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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二手房交易缴的税会增加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5-03 04:29

2016年5月1日开端,营改增试点作业将全面实施,个人二手房生意也将改为交纳增值税。“本来的减免税方针还有吗?缴的税会添加吗?到哪里去交税呢……”下面就由听讼网小编为你具体回答。
二手房生意
一、本来契合减免营业税条件的在营改增后仍然减免增值税
个人将购买缺乏2年的住宅对外出售的,依照5%的征收率全额交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宅对外出售的,免征增值税。
二、不契合减免条件需交纳增值税的,相应的税负还将有所下降
1.个人转让其购买的住宅,依照有关规定全额交纳增值税的,以获得的悉数价款和价外费用为出售额,依照5%的征收率核算应交税额。
例如:某个人出售购买后不满2年的住宅含税出售额为100万元,征收率5%。
原应交纳营业税=1000000×5%=50000元
现应交纳增值税=1000000/(1 5%)×5%=47619.05元
削减的税款为:50000-47619.05=2380.95元
2.营改增后,个人转让其获得的商铺,以转让不动产获得的悉数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不动产置办原价或许获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作为预交税款核算的根据。
核算公式为:应交税款=(悉数价款和价外费用-不动产置办原价或许获得不动产时的作价)÷(1 5%)×5%
例如:或人出售商铺,含税出售额100万元,扣除额(商铺买入时的价格)80万元,征收率5%。
原应交纳营业税=(1000000-800000)×5%=10000元
现应交纳增值税=(1000000-800000)/(1 5%)×5%=9523.81元
削减的税款为:10000-9523.81=476.19元
三、二手房生意仍是在地税局交税
因为个人二手房生意触及的税种较多,为防止交税人在办税时两头跑,国家税务总局暂定由地税局处理个人生意二手房增值税的交税申报受理、计税价格评价、税款征收、税收优惠存案、发票代开等有关事项。
四、交税的流程没有改变
地税机关代征增值税的流程仍坚持原征收营业税时的流程不变。
现在,广西地税体系各级办税服务厅现已做好了个人二手房生意交纳增值税代征作业的各项预备,并且“五一”期间(4月30日—5月2日),广西地税体系办税服务厅正常上班处理事务,请交税人合理安排办税时刻,无需在5月1日前会集办税。
以上就是小编为我们收拾的相关常识,信任我们经过以上常识都现已有了大致的了解,假如您还遇到什么较为杂乱的法律问题,欢迎登陆听讼网进行律师在线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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