土地有偿运用费。这样,你的房产所有权便得以连续。当然,变成危房强制撤除的在外。
(2)、土地运用者未请求续期的,土地运用权和地上房产由国家无偿回收。房子所有权也就天然消失。
(3)、土地运用者提出续期请求,依据法律规则没有同意续期的(即依据社会公共利益需求回收的),土地运用权国家无偿回收,但关于地上房产,依据回收时的剩余价值给予相应补偿。
因而,土地运用权到期后,理论上只需请求并补足土地出让金即可。
所以我们不要忧虑几十年后房产到期了就没房子了,这种状况是不会发作的。假如你的状况比较复杂,听讼网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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