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时的定金是不是预付款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2-11 17:43
在购买房子的时分开发商或房中介会要求购房者先交纳定金,然后再处理后续的房屋买卖事宜,定金是一笔不小的数字,有些人也会将购房定金与预付款联络在一起,那么,购房时的定金是不是预付款?听讼网小编给你供给一些定见。
购房时的定金是不是预付款?
定金不同于订金,也不同于预付款,必定不能写错。定金是法令上的概念,订金是经济上的概念,预付款是一种付出手法。
比方咱们之间进行买卖,自己先付5万元。假如5万元是订金则只表明一个购买意向。我把订金给你,你发货给我。半途假如我不要(或不想要)了就能够向你要回那5万元,假如你不能(或不肯)发货只需要退5万元给我,订金对方都没有约束力。可是定金就不相同了,它是有约束力的。一旦我交给你定金,半途我不想要了5万元就收不回来了,假如你没有准时发货那么你就要返还我10万元。
预付款是一种付出手法,其意图是处理合同一方周转资金短缺。预付款不具有担保债的实行的效果,也不能证明合同的建立。收受预付款一方违约,只须返还所收金钱,而无须双倍返还。此外,法令对预付款的运用有严厉规则,当事人不得任意在合同来往中预付金钱,而对定金则无此约束。
关于订金,根据我国现行法令的有关规则,其不具有定金的性质,交给订金的一方建议定金权力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撑。一般情况下,交给订金的视作交给预付款。
不能借款能退定金吗?
我国法令规则: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好,买受人以担保借款方法付款、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缔结商品房担保借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持续实行的,对方当事人能够恳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因不行归责于当事人两边的事由未能缔结商品房担保借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持续实行的,当事人能够恳求解除合同,出卖人应当将收受的购房款本金及其利息或许定金返还买受人。
(一)在实践中,假如买卖合同中有特别约好,应该优先适用约好。
实际上银行借款方针的改变,乃至是对借款起伏的不同把握对购房者是否能顺畅获得借款的影响一直是存在的,因而购房者在签约时要自动采纳办法,防止因借款晦气对购房者的影响。
有的开发商在起草合同中,在借款条款之外,假如增加了一些别的的条款,就可能给购房者形成大费事,比方有的合同中约好“假如购房者自己的原因或银行借款方针的改变等原因导致购房者无法获得借款,购房者须在多少日内自行筹款,付出余款。”假如合同中有这样的约好,一般以为,购房者是有自傲在无法获得借款的情况下,能另筹金钱的,就很难适用上面说的“形式改变”条款了。
(二)只签定《认购书》,并交给定金的,可要回定金。
许多时分,购房者与开发商最早签定的不是《商品房买卖合同》,而是一份《认购书》,由买受人交纳必定数量的定金,作为对两边签定正式合同的担保。
《认购书》里的定金是为了确保两边签定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假如购房者因房价等原因不肯意签定,则定金不返还了。
关于购房时的定金的内容有疑问,或是与开发商就定金产生纠纷,能够来听讼网找专业律师随时供给一对一服务。
购房时的定金是不是预付款?
定金不同于订金,也不同于预付款,必定不能写错。定金是法令上的概念,订金是经济上的概念,预付款是一种付出手法。
比方咱们之间进行买卖,自己先付5万元。假如5万元是订金则只表明一个购买意向。我把订金给你,你发货给我。半途假如我不要(或不想要)了就能够向你要回那5万元,假如你不能(或不肯)发货只需要退5万元给我,订金对方都没有约束力。可是定金就不相同了,它是有约束力的。一旦我交给你定金,半途我不想要了5万元就收不回来了,假如你没有准时发货那么你就要返还我10万元。
预付款是一种付出手法,其意图是处理合同一方周转资金短缺。预付款不具有担保债的实行的效果,也不能证明合同的建立。收受预付款一方违约,只须返还所收金钱,而无须双倍返还。此外,法令对预付款的运用有严厉规则,当事人不得任意在合同来往中预付金钱,而对定金则无此约束。
关于订金,根据我国现行法令的有关规则,其不具有定金的性质,交给订金的一方建议定金权力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撑。一般情况下,交给订金的视作交给预付款。
不能借款能退定金吗?
我国法令规则: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好,买受人以担保借款方法付款、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缔结商品房担保借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持续实行的,对方当事人能够恳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因不行归责于当事人两边的事由未能缔结商品房担保借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持续实行的,当事人能够恳求解除合同,出卖人应当将收受的购房款本金及其利息或许定金返还买受人。
(一)在实践中,假如买卖合同中有特别约好,应该优先适用约好。
实际上银行借款方针的改变,乃至是对借款起伏的不同把握对购房者是否能顺畅获得借款的影响一直是存在的,因而购房者在签约时要自动采纳办法,防止因借款晦气对购房者的影响。
有的开发商在起草合同中,在借款条款之外,假如增加了一些别的的条款,就可能给购房者形成大费事,比方有的合同中约好“假如购房者自己的原因或银行借款方针的改变等原因导致购房者无法获得借款,购房者须在多少日内自行筹款,付出余款。”假如合同中有这样的约好,一般以为,购房者是有自傲在无法获得借款的情况下,能另筹金钱的,就很难适用上面说的“形式改变”条款了。
(二)只签定《认购书》,并交给定金的,可要回定金。
许多时分,购房者与开发商最早签定的不是《商品房买卖合同》,而是一份《认购书》,由买受人交纳必定数量的定金,作为对两边签定正式合同的担保。
《认购书》里的定金是为了确保两边签定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假如购房者因房价等原因不肯意签定,则定金不返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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