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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加强金银首饰消费税征收管理的通知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2-14 04:14

状况:有用发布日期:2003-09-05收效日期:2003-09-05发布部分: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发布文号:深国税函[2003]349号各区局、分局:为加强金银首饰消费税的处理,依据国家税务总局《金银首饰消费税征收处理办法》及《广东省金银首饰购货(加工)处理证明单处理办法》文件精力,结合我市详细状况,提出详细遵循定见如下:一、金银首饰消费税交税人的确定鉴于中国人民银行在2003年4月份已撤销《运营黄金制品核准挂号证》和核准准则,为规范金银首饰消费税交税人的确定规范,请求处理金银首饰消费税交税人确定的运营企业,一致提交以下材料到各主管税务机关处理确定手续:(一)请求处理金银首饰交税人确定的书面报告;(二)营业执照;(三)税务挂号证;(四)开户银行帐号;(五)金银首饰管帐核算办法和管帐科目设置阐明;(六)管帐人员、办税人员管帐资历证明;(七)运营金银首饰购销存台帐款式。运营企业处理金银首饰消费税交税人确守时,应照实填写《金银首饰消费税交税人确定挂号表》,经主管税务机关确定批阅部分签署定见后,确定收效。二、《金银首饰购货(加工)处理证明单》的运用及处理(一)因为钻石、钻石首饰与铂金、铂金首饰消费税征收环节由出产环节和进口环节征收改为零售环节征收,致使现在的《金银首饰购货(加工)处理证明单》款式规划未能彻底满意企业实践运营需求。经请示总局、省局并得到清晰答复,可由我市自行印制《深圳市金银首饰购货(加工)处理证明单》(以下简称《证明单》)供企业运用。新版《证明单》于2003年10月1日正式启用,原《广东省金银首饰购货(加工)处理证明单》一起停止运用。各主管税务机关应及时作好剩下的《广东省金银首饰购货(加工)处理证明单》的结报缴销作业,并于10月10日前上缴市局流转税处。(二)各主管税务有必要对《证明单》进行严格处理。发售前,有必要加盖区、分局公章,并树立《金银首饰购货(加工)处理证明单收、发、存总帐》和《金银首饰购货(加工)处理证明单分户台帐》。(三)运营企业有必要在每月申报交税时,将已运用的《证明单》第四联交回各主管税务机关,凭《金银首饰购货(加工)处理证明单购领薄》处理核销手续。各主管税务机关对交税人交回的《证明单》第四联在《证明单分户台帐》上挂号销号,并将其附在《证明单分户台帐》后,便于一致保管。市局流转税处每年年终对《证明单》的收、发、存状况进行一次查看。三、应税与非应税的区分(一)运营金银首饰批发事务的企业将金银首饰、钻石、钻石首饰及铂金、铂金首饰出售给持有《证明单》的运营单位,不征收消费税,但其有必要保存购货方的上述证件,不然一概视同零售征收消费税。(二)从事金银首饰加工事务的企业为持有《证明单》的运营企业加工金银首饰、钻石、钻石首饰及铂金、铂金首饰,不征收消费税,但其有必要保存托付方的上述证件,不然一概视同零售征收消费税。(三)运营企业兼营出产、加工、零售事务的,应别离核算出售额,未别离核算出售额或区分不清的,一概视同零售征收消费税。四、加强对金银首饰交税人的日常查看处理针对钻石、钻石首饰及铂金、铂金首饰的交税环节后移至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的新方针,及现在金银首饰消费税方针履行中存在的问题,各主管税务机关应加强对金银首饰交税人的日常查看。在查看时应留意以下几方面:(一)纳税规模是否正确,是否按规则对未获得《证明单》的运营单位进行纳税。(二)留意交税人的消费税申报表、《月报表》、《证明单》、购销存台帐、出售明细帐等材料的对照审阅。(三)交税人是否有未按规则期限处理《证明单》缴销手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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