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资讯>正文

离职补偿金要如何交个人所得税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1-20 00:51

补偿金在核算交纳个人所得税时要分两部分考虑:一部分为上年社会均匀薪酬3倍以内的部分;一部分为超越上年社会均匀薪酬3倍的部分。
一、不超越当地上年社会均匀薪酬3倍的部分——免征个税
财税【2001】157号:个人因与用人单位免除劳作联系而获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含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日子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均匀薪酬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
二、超越当地上年社会均匀薪酬3倍的部分——按规则征收个人所得税
依据国税发【1999】178号,二、考虑到个人获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数额较大,并且被解聘的人员可能在一段时间内没有固定收入,因而,关于个人获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可视为一次获得数月的薪酬、薪水收入,答应在必定期限内进行均匀。详细均匀方法为:以个人获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除以个人在本企业的作业年限数,以其商数作为个人的月薪酬、薪水收入,依照税法规则核算交纳个人所得税。个人在本企业的作业年限数按实践作业年限数核算,超越12年的按12核算。
所以核算离任补偿金的个人所得税时,离任补偿金超越当地上年均匀薪酬3倍的部分,减除实践交纳的社保、住宅公积金后,除以在企业作业的年数(是长不超越12),作为月份薪酬,减除个人所得税免征额3500,找到适用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核算出一个月的个人所得税,再乘以作业年数,作为悉数补偿金的个人所得税税款。
三、举例
某职工从甲公司离任,离任时在甲公司作业48个月,从该公司获得离任补偿金25万元,当地社会均匀薪酬为7万元,怎样核算要交的个人所得税?
可免个税的部分为3*7=21万元
按规则要缴税的部分为25-21=4万元
均匀月薪酬为4/4=1万元
确认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10000-3500=6500,适用税率为20%,速算扣除数为555;
核算个人所得税为:(6500*20%-555)*4=745*4=2980元。
Copyright ©法律咨询网 免责申明: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本站不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